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醉仙楼醉仙愁(2 / 2)
天残那娘们,他也曾经觊觎过。非但没有拿下,反而还中了她的招数,让她平添了一辈。自那以后,甭说她,就是他老爹和他那老不死的,若他敢轻薄于她,定然会大义灭亲,一把将他拍死。
他想不明白。
这小子究竟又啥好的?如果说天生俊美,跟他比起来,他无需怀疑,秦风拍马也难及。如果说,少年心性,痴狂无端,这天下还能有谁比他更痴狂的。如果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跟花豹姜山比起来,那个乱花中狂浪一生的家伙,他更加比不上。就连花豹那好学曹阿瞒的重口味,他更是望尘莫及。
可偏偏堂堂的美人豹,就好他这一口,还一心侍奉,就连老不死的都极为忌惮。而且更加让他惊恐的是,他初次见他,便觉得这人跟他很投缘,一心想要拉拢他,不自觉地想要与他亲近。
这小子浑身上下有股子气势,让一向心高气傲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与他比试一番。可最终,他堂堂大魔王,却成了他的小弟。
这要传出来,还不得惊掉天下人的大牙。
他转了转眼珠子,暗自惊愕道,难不成这小子是生来的天选王者?我呸,老叫花不是说我是千古未有的奇才,江湖万载的扛把子嘛,那他是谁?
以他北山王府收罗在观潮楼的那些汗牛充栋的武功秘籍,竟然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功法。非但如此,就连美人豹和黑豹的功法,也是如此。他后知后觉道,以老不死那傲气冲天的狗熊脾气,若非如此,当年老不死的又怎会绞尽脑汁地拉拢他俩。
难不成这小子乃是出自隐秘家族?“是了,若非如此,这天下间又有谁能让美人豹和黑豹如此甘心侍奉左右。”
在他很小的时候,听过老不死曾经说过,这天下看似是大秦帝国和北国的天下,其实并不是。
五湖四海之间,传续千年不灭的隐秘王者,大有人在。这些人被称为天选之子,代天而行。甚至大秦帝国的皇帝和北国的大汗,也不过是替他们执掌天下的代言人。
远的不说,单单蓬莱阁和天下会,就足以让皇室忌惮。而他们北山王府之所以屹立不倒这么多年,一方面因为北山王府是天下武将的翘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年有人替他们撑腰。而这人便是传授他们罗家荡魔刀法的天外高人。
一想到这里,罗一刀不由地打了寒颤。难怪那老不死的,竟然心甘情愿当他的小弟。我去,他这便宜大哥,还是一尊大神?用老叫花的话说,神龙见首不见尾,或云中露一抓一鳞而已。
秦风见罗一刀魂不守舍,以为他真是怕了那春风楼,反而松了一口气。他不过是这般随口一说,当真去那春风楼闹出事情来。只怕不需老王爷出手,他们便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他那刚刚归心于他的轻骑营,定然也会站到斥候营那边,与他反目成仇。
从今往后,春风楼不再是过去任人把玩的烟花之地,而是北山男女心中神圣敬畏的“神庙”。庙堂之上,无论过去这些女子是如何的卑微低贱,吃了这人间的烟火,也便成了神。
况且在他的心目中,春风楼的地位其实还远远高于斥候营。一群弱女子,干出了比男人还动魄的惊天大事。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敬重。
甭说十二花神杯,甭说老王爷亲自挥毫泼墨,北山卫亲自督造的功勋牌坊,便是让他焚香洗浴,恭敬地拜上几回,他也愿意。
见秦风看他的脸,还是一脸的揶揄,罗一刀吓了一大跳,差点一头从红朵儿身上栽倒下来。可怜兮兮道,“大哥,你别吓我,我胆小得很。你若当真喜欢那丫头,我...我送你便是。”
秦风见罗一刀变了脸色,又听这话不着边际,笑骂道,我呸,世人皆知你小子夺了那白雀玉雕兔的花红,你也好意思将她送给我。看你这大魔王,也是个簸箩货。走吧,去醉仙楼。本少爷倒也去见识一番,所谓“一人独饮醉仙楼,三分清醒七分醉;众生共品烟柳曲,一丝痴心九丝迷”究竟有何玄妙,让这天下的文人墨客趋之若鹜。
这醉仙楼位于北山南街的一湖雪水之中。上引北山雪水入湖来,下归胭脂河往东流。故而这湖又称为胭脂湖、云月湖。一桥一廊,一河一湖之间,镶嵌一座小岛,岛上独造一楼,楼高九层,意欲穿云夺月,甚为壮观。
登楼而上,远可望北山,近可观湖风。
春日里,湖面轻烟薄雾,几艘小舟荡漾其间,半湖水面水色天光;夏日里,湖水清凉宜人,半湖荷莲田田,极为写意舒坦;秋日里,岛上枫林如火,廊桥双洞笼明月,楼高百尺挂夕阳,倒也美不胜收;冬日里,雪盖山河,湖中氤氲腾升,加之那一湖冻不住的静波清流,颇有一番宁静安然。
待秦风和罗一刀来到湖边,早有小二喜盈盈地迎上来,牵过他俩的大马。得知秦风的黑马要喝酒吃肉,脸上好一阵怪异。
罗一刀当即塞给他一把银子,恶狠狠道,“好肉好酒,把这马王爷伺候好,否则将你扔到这湖里喂鱼。”
这胭脂湖别看水光天色美不胜收,却独产一种旷世奇珍:“胭脂鱼”。传闻这胭脂鱼是吃北山那些投水明志的红粉胭脂的尸骨长大的,生来灵性,又特爱吃肉。全身通透殷红,肉质柔嫩饱满,竟如那女子丰-乳一般,端是少见的美味。
那小二打了个激灵,连连作揖。罗一刀这才饶过他。
待走过那一桥一廊,秦风放眼观赏,顿觉得心旷神怡,心中暗自叫好,好地方。这楼以大红色为主,楼高百尺,楼头匾额已有片片剥落,梅君子当年所题的“醉仙楼”三个大字,却仍旧被擦得闪闪发光。
见大魔王带着一翩翩少年而来,而且看他那卑微充当随从的模样,那老来成精的老掌柜连忙喜滋滋从柜台中,撒腿跑了出来,连连作揖道,世子殿下别来无恙,可想死小的们了!
转头又恭敬地朝着秦风拱手笑道,这位少爷风度翩翩,器宇不凡,想来便是名动北山的少年英雄风少爷、风将军了!老朽听闻风少爷坐镇轻骑营,挥手间指挥若定,杀得那蛮子翻天覆地,好不痛快!如今,见得真神,当真是好生敬佩!
秦风见他这番恭敬,倒也好生好奇。他这名声不显的名头,竟然在这北山如此有名了?殊不知,那花豹和陌上花念他的好,暗地里没少给他添油加醋。
罗一刀见这马屁精见到秦风竟然如此做作,他常年在这醉风楼豪奢挥洒,何曾见他这般热情过,当即不满道,行了,行了!这拍马屁的话少说点,本世子耳朵都听起茧疤了!赶紧把好酒好菜,还有那胭脂鱼给爷上起来!银子少不了你的。
那掌柜见他脸色不逊,有些轻慢道,风少爷来,我醉风楼当扫榻以待,哪里需要世子殿下的银子。这要传出去,醉风楼怠慢我北山的英雄好汉,往后还不得被人唾沫星子给淹死。快快收起你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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