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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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的七点钟,潭江市公安局发布了案情通告,里头详细地陈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件起因、事件经过以及相应的辅助支撑的证据。

这下,网信办才彻底放开相关的舆论管控,这样一来,就把对方的阴谋给打破了。

有群众说:“这么详细完备的警情通报还是第一次见,这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面对此次事件是十分重视的,恐怕担心有人拿着这个事做文章,所以才如此行为。”

正因为有了这份详尽的案情通报,所以放开舆论后,反而没有引起多大的舆论漩涡。

事实上的政府工作也是如此,老百姓需要的是真相,老百姓知道了事实本来的面目,那么便不会怎么去大肆讨论。

接下来就是安抚伤亡者的家属了,涉事的矿区已经封闭,且当初挨家挨户都签订了相关的告知责任义务书,矿区附近也有不少警示标志,警示“不允许进入矿区进行相关操作作业”,矿区附近还安装了相应的安全设施,所以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尽到了告知义务。

但现在,伤亡者家属提出:矿区虽然已经封闭了,但政府作为所有权人,应该有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提请政府赔付一定的金额。

德昌县政府认为:本次事件是由于对方故意在已经禁止开采的矿区作为导致的,而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已经做到了合理的告知义务,也在矿区周围布置了相应的警示设施,做到了全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对方有主观故意。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排除主观故意,故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不应该担责。

谈判因此而告终。

对方表示要去省里、帝都上访。

王成听着田书记的汇报,头非常痛。

在一些相关的事件中,按法律来走可能效果并不是很好,这件事就已经不能单纯用法律来解决了。

王成实在是不好怎么做决定?于是乎便问了张海明。

张海明斩钉截铁地表示:“在这种问题上,政府决不能松口。可以在事件解决后,以市委市政府或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但记住,这不是赔偿。如果开了赔偿的口子,那么很多人会争先恐后地干同样的事,那政府是不是都得负责任呢?”

“就担心他们上访了…”

“担心这个干嘛?这件事完全经得起法律和社会推敲啊!如果有人去帝都上访,我会给帝都相关部门打电话来说明情况;如果来省里上访,我也会打好招呼的。”

“那到底该补偿多少呢?”

“这个度你们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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