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 2)

加入书签

“这可是真正的校园霸凌,嘉市公安,你们不管管?”

这条评论下面,吃瓜网友们纷纷跟着艾特嘉市公安。

于是,之前被辛卫明压下的校园霸凌案,最终还是出现在了警方视线中。

在网友们的督促下,警方办案效率空前地高,当晚就把处理结果贴在了微博上:

嘉市公安:今日,我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市育英中学发生校园霸凌案。收到举报后,辖区所在地xx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手予以调查,现通报结果如下:[图片]

印有警徽的蓝底图片上,白色的宋体字写着结果:

嫌疑人张某(男,16周岁)伙同胡某(男,18周岁)、李某(男,18周岁)、范某(男,18周岁)于20xx年x月x日晚18时左右在xx工地门口将受害人童某(女,15周岁)拦截,实施霸凌,以上四人对此事供认不讳。

另外,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张某涉嫌参与一起网络暴力案件,相关不实言论被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对四人进行以下处罚:

张某作为主犯,策划实施校园霸凌,且涉及网络暴力,现依法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胡某、李某、范某只牵涉霸凌,情节较轻,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踊跃举证,认错态度良好,依法予以批评教育。

处理结果右下角跟着xx分局的落款和日期,并且加盖了公章。

公告放出来没多久,嘉市公安就被刷上了热搜。

评论区,奋斗了一天的颜狗们尽情狂欢:

“jc叔叔[牛][啤酒],为嘉市公安疯狂打call!”

“就说吧,妹妹辣么好看,怎么可能霸凌?谢谢jc蜀黍还漂亮妹妹一个公道!”

“辛苦警察叔叔,大周末还在辛苦办案,加[鸡腿],另外:请一定严惩张某!”

“严惩+1,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

颜狗和路人们在狂欢,陈芳蓉请得水军却彻底蔫了。

国家机器中的暴力机构都出手了,继续刷下去,那就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

苦苦支撑的水军退去,周日见和心疼妹妹两条热搜下,批判童茜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吸着妹妹血,还让舔狗这样坑妹妹,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童茜qqt”

“想采访下童茜亲妈兼经纪人,妹妹真是你亲生?盛跃传媒经纪人陈芳蓉”

“希望不是,妹妹是孤儿也比当他们家孩子强!”

……

猛烈的批判声中,童茜的微博大号“童茜qqt”也被吃瓜网友攻占。

童茜曾经的大粉领头回踩,真情实感地写下一长段评论:

“喜欢你是因为你的真实。虽然你没有其他明星那么好看,但你表现出来的种种正能量,让我一个同样平凡的女孩感受到了向上的力量。可没想到真实的你竟然会这样肮脏,你们一家、除去你妹外,剩余三口人组成了一个粪坑。你妹妹出生在这个家真不幸,我粉上你也是瞎了眼!从今日起粉转黑,再帮你说一句好话我是狗!”

虽然陈芳蓉及时关闭了评论区,但这仍旧阻止不了童茜人设的崩塌。

她的一千多万粉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掉,很快掉到了百万级。

童茜简直要疯了。

童颜却感觉舒适。

下午被叫去警局,一开始她也有点慌。

霸凌什么的…她也打过不少架。

可后续发展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张洋举证她初一把同班男孩的桌子掀翻,连人一块踹到地上。

胡天泽说那是因为男孩嘲笑班里女孩特殊时期的血染到校服裙子上,被童颜听到。

张洋又举证她初二伙同隔壁职高几人,把隔壁实验一个男孩打到断了腿。

一同被叫过来的宋明乐说那个渣男在小树林里欺负实验初中部一个女孩,童哥这是替天行道,打断他腿都算轻的!

涉及断腿,警方立刻咨询了男孩家长。

听清楚什么事后,对方瞬间警觉,一再强调自家儿子的腿是自己摔得,跟其他任何人无关!

都这种态度了,警察们哪还能不明白?

在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女孩这样的行为是在保护弱者。哪怕他们身为执法者不能明面上赞同,心里也难免有些感触。

张洋又说出了好几桩陈年旧事,都被胡天泽和宋明乐一一驳回。

到后来,全程没有发挥空间的童颜都有些飘了。

小明和胡天泽口中那个替天行道的侠女真的是她?

一直到走出警察局,童颜整个人还在飘着。

直到胡天泽再次递过来的好友申请将她拉回现实。

“颜颜,我保证不会骚扰你。加下好友,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喊我。”

童颜心道我并不想让你帮。

可胡天泽刚确实帮了她。

侠女只是美化后的结果,之前的她就是个小太妹,冲动且满腹怨气,好些事做得真心不怎么合理。

张洋言辞那么犀利,有几次宋明乐圆不上来,都是胡天泽帮忙描补。

童颜不知道他说得那些是真是假,可哪怕是捕风捉影,以胡家的力量,事后也能砸实了。

胡天泽这一出,真的帮她解决了好些后顾之忧。

承了这么大人情,童颜也没法再摆出冷脸。

叹口气,她同意了好友申请。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张某喜提盒饭!

【二更~继续是棒棒哒鱼丸!,,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