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私奔(2 / 2)
至于更高级的靴子,那已经是战国时期的事了。
而战国时期,织造已经非常发达,丝绸都已经出现。
有句谚语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意思引申开来就是穷人一般不穿鞋。
不光是古代,就算到了高科技时代,在乡下农村不喜欢穿鞋的人大有人在,特别是一些经常下田干活儿的农民,夏天几乎整天不穿鞋,包括徐晨小时候,整天光着脚丫子到处跑。
而在云贵川渝一带的山区,许多老人仍旧还保持着穿草鞋麻鞋的习惯。
无论麻鞋还是草鞋,制作都很简单,但要想制作的结实好看,还是需要经验。
徐晨眼下缺的就是经验。
因此他捏着一把干草坐在火塘边来来回回比划了很久,最后慢慢回忆着开始动手。
今天是阴天,气温显得比平日晚上更凉一些。
火塘里面几根粗大的枯树,微微散发出红色的火光,偶尔噼啪一声爆出几颗火星。
四周山野传来一阵阵宛若潮水的林涛,期间或还夹杂几声野兽的嘶吼和夜鸟的啼鸣。
围墙外面,偶尔还有淅淅索索小动物奔跑的声音。
天空无星无月,更显寂寞和幽静。
叶织布的时候,偶尔会偷偷看一眼徐晨。
但徐晨却有若一个深沉的思想者,心无旁骛十分认真,拿着一把干草不停的扭来扭去,手上慢慢多了一个看不出来形状的古怪物品。
这好像不是什么有用的东西。
叶这样想着,但也没去打扰他。
因为晨在想事情的时候认真的样子最让她心动,甚至她已经开始想两人之间的孩子应该叫什么名字。
绳、筐、弓眼下已经被三个孕妇瓜分了,剩下还有箭、锄、窑、陶、碗、罐、壶、线、布……
看来还可以生好多好多。
于是她又忍不住了,看着徐晨的皮草小短裙,很想去摸一下他的屁股。
不过就在她心里还在做斗争的时候,徐晨突然松了口气停下动作,笑着把手上的东西凑到火塘边看了几眼,然后将其套在了脚上,并且还站起来轻轻跳了几下。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叶却是满脸惊奇。
晨竟然用草编了一个奇怪的筐套在脚上。
她看看自己的光脚板。
在冷风中蹬着织布机这么久,她突然感觉到有些麻木起来,特别是脚底板,竟然还有些疼。
徐晨跳了几下,发现穿上之后竟然有些别扭。
可能是打赤脚习惯了。
但今天有人被贝壳划伤了脚掌,这让他一下小心起来。
这个时代缺医少药,小伤小病靠抗,大伤大病靠拖,一旦病情严重一些,拖着拖着人就没了。
所以伤病对于原始人类来说,就是最大的威胁,比饿肚子和野兽更加难以抵抗。
因此他打算开始在部落推广穿鞋。
虽然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这毕竟只是一种阿q似的自我精神陶醉。
因为穿鞋的并不是怕你,而是觉得不值得而已。
对于豪横的人来说,用钱可以摆平一切。
而对于穷逼来说,除开没钱,就只有一条烂命。
因此,巴族要在这蛮荒之中,第一个成为穿鞋的部落,让那些光脚的原始部落羡慕嫉妒恨。
“叶嘎,试试!”
徐晨把草鞋从脚上取下来,转身在叶身边蹲下来抓住她的脚。
叶瞬间慌乱,心脏噗通噗通乱跳,很紧张的慢慢松开双腿,看着徐晨把一个很奇怪的草筐套在自己脚上。
很粗糙,感觉怪怪的,有些不舒服。
但晨的手仿佛有魔力,让她心慌意乱。
“靠,太大了!”
徐晨看着这只比照自己的脚打出来的草鞋,穿在叶的脚上大了一大截,于是很粗鲁的脱下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转身又坐下来,拿起一把干草又开始忙活起来。
叶很幽怨的又蹬紧经棍开始织布。
相对于学习计算和文字,这种不动脑筋的劳动,她还是更加喜欢一些,不过等几天大家都学会了,这种优越感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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