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人间浮白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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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仲回返绍乌镖局后,接连饮酒三日,将原本已然是无精打采的秋湖剑神意再度激起怒意来,风斩秋草似的将腹中杂乱经脉斩了又斩,似乎仍旧有些不解恨,绕是休憩行气的时辰,也要来搅上一搅,其中更是有几回,险些令行气之中的云仲内气游走错乱,窜到灵台中去。

行气最为忌讳内气乱行,倘若生出差错,误走到四肢百骸,起码要落得一个经络肿胀痛痒,更为重些,便要吃着走火入魔的苦果,极为难熬不说,折损修为亦是难免,更不消说游走入灵台之中,恶果更甚。

可即使如此,云仲也是无可奈何,这秋湖神意仿佛在丹田之中生根似的,虽迈入二境可调遣内气,但凭他自个儿的那点浅疏内气,断不可能将秋湖剑神意从丹田中驱赶出去,只得忍气吞声,时常偷着骂两句解恨,巴不得吞上几十斤酒水,一股脑把这天杀的剑神意冲将出来。

但终归是只能略微想想,吞上几十斤酒水,休说能把这剑神意冲出腹外,八成反是秋湖暴起,将他原本通体经脉斩个七零八落,其中痛楚,怕是比之前所受的苦头加到一处,还要猛烈些。

至于许磐丁二筒这几位,几日下来更是推杯换盏,喝得满脸涨红,可惜这几位实在是不晓得云仲酒量深浅,轮番上阵,硬是没能将云仲灌躺,到头来倒是自个儿喝得头痛欲裂,不省人事。

镖局做的乃是刀尖生意,生死由命,不过每每押镖归来,都得喝个酩酊大醉,一来是庆幸性命无忧,二来便是解解心头血气。亘古以来皆是如此,活着归家的狂饮三日,战死在半路上的,家宅外头默默悬起白绫,即便是家中老小再过悲恸,可也只能如此。

本就是赚得卖命钱,无人可怨。

楚筠酒量还在许磐丁二筒之上,除却比不过云仲这等生来便能饮善饮的天赋异禀之人,也算得上是绍乌镖局头一档,故而三日聚饮过后,则是早早起身,携云仲赶往战死镖师家中,说是吊唁同袍也罢,说是劝慰家眷也好,可总要代镖局走上一趟。

“没猜错的话,云兄弟此番回师门当中,一年半载就见不着了。”楚筠骑着头瘦弱马匹,向一旁少年问道,酒气横生。

“八成是如此,”云仲无声笑笑,“自打入南公山以来,还没出过这么久的远门,总要好生在山上待一阵,夯实修为再下来;此战我若不是二境,而是迈入三境虚念,镖局众人,一个都不会少。”

“心肠虽好,说得却不对,”楚筠摇头,缓勒缰绳,“我们这行当,说句难听点的话,本就是生死由命,每回送镖,其实人人都交代好了后事。西郡在颐章境内,虽说江湖门派比不上东边那般冗杂,但苦于流寇马贼,当属最不太平的地方,所以出镖一趟,趟子手都是向来不亮镖威,更无需喊镖号。”

少年皱眉,身在镖局这些日,似乎是从未听过趟子手喊镖,却始终未曾开口问询,今日正巧有空,于是开口道,“为何?”

“亮镖威一举,本就是给周遭劫镖的山贼提个醒,留够道上的面子,倘若是两方有交情,才亮镖威,晓事的劫道山贼便自觉让出条路去,即便是近来手头不宽裕,也不过劫个几十两财物,压根不会动起干戈。”两人并驾齐驱,夜色之中,马蹄声寂寥。

“但山贼可不同与流寇马贼,后者猖獗,更兼诸多暴行,更不会与镖局中人有半点交情可言,”楚筠叹气道,“见过以每日残羹剩饭与野犬换得看家护院,你可曾见过与虎狼谋皮的?故而就算是亮起镖威,也是无用之举。”

