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剑仙登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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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神智恢复清醒,亚瑟竟赫然发现自己身体各处竟无故多出了许多伤痕,而自己的盔甲竟然也出现了丝丝裂痕。

连亚瑟也想不到,眼前这个看似放荡不羁的神经病竟然还有着这样的本事,而从他那爆炸的伤害来看,竟然丝毫不比小卤蛋差,想到了这一层,为了保险起见亚瑟也是选择了一个以退为进的打法。

此刻,只见亚瑟快速收起自己手中的圣剑,随即举起左手的圣盾,快速的脱离了原本的战场,同时,亚瑟也摸出了自己放在兜里的小卤蛋给的河豚手雷。

可是,自亚瑟拿出河豚手雷那一刻,亚瑟也是直接傻眼了,因为此刻自己手中这枚手雷,竟然没有一个可以引爆它的引线或者装置什么的,这也让亚瑟瞬间无语问苍天,本来自己还打算叫来众人一起制服眼前这个疯子,可是现在到好了,自己竟然不知道如何使用它。

望着自己手中毫无用处像一个小玩具的河豚手雷,再看了看身后向一天疯狗似的追赶着自己的神经病,亚瑟也是欲哭无泪。

“狗日的小短腿,你竟然敢坑老子,我他妈怎么就这么倒霉,竟然遇到这么个神经病!!!”

此刻的亚瑟,心里也是不断的重复着凉凉,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感慨瞬间填满了自己的心坎。

“我去尼玛的!!”

越想越气愤越想越气愤,亚瑟也是将手中没用的河豚手雷像扔垃圾一样向着身后的神经病扔了过去。

“嘭!!!”

伴随着一声沉闷的爆炸声,被河豚手雷命中的神经病也是瞬间停止了自己的脚步,而他那原本俊美的脸颊,也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弄得一片焦黑。

“小卤蛋,我错怪你了,原来这个是这么用的呀!真是错怪你了!!!”

这一刻,亚瑟才明白,那在卤蛋手中百试百灵的河豚手雷,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装置去引爆它,直接扔出去就好了。

虽然这突如起来的爆炸让身后的神经病吃了些亏,但是亚瑟心底清楚,这种程度的攻击,也就吓吓他罢了,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可言,果然,一切也正如亚瑟所想,这小小的爆炸不仅没有给敌人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伤害,反而还激起了他心底的愤怒。

望着身后神经病那瞬间由碧蓝转为赤红的双眼,亚瑟心底清楚,自己的麻烦要来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亚瑟也不想考虑太多,当下也是朝着刚刚雪沫等人消失的方向猛冲而去。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冲了多久,亚瑟的眼帘也是终于出现了雪沫等人向着自己方向赶来的身影望着了见见清晰的众人,亚瑟的心里也是瞬间如释重负,可是,就在亚瑟到达众人身前的瞬间,那原本紧随自己的紫衣男子却突然瞬间加速来到了众人的身前,随即如前一次那般,重重的将自己手中的紫色光棒插入大地...

“至尊...”

雪沫的话语还未落下,自己一群人便全部被那大地剧烈的震动震得头晕目眩。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三尺长剑,斩不尽相思情缠!”

由于自己有伤在身,自己的速度并没有安琪拉等人那么快,自己也因此躲过了那剧烈的震动。

望着那巨大的拔地而起的紫色光棒以及那被紫色光团包裹着的众人,雪沫的心简直在滴血,雪沫心底清楚,这一棒下去意味着什么,如果情况糟糕的话,可能大家都会死去。

而正在雪沫以为那巨大的紫色光棒要砸向毫无防备的众人之时,一串如九天炫音的颂诗声也是瞬间响彻了众人的耳畔,与颂诗声同步出现的,是一个与亚瑟圣剑裁决时法阵大小相似的青莲剑阵,而与剑阵同步出现的是五道纵横交错的金黄色剑气,剑气所过之处,还伴随着道道罡风。

“死猴子,我都说了,你的紫霞是被牛魔抓走的,你怎么还死性不改的在这为难人家小姐姐呢?”

待剑阵消散,只见一内着白衣外套银色护甲手持三尺长剑的青年男子如神迹般矗立于众人身前,男子冰冷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雪白的长发一泻而下。很奇怪的,寻常青年男子披头散发,总免不了要带几分疏狂的味道,可是他这样反而清雅以极,全无半分散漫,直让人觉得天底下的英俊男子活该都似他这般披散头发,才称得上是美男子。

“李白大大!!!”

自男子一出现,妲己也是第一个反应了过来,当下也是望着眼前的男子尖叫不已。

“好帅呀!这,这,这就是妲己姐姐一直朝思暮想的青莲剑仙吗?”

“好帅!!!”

自李白出现的那一刻起,妲己大乔三人瞬间就像失了魂魄似的,早已将脑海中的一切抛到九霄云外。

“抱歉小姐姐们,我这时间也抹杀不了的颜值让你们分心了,但可别盯着我的脸走神了,因为这样你正在有效的害死队友。”

李白的话语一落,便微笑着看了一眼地上灰头土脸的亚瑟。

“凤求凰李白!!!”

“嗯???”

与妲己等人不同的是,此刻的雪沫关心的并不是李白的颜值,而是本应该身在长安的李白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花果山之上,而因为李白的突然出现,那一击未得手的至尊宝也是趁着众人注意力分散之机快去的脱离了战场。

而自雪沫凤求凰三字一出口,一个突兀的声音便自雪沫身前的灌木丛中传来。

“是谁?出来!!!”

面对这突然出现的声音,雪沫也是瞬间警觉了起来,毕竟比起此刻早已被青莲剑仙李太白迷得神魂颠倒的三人而言,雪沫更担心在这陌生环境里突然出现的敌人,想到了这一点,当下雪沫也是朝着前方灌木丛大声的呵斥道。

“这位美女竟然知道我李白大哥的名字以及他身上所穿衣物名为凤求凰,很不简单嘛!哈哈...”

伴随着声音一同出现的,是一个二十出头一身白色短袖配休闲四分裤脚穿安踏跑鞋的阳光少年,少年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他欣长优雅,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戒指显示着非凡贵气,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你是?地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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