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官督商销利国利民?狗屁!(2 / 2)
这点在明末其实已经显露得颇为明显了。
表面上看,让盐户(又称灶户、煎户)和商人交易,不仅解了以前大明盐户之困,还令盐业贸易更加灵活自由。
可事实上,“纲法”的存在却是令一群商人垄断了盐业——这种情况下,某一区域的盐户往往会成为某一商人的附庸,如此盐户待遇即便便好,也好得有限。
若是碰到强势且黑心的“老板”,境遇可能和黑矿的矿奴差不多。
而盐商垄断了盐业,为了利润,根本不会估计百姓吃不吃得起盐。
所以,此法也就勉强令国家在盐课上有所增收,与百姓而言其实太大益处。
另外,盐商往往会在官盐中掺杂私盐以谋取暴力,进而令私盐横行。
国家即便能通过纲法控制盐商,甚至后世带清每每缺钱都能靠“纲法”从盐商这里弄一大比钱财补血,实际却是将财政压力转移到了百姓身上。
你带清向盐商要钱,盐商难道不会涨盐价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吗?
所以,“官督商销制”看似利国利民(盐户),实则并没有解决盐政根本弊端。
朱媺娖自然不准备学带清,行此法并加以完善。
她要学郝光明所在的大夏。
“故‘官督商销制’朕亦不取,而是准备实行‘国产官批商销’之策。”
国产官批商销?
林佳鼎、刘中藻闻言不禁咀嚼这几个字揣摩起来。
朱媺娖则解释道:“顾名思义,此策分三大关节,首要是国产,及有大明朝廷直接控制各地盐场进行生产。”
听到这里,刘中藻心想:这不和以前实行开中法设立灶户的制度一样?
但他到底忍住了——他知道朱媺娖不可能提出已被废除的开中法及灶户制度。
“即在各产盐区成立盐厂,以国营司下属各国营厂模式进行运作。其关键点在于,采用新技术进行工业化生产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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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仅制盐效率大大提高,制盐成本也会大幅降低,同时盐厂工人也不会再遭受以前煎盐时的种种困苦。
另外,对盐工朝廷会给予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并且这些盐工都是和朝廷签订雇佣合同的,而非是终身制。”
听到这里,刘中藻到底还是没忍住,趁着朱媺娖停顿的间歇,问:“陛下,如此岂不会导致制盐新技术泄露?”
刘中藻说“新技术”时有点不自然,对这個新词汇用起来不够熟练。
朱媺娖笑道:“盐工既是通过合同雇佣,朝廷自然会在合同中防范发生此类情况。
如涉及参与新技术核心生产环节的工人,他们不仅要签署保密条例,雇佣期也会长达数十年,其实和终身雇佣类似了。”
听此,刘中藻才点着头露出沉思之色。
朱媺娖又接着道:“国产环节,又或者说盐厂之事,你们后面可以去淮安府,到朝廷的试验盐厂看看,便一清二楚了。
朕接下来要说的,是后面的‘官批’、‘商销’两大关节。”
朱媺娖早就有意对盐政动手,自然不会等着徐智虎等人到南京才开始——在生产方面,早在去年北伐之战结束后,她就拨选人选去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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