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4章 明尧(2 / 2)

加入书签

可如果不是三年,而是更长,那他觉得自己大概撑不住了。

毕竟如果注定他要转行,那肯定是越早越好,拖的越晚他就越难重新开始。

“只要伱能通过试镜,三年,可以。”

江小白听后只是稍加考虑就点了点头,“不过我也有个条件——三年后如果你仍然要当演员,那也要和我们签约。”

三年时间,已经足够《耀月》的拍摄以及播出了。

她对闫祈没有别的期盼,只是希望由他来饰演男一号,只要他能完成这个工作并配合播出时的宣传,那江小白就觉得ok.

所以这个年限她觉得可以接受。

江小白都发话了,高风也只得无声叹了口气。

罢了,老板是个不缺钱的主,只要她高兴就行。

闫祈一愣,然后就面露动容了。

他开了一个自己都觉得苛刻的条件,甚至他觉得如果他是江小白都绝对不会答应。

可她却答应了。

自己有几斤几两闫祈清楚的很,他连二三线演员都谈不上,几乎算是十八线了,这样的他根本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三年,还能享有那样等级的合同,这绝对是他高攀了。

所以闫祈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好。”

在初步把合同的事说好后,江小白没有急着走,她开始亲自跟闫祈讲戏了。

虽然说得试镜通过了才会把角色给闫祈,但江小白觉得他只要不是摆烂糊弄,而是把正常水准拿出来,那通过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为了节省彼此时间,一步到位,江小白决定提前给闫祈说一说人物设定,让他能早些心中有数,好避免横生枝节。

“你要饰演的角色叫明尧,他出身微寒,父母皆死于洪灾之中,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他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修士是因为上山打猎时捡到了天降异宝……”

江小白最简短的话把人物的经历讲了讲。

明尧捡到了一块黑色的锈剑,他不知道那是宝贝,因为只有修士才知道那东西的用法,而彼时他才只是一个山村小小少年。

刚捡到不久,就遇到了寻宝而来的修士,那老者看着慈眉善目仙风道骨,但开口却是说愿用一头野猪来换取他手中那把废剑。

这就相当于什么呢,相当于识得翡翠的人找不认识翡翠却误得的人购买玻璃种帝王绿翡翠,说:你手中这块石头,我出一百块,卖我吧。

明尧只是个没有见识的孤儿,寄住在村子里别人家中,上山打猎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对于能抓只兔子就不错的小孩子来说,一头野猪那算是天大的收获了,足以让他们高兴很多天。

如果是普通的孩子,听到这话后可能忙不迭就答应了,但是明尧呢?

“一头野猪太少了,我要十头。”他说道。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