“死在这等人刀下,再寻常不过,所以也休要将这些揽到自个儿身上。”

云仲点头,却依旧是长长叹了口气。

不远处人家门外,赫然挑着枚白绫。

两人自觉下马,栓到路旁栏杆处,楚筠先行一步,轻轻叩门。

良久过后,屋中才有蹒跚脚步响起,缓慢打开宅门,一位老妪推门过后,转身便走,似乎已然知晓是谁人来访,颤颤巍巍道,“两位是镖局来人,正堂停有棺木,不方便接迎二位,就暂且在院中一坐,老身给两位沏壶茶去。”

“老人家不需如此费心,我二人且来瞧瞧,吊唁一番,不喝茶水。”楚筠紧走两步,搀扶住那位老妪坐下,轻声慢语道。

老妪落座,瞧着眉眼便是微肿,可言语仍旧是淡然文雅,似是说家常一般讲道,“我儿在镖局之中,呆了足足六七载,连老身都忘却了,这但凡是镖局行当,哪里有不涉险的,北路的马贼流寇不愿过盘马岭,倒还真以为就是个送货的小营生,银钱赚得也足,直到今儿个才想起来,这行当中的人命贱如草木。”

一番话讲得从容平和,竟是将原本想要开口劝慰的楚筠与云仲,事先预备好的话语都噎在喉中,不知该如何言语。

“这位镖头,不知我儿平时在镖局之中,办事尽心否?”顿了片刻,老妪抬头问道。

“鞠子良在镖局当中,无论身手还是胆魄,都行在极前,更是为人和善,人缘奇好。”楚筠开口,可说出的言语,却是极干涩。

“那便好,”老妪笑笑,“从小儿年方六七时,老身夫君便害急病离世,算来已有二三十载,私塾学堂难寻,都是老身一人靠早年学来的丁点文墨教子,倘若真是如此,那老身心血也未曾白费。”

楚筠面色很是冷硬,终是长叹一声,拿出包银两,搁在桌上道,“镖局所发放的银钱,算起来已是近五十两,老人家每月亦可从镖局中领银钱,好生颐养天年。”

老妪摆摆手,“好说,这银钱,还是叫我儿妻室去领罢,好歹我鞠家还留下了根独苗,老身虽穷,可也足够养活自个儿,别苦了孙儿便可。”

老妪面皮之上的褶皱,于微弱灯火里,纵横交错,沟壑连绵,尚且瞧不出多少悲意,言语更是温吞,故而显得极有分寸,可越是如此,越是令云仲心头酸楚。

“年纪渐长,儿郎后辈身上的事,纵使想要去管,也难免有心无力,当初老身劝过子良,说舞枪弄棒,当真不如多学些学问,哪怕家中尚不算宽裕,也要自行多念一阵书,日后才可过得舒坦,可事至如今,老身才晓得,甭管是学富五车还是庸才一枚,若无家室擎着,怕是要有堪比古之重臣的能耐,方可勉强踏入文人一列。”

“镖师虽说背托风雨,可所赚取的银钱,当真不是可乡间教书先生能比的,却忘了世上哪有白白捡来的好行当,事至如此,只怪老身一时糊涂,不该叫儿郎踏入此门。”说话间,老妪瞧瞧云仲,叹气不止道,“这位少年郎,今儿乃是头回瞧见,本不该倚仗空活许诺年月去嚼口舌,可还是容我多嘴一番,若是有旁的谋生法子,今早从这行当中脱身出去为妙。”

“绍乌古镇历年以来,常悬白绫,一方白绫便是一条儿女性命,又叫家中人如何担得起。”

良久过后,两人吊唁过鞠子良棺木,迈步告辞,无言上马,直到拐过街巷,才听闻院中哭声起。

儿郎一条性命,换银钱一包,遗孀孤儿,老母一人。

楚筠擦擦眼角,轻声道,“去下家吧。”

夏风可浮白绫尺,家家难渡少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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