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做老相好(求订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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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你知道吗,这间火锅店的火锅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火锅。”

林初墨一边从锅里捞出煮好的食材,一边沾着蘸料,对常乐若无其事地说道。

“我知道,因为是跟我一起吃的对吧。”

常乐也不傻,他知道林初墨肯定是想这么说,所以他直接抢答了。

只是他没想到林初墨会说这种话,毕竟这种老掉牙的土味情话,和林初墨一贯的行事作风有些冲突。

“不是,是因为这里调好的油碟很对我的胃口。”

林初墨对着常乐眨着眼睛,一本正经地说道。

“……”

常乐无言以对,只觉得尴尬,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就算是常乐,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表现很像最近他从网络上看到的一个词——普信男。

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人在觉得自己犯错的时候,精神状态总是不稳定的,很容易就能让别人看出自己慌乱的样子。

常乐习惯把自己的想法摆在脸上,而林初墨又满眼全是他,所以怎么会错过关于常乐的一举一动呢。

林初墨是绝不会让常乐感到尴尬难堪的,所以这种时候该怎么做,她已经了然于胸了。

“我跟你开玩笑的啊,笨蛋,当然是因为跟你在一起吃所以才最好吃的啊。”

林初墨抬起头来,凑到常乐耳边对他轻声说道。

揽下土味情话对于林初墨来说并不算什么,少女的轻声软语让常乐心中感动,他已经准备回家跟常歌与李宇清讨论一下他们为他将来结婚准备的东西了。

不过以林初墨的性格,恐怕连彩礼都不会要吧……

一想到这一点,常乐就觉得心中有一股暖流涌过。

就算林初墨不要,他也得强行塞给林初墨的爸妈,感谢他们培养了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并且让他遇见。

他还要给她个最风光体面的婚礼,这样才对得起她默默付出的一切。

“林初墨,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常乐低头对着林初墨说道,之后飞快的在后者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旋即迅速将头转向了另一边,生怕被旁边吃饭的客人们发现。

林初墨一愣,旋即莞尔一笑。

沐兮的家在沉城最边上的一个区,虽然远离市中心,但却异常繁华,这里部分区域的房价也一度达到了沉城最高。

究其根本,是因为这片区域风景很好,远离城市喧嚣的同时,还能稍微体会一番人间的山清水秀。

而沐兮的家在其中一个别墅区里,这里的每一套独栋别墅都价值不菲。

在与千辞分别以后,沐兮乘坐着公交车,慢慢悠悠朝着家的方向赶去。

以沐兮的家庭条件,就算坐出租车往返也不算什么,只不过她有良好的家庭教养,知道勤俭节约是美德。

哪怕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主,还是家里的独生女,以后继承的家族产业是常人听了都会一时间反应不过来的庞大数字,她也从未因此骄傲过。

今天她原本不想出门的,只不过在家里实在闲着无聊没事做,她又没什么特别的朋友,只能出门去唐促家看看他的近况。

或许留在那里跟唐促与秦筝吃顿烤肉再走是十分明智的选择,只不过每当想到那本日记的时候,她便心有郁结。

许多年以来,每每回想起那本纸张有些泛黄的日记,沐兮总觉得这是全世界仅有自己一人知晓的秘密。

她不能说给任何人听,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我要是真的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就好了,哪怕只能预知五分钟之内发生的事情也好。”

可爱的萝莉少女低声呢喃道,宽大的黑色尖角帽檐将她脸上的失落尽数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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