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离骚(1 / 2)
程恣睢,是没有家的。
自从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大雪之夜,母亲去世,大娘将年仅三岁的他赶出家门,他就没有家了。
刚开始的时候,舅舅舅母还接济过他一段时间,不过没多久舅母的儿子出生,他就被舅舅送到很远很远的边陲远房亲戚家。
没多久他就被卖给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做书童。
五岁那一年,小少爷和一群玩伴将他关进冰冷的柴房,那一夜柴房大火,燃烧的横梁掉下来,砸在他腰上失去行动能力的他,被家丁丢到很远很远的深山里,他至今记得那一夜,北风呼啸,他哭着在地上爬,一边爬一边喊“妈妈”,泪水在脸上结成了冰,一直哭到嗓子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后半夜的时候还碰到了狼。
半大的一只小狼,绿莹莹的眼睛,龇着牙对他发出嚎叫。
他不想死。
求生的让他取出早就藏在衣服里的匕首。
小娃娃和小狼在雪地里搏斗、撕咬、翻滚,黎明的时候,他遍体鳞伤,却喝饱了暖融融的狼血,窝在厚厚的狼毛里,睡着了。
师父说,捡到他的时候,他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血,简直像是雪里捞出来的娃娃,眼神凶得要吃人,他就是看中了他身上的“凶”和“狠”,才把他捡回去当承天教继承人教养的。
但哪有人会天生凶狠
不过是被全世界抛弃,无所依仗,才不得不举起稚嫩的手,和命运殊死搏斗。
在那个世界,他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么多年他都已经习惯了,乍听到那一声“妈妈想你了”,程恣睢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感觉自己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人戳了一下。
不疼,但酸酸的,胸腔里憋闷似的难过。
那些往事。
那些很小的时候对于家的渴盼,对于母亲的想念。
程恣睢以为他早就忘了。
但其实没有啊。
他也差点儿忘了,小娇气包是有家的。
有疼他的父母,还有一个骄纵可爱的妹妹。
小娇气包出身不算好,父母都是县里老实巴交的人家,父亲程爱国炊事班退役,之后和母亲孟美凤一起开了一家小早餐店,起草贪黑将一儿一女拉扯大。
程爱国性格闷闷的,憨厚老实,还有点儿倔强,孟美凤是个传统的贤妻良母,温柔贤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了一个这么不让人省心的儿子。
他在外面发疯还不算,在家里也横行霸道,嫌弃父母没本事,一点点不顺心就大发雷霆,上次还因为母亲做的饭不合口味,动手将母亲推倒了。
明明父母双全,家庭和睦,却不懂得珍惜。
多讽刺啊
这时,听筒里传来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孩他妈,你别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做什么他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回来我的松鼠鳜鱼是给咱妮子做的,让那混账东西吃,还不如喂狗”
程恣睢心道说得好,嘴上却道“好,我这就回去。”
松鼠鳜鱼,他也喜欢呢。
他将炼好的一对儿情蛊撞进小瓶子,放进冰箱里,然后出门买了一箱水果,拎着,打车回家。
小娇气包家在离b市不远的一个小县城里,老房子,地方不大,但氛围很好,他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外面不少人在放鞭炮,噼噼啪啪的,很热闹。
系统指的路。
是一位中年男人开的门。他手里拿着菜刀,围着围裙,一身油烟味儿,一脸英雄就义的表情“你妈把你养到这么大,出息了,和你妈动手我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滚”
咔哒、咔哒,楼道里的邻居都开了门,有的在门缝里看,有的大大方方嗑着瓜子出来围观,还有的劝老程大过年的,就别搞那些不愉快了,亲父子哪有隔夜仇。
程恣睢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不知道怎么的,觉得还挺温馨可爱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走。”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在门里焦急地看,应该就是程妈妈孟美凤了,她似乎想拉程爱国,又缩回了手。
可能是怕激怒丈夫,伤到儿子。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孩子伸头对他做了个鬼脸。
“这可由不得你”程爱国挥舞着菜刀,“你今天想进这个门,就从我尸体上爬”
程恣睢“对不起。”
程爱国大概是从没想过儿子会说这三个字,一时之间愣住了。
程恣睢笑着说“上次的事,是我错了,这次我回来,就是想好好地和她道个歉我是男人,不和女人动手是我的原则。”
程爱国刀放下了,但脖子仍然梗着,哼了一声“那是女人吗那是你妈”
少女一边啃一块哈密瓜,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胡说八道“爸,你还没明白吗程珑珑今天回来,就是和你抢女人的,我看他是玩腻了男人,准备玩乱”
小娇气包原本叫程珑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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