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六章:函询叶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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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看了眼叶浩递过来的函询内容。

也没说话,他起身走到电话旁,拿起电话给省纪委一位副书记打了电话。

“X书记,你好,我是王成。”

“王省长,您好您好。有什么指示?”

“我想问下关于叶浩市长的函询是咋回事?叶浩市长向来兢兢业业,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非法的事,怎么就被举报了呢?真的让人费解。”王成故意说。

“我是分管这一块儿工作的副书记,我也明白省长您给我打这个电话的用意,但因为工作规矩,我不能告诉您具体内容,但我们的确是接到了不少举报!而且这只是个例行函询,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处理,您放心。”

王成知道对方误解自己的意思了,便赶紧解释:“我并不是想打听谁举报叶浩市长,我是想问问,你们关于这件事的态度是什么?”

“我们关于这件事的态度?没有任何态度,哪一个领导没被举报?都有被举报的!”

“但为什么对叶浩函询呢?根据函询的规定,谈话函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类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另一类是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难以查证核实。我想请问叶浩是属于哪一种呢?是反应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又或是很多人比较反映,难以核实?按我的理解,是第一种吧?那是这几天突然有很多人举报他?还是这么些年陆陆续续有人举报他呢?可是他任职的时间不长啊?”

王成有些咄咄逼人了。

“省长,这玩意我真的不能说,叶市长按程序写完函询内容回复就行了,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省长,这只是例行程序。”

“好吧,我心里也有个底了,我绝对支持你们的工作…”

叶浩在一旁听着王成说的这些话,内心很感动。

王成生气的点在于:函询其实会对当事人有些影响;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也就是说,很多人都会知道叶浩被函询了。

这玩意是无法解释的,越解释越说不清楚。

“老弟,谢谢你,不用为我担心,我啥也不怕,毕竟我又没有真的犯错误。我已经把函询回复写好了。”叶浩递给王成一张纸。

王成看了看。

针对第一条:不懂经济、乱踢皮球、竭力捞取政治资本、给潭江带来毁灭性打击。

叶浩这样回复的:说我不懂经济?可能是存在,毕竟我的专业不是经济学,但经过这么多年的任职,我觉得我有一定的经济学常识,组织上肯定也考虑到了,我的任职是省里决定的,质疑这点,就是质疑省里主要领导和省组织的判断力。

说我乱踢皮球?我从来没有乱踢皮球,针对任何工作,我都主动积极面对,这个有相应的记录,我没有任何不实隐瞒。有群众、有组织给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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