第二千二百七十二章 伴郎团(4)(2 / 2)
程先森肯定先上啊,他有可能咬一支别人碰过的笔吗?再说了,咱程先森那性子,你说要是小橙子碰过的东西,他就是一直含在嘴里都没问题,更别提别的了。
而闫鹏程他们基本上也都知道他的洁癖,谁也不敢跟他抢。
于是乎,程先森直接转头看了景一眼。
不得不说啊,景童鞋真的是一个尽职尽心的好助理啊,他立即就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程浩轩平时用的笔,顺便用手帕擦擦干净了,再递给了程浩轩。
程浩轩这才接了过来,叼在嘴里,就在前面的大白板上,最先写下了两个地点:【平顶山、双程镇】。
嗯,这俩地点都算。
接下来他们就自由发挥吧,程翔觉着吧,他们谁都可以先来,必须得将陈乐乐留到最后,而用鼻孔的天牌可以留到倒数第三个上,倒数第二个让陆爵上。
于是乎,定好了顺序之后,大家吭哧吭哧地开始写了,可他们谁也不是程浩轩和程遥啊,即便知道那么几个地方,也不一定能说全了。
陆爵知道几个地方的,一个是他们曾经一起去过的江南小镇,还有呢就是D市和S市,以及柏林。
所以,他倒也轻松。
只是,用脚趾头神马的……
陆爵表示,这实在是人生头一遭啊!
这就为难了陈乐乐和叶星他们几个,他们几个是真的不知道啊。
你看,他们嫂子的堂弟一马当先的就写了俩地儿,一个海城,一个C市,接下来陈枫先上,写了个W市和H市,之后,他们就没有啥发挥的余地了,因为根本就不知道啊!
还好程浩轩在边上说了几个,要不然他们真写不出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地用抽选到的各个部位写了出来。
最后就轮到天牌、陆爵和陈乐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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