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整顿?我大明盐政已无整顿的价值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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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两人心中都已有了主意:若陛下并无解决办法,或解决办法不可行,定要劝陛下缓缓图之,不要急切之间,连眼前所有的局面都败坏了。

须知,盐政若出了大问题,可不止是国家少了收入,甚至会让很多百姓吃不上盐,进而激发民变。

刘中藻与林佳鼎都是福建人,且都是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生,只不过他是福安人,林佳鼎则是莆田人。

林佳鼎是崇祯三年进士,崇祯七年举人;刘中藻则是崇祯七年举人,崇祯十三年进士。

晚了几年,刘中藻要比林佳鼎更不信任朝廷中枢乃至皇帝的决定——实在是因为崇祯和其朝廷中枢的扯淡决策太多了。

再加上刘中藻性子要刚直一点,当即问:“陛下可是要整顿各地盐司?”

大明盐政政策承自宋元,最初盐司分为两类。

一是在两淮、两浙、长芦、山东、河东设立五个都转运盐使司,其下又辖十四个都转运盐使分司。

二是在四川、福建、辽东、广东等七个产盐、煎盐地,设立盐课提举司。

两者并无上下级关系,但前者官职品级普遍比后者高两品。

且两者都直属于户部。

然而,到了正统年间,这一套盐政体系就败坏到难以收拾的地步了。朱元璋所定的开中法已难以顺利进行,甚至名存实亡。

不得已,朝廷只能开始将侍郎、副都御使等中枢次级高官委派到地方上,巡察盐政。

因为侍郎、副都御使都属于部院高官,故这些官员被称为“巡盐部院”。

这一套中枢高官巡察地方的政策确实有一定效果,令大明盐政有所起色。

然而部院高官不可能总在地方上吧?他们部院中还有活儿呢。况且,若是让其专门巡盐,那么与都转运盐使司官员又有何区别?

于是到了景泰时期,又提出了巡抚兼理盐政的办法。

最初,确实出了一批能兼管盐政,并且做出政绩的巡抚。

但并非每个巡抚能力都那么强的——巡抚管一省军政事务已经够忙了,还要再管盐政,整个人得忙成陀螺。又或者顾得了盐政,就顾不了军政事务,总难周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到了成化年间,大明朝廷便专门派出御使,挂佥都御使衔或副都御使衔,专门一地或数地盐政。

因为这些高衔御使,在盐政上具有便宜行事的权力,可以说权责极大,于是,到了隆庆年间,此类官员又被称为“总理”。

至天启、崇祯年间,因外患内乱频发,朝廷钱粮缺口太大,尤其是崇祯年间,军费开支成了无底洞,朝廷不得已便将某地盐课所得都充作军费。

且为了保证盐课收入,给予派遣官员更大权力。

如崇祯十六年,崇祯就直接超擢黄家瑞(崇祯七年进士)为右佥都御使,督理两淮盐务——这个差遣其实和总督差不多了。

这些朝廷中枢派遣的高官多是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然而越接近王朝末期,其作用越是有限。

不仅是因为朝廷威严及对地方的掌控力下降,更因为地方盐业相关利益团体结构日益牢固,越来越难以攻破。

如此,即便是中枢高官下来,也难以有多少收获。

至于盐政败坏的根本问题,从一开始大明朝廷就没想,或者说没敢去解决。

朱媺娖继位虽然算是建立了半个新朝,但实际黄河以南的盐业体系并未遭到太大破坏,这就意味着积弊深沉,很难解决。

所以,在刘中藻想来,朱媺娖要一下子整顿各地盐司,已经是了不得的大手笔了。

若真如此,他定要劝朱媺娖慎之。

面对刘中藻所问,朱媺娖却是轻笑了声,道:“整顿?我大明盐政已经没有整顿的价值了。”

听了这话,刘中藻、林佳鼎乃至徐智虎都不禁一愣,心想:陛下这话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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