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刺史蒙正奇(2 / 2)
闻言,李绩将目光看向一旁的郑远。
郑远也是清楚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
于是,他上前一步,与李绩并排,开口道:
「刺史大人,下官太仓县令,在追查一些陈年旧案的过程当中,发现其背后有大人的身影。」
「下官有些疑惑,所以想请大人前往太仓衙门一坐,为下官解惑。」
闻言,县丞朱能心头一惊。
这位郑远大人居然这般刚硬?
一点都不给刺史面子,直接单刀直入就挑明了:
我怀疑你是一些罪犯的保护伞,请你跟我走一遭。
在这里,蒙正奇是刺史,而郑远是县令。
双方是上下级关系,一切都不好操作。
可是一旦到了太仓县县衙,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郑远是审判案件的主审官,而蒙正奇则变成了嫌犯。
这样身份调转,对方就完全没脾气了。
但蒙正奇为官多年,自然知道其中的门道。
对于郑远的狂妄与大胆,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感和不耐。
而是开口,以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语气开口道:
「抱歉,郑远县令。」
「本官公务繁忙,怕是不便前往太仓。」
「倒是你,看起来清闲得紧,若是此事事关重大的话,不妨来我府上将案情汇报一二。」
蒙正奇三言两语,就将情况拨转了过来。
固然,去了太仓,他与郑远的身份关系就会进行转变。
暗示在这里,他是刺史,而郑远则是县令,是他的下属官员。
按照大唐的制度,下属官员的确应该向自己的上层汇报一些情况。
只是一般情况之下,官员无事都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属地的。.五
所以除非是有惊天大案,一方主官没办法下定主意,这才会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
否则一般是互不干涉的。
当然,若是府里有了什么案件需要下属的县令配合,那也是没得商量的。
否则便可因此治罪。
但郑远可不是一般的县令,他手握李世民的赦令,乃是江南特使。
这个身份与县令刺史之流不同。
没有实权,却有特权!
更何况,身边还有李绩这位钦差大臣保驾护航。
所以,郑远是怎么嚣张怎么来,怎么办事最快怎么来!
如今的形式,已经全面大优。
完全不需要避其锋芒。
与两个月前初到太仓不同。
那时的郑远背后无人,手中的证据亦是不够完整。
莫说是对抗刺史,便是自己县里的那几个属官,都难以应多。
但是现在,前有李世民的赦令。
后有秦凡的帮助。
身边还有李绩这位煞神镇场子!
区区蒙正奇,以为寻常刺史罢了!
有何须担忧。
直接冲上去a便是了!
所以,面对蒙正奇拖延反讽,郑远径直开口道:
「刺史大人,之前是为了给双方留一点面子。」
「但你既然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我也就直说了!」
「本特使在调查卷宗时发现,苏州刺史蒙正奇,就是大人您。」
「与多庄案子都有联系,现在还请蒙大人随我走一遭!这是陛下的赦令,命我在江南权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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