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刺史蒙正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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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李绩将目光看向一旁的郑远。

郑远也是清楚该自己出场的时候了。

于是,他上前一步,与李绩并排,开口道:

「刺史大人,下官太仓县令,在追查一些陈年旧案的过程当中,发现其背后有大人的身影。」

「下官有些疑惑,所以想请大人前往太仓衙门一坐,为下官解惑。」

闻言,县丞朱能心头一惊。

这位郑远大人居然这般刚硬?

一点都不给刺史面子,直接单刀直入就挑明了:

我怀疑你是一些罪犯的保护伞,请你跟我走一遭。

在这里,蒙正奇是刺史,而郑远是县令。

双方是上下级关系,一切都不好操作。

可是一旦到了太仓县县衙,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郑远是审判案件的主审官,而蒙正奇则变成了嫌犯。

这样身份调转,对方就完全没脾气了。

但蒙正奇为官多年,自然知道其中的门道。

对于郑远的狂妄与大胆,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感和不耐。

而是开口,以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语气开口道:

「抱歉,郑远县令。」

「本官公务繁忙,怕是不便前往太仓。」

「倒是你,看起来清闲得紧,若是此事事关重大的话,不妨来我府上将案情汇报一二。」

蒙正奇三言两语,就将情况拨转了过来。

固然,去了太仓,他与郑远的身份关系就会进行转变。

暗示在这里,他是刺史,而郑远则是县令,是他的下属官员。

按照大唐的制度,下属官员的确应该向自己的上层汇报一些情况。

只是一般情况之下,官员无事都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属地的。.五

所以除非是有惊天大案,一方主官没办法下定主意,这才会向自己的顶头上司汇报。

否则一般是互不干涉的。

当然,若是府里有了什么案件需要下属的县令配合,那也是没得商量的。

否则便可因此治罪。

但郑远可不是一般的县令,他手握李世民的赦令,乃是江南特使。

这个身份与县令刺史之流不同。

没有实权,却有特权!

更何况,身边还有李绩这位钦差大臣保驾护航。

所以,郑远是怎么嚣张怎么来,怎么办事最快怎么来!

如今的形式,已经全面大优。

完全不需要避其锋芒。

与两个月前初到太仓不同。

那时的郑远背后无人,手中的证据亦是不够完整。

莫说是对抗刺史,便是自己县里的那几个属官,都难以应多。

但是现在,前有李世民的赦令。

后有秦凡的帮助。

身边还有李绩这位煞神镇场子!

区区蒙正奇,以为寻常刺史罢了!

有何须担忧。

直接冲上去a便是了!

所以,面对蒙正奇拖延反讽,郑远径直开口道:

「刺史大人,之前是为了给双方留一点面子。」

「但你既然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我也就直说了!」

「本特使在调查卷宗时发现,苏州刺史蒙正奇,就是大人您。」

「与多庄案子都有联系,现在还请蒙大人随我走一遭!这是陛下的赦令,命我在江南权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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