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救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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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告诉智健说:上边有领导说,证据不足,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很难提起公诉,此案缓办。

智健非常气愤,向苏菁汇报时说道:“事情是明摆着的,那个姓徐的光头男,一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他游手好闲,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肯定是得钱后受人指使的,应该提起公诉,马上将他抓起来公审、挖出元凶,严惩不贷!”

苏菁等智健怒气冲冲发完了火后,平静地说道:“您正在学法律,马上就要进行第二次律师资格考试了,您能简单叙述一下,自诉与公诉的区别吗?”

智健马上回答道:“自诉就是以个人名义提起上诉,公诉就是对刑事案件嫌疑人,由当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苏菁点了点头说道:“基本正确,但详细的解释应该是:

公诉案件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要的。

公诉案件一般要经过如下过程: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对认为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认为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及控方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双方的辩论,核实证据,查清事实,然后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是否有罪及罪名和量刑进行裁判。

在以上过程中,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视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两者的区别是: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自诉与公诉判刑重的肯定是公诉案件的,因为公诉案件的性质是跟自诉完全不一样,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后苏菁语重心长地说道:

“您以为,法律部门都是秉公执法的好人吗?您以为他们拿着国家的工资就会老老实实地为人民办事吗?不,有的干部就是利益熏心,忘掉了原则同那些居心不良的有钱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来对付受害者的!”

古人讲,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一定要学法、懂法,才能保护好自己。

我们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掌握确凿证据后才能给这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当头痛击。”

然后,苏菁关切地说道:“您这几天的任务就是,心无旁骛,抓紧复习,迎接考试。”

智健既感激又钦佩地望着自己的女上司,在心中默默鼓励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为小组成员争气。

他语气坚定地说了声:“多谢部长!”

便转身走回自己的屋子复习去了。

智健打开电脑搜出自己的学习资料,尚未进入状态,顾蕊就打来了电话。

智健这才想起,因为忙于工作,忘记了尚需关爱的顾蕊。

接通电话的智健,抢先询问了顾蕊的身体状况,并表示了歉意。

顾蕊说:“我身体好多了,多谢大侠的关心!”

紧接着顾蕊说道:“听张苒说了,你们都很忙;还听她说了,你英雄救美的故事呢!”

智健故意哼了一声戏谑道:“我去,她美?!”

【作者题外话】:英雄救美、吓坏顾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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