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大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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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青壮年,是金留山精心挑选出来的。都是有胆气,讲义气的人。

平日里他们与金留山厮混,对于吴年的名声、事迹又是如雷贯耳。一听金留山这话,顿时热血沸腾起来。

“金大哥。你说的没错。有力出力,没力气的摇旗呐喊。我们七尺汉子,凭什么给蒙元人做奴才?”

“此生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干了。”一名汉子弯下腰双手抓起了酒碗,咕噜咕噜的喝完,面红耳赤道。

“没错。干了。”

其余汉子顿时响应,一起拿起酒碗,咕噜咕噜的喝了。

“好。都是好汉子,好兄弟。我们也不给将军添麻烦。自带弓箭、刀。不管是砍柴刀,还是菜刀,什么刀都行。还有干粮,粮食。”

“今晚上。回家好好与自家婆娘温存温存。明天大早,便与我一起干蒙元人。”

“死了就算了。活下来的,记得照顾死去兄弟们的家小。养育侄子、侄女。”金留山见此只觉得一股火在胸中燃烧,也端起酒碗喝了下去,火上浇油,热血沸腾,大声说道。

“好。”众兄弟一齐答应,然后散去了。

小山村有很强很强的凝聚力,一旦决定行动,绝不会有人去告密。

“哎。”金留山的婆娘,进屋来收拾碗筷,叹了一口气。

“别叹气。我也是为了儿女们。如果不赶走蒙元人,我怕他们以后得叫蒙元名。而且将军仁义,官府不欺压百姓。我们帮他就是帮自己。只要将军活到七十岁,我们也一定能过几十年太平日子。”

金留山站起来说道。

金留山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已经十三,长的很强壮,已经可以照顾家里了。

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嗯。”金留山的婆娘轻轻点头,目中露出憧憬之色。如果将军能平定辽东五府三十二县。

他们能生活在太平日子里,那真的是太好了。

当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金留山便带着兄弟二十八人,自带弓箭、武器,干粮、粮食,走小路投奔吴年。

他们都是山民,翻山越岭如履平地。金留山在外闯荡过,路途很熟,没有出错,很顺利的到达了吴年的大营。

而类似于金留山的人不多,但也不少。这些豪杰们、热血汉子们,仿佛海纳百川一样,朝着吴年汇聚。

朝着【炎汉】这面旌旗汇聚。

对抗蒙元,匡扶炎汉。

这大火是燃烧的如此旺盛,甚至燃烧到了县城之中。

阳武县。

这座县城中,有三户人家。号称阳武三户,分别是陈、张、王,都是家大业大的人家。

蒙元人控制县城,对城中的汉人大姓,监视很严。

在这三户人家之外,还有一些中等人家。

成家便是其中之一。

成玉琏是一个书生秀才,但他很有志气。

成家后院内,成玉琏举着一把油纸伞抬头看着天空。小雪稀稀拉拉的落下,不成气候。

“我似乎应该做一些什么。”他伸出了左手,摊开手掌接住了一片雪花,看着它在自己的掌心慢慢融化成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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