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二三事(月票1300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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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二三事(月票1300加)

        约莫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家人才从湘南,赶到了临仙乡,全程低速,这个速度已经不慢。

        还未进村,远远的,就能看到山水就在眼前,前几日下的一点薄雪还未化尽,配上那山中缭绕的雾气,的确有几分仙境的感觉。

        当然,赵成其实对临仙乡的记忆,是冬天又湿又冷。

        山里的天气就是这样,夏天虽然会凉爽一些,但冬天的冷,也是彻骨的。

        车又开了一会,很快的,就能看到道路两侧,分布的一些很有古意的建筑,同时还有一些卖纪念品的商店。

        最后,车停在了一个大院子的前面。

        院子最外面是朱红的大门,外加围墙,围墙粉刷的雪白,里面是类似于四合院,但却只有一面房子,或者说小别墅。

        这个房子,是近几年新修的,早年的时候,是一联排的瓦屋,虽然同样是钢筋混凝土,也并不破烂,但也没有眼前的房子好看。

        赵成下车去推开了院子的大门,车这才缓缓的开了进去。

        “你是?”

        “赵成?!”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看到院子里的动静,走了出来。

        看到了赵成之后,第一眼完全没有认出来,直到认出了进院子的车,之后又从赵成身上,看到了几许熟悉的轮廓,这才不确定的说道。

        “曼云姐。”

        赵成对着女孩打了个招呼,不是很热情。

        女孩全名赵曼云,是赵成叔叔家的女儿,赵成的爷爷奶奶,生有二子一女,赵成的父亲是老大,不过因为孩子生的晚了一些,是以赵曼云反而是成了姐姐。

        之后,赵成的叔叔,因为想要个儿子,就又生了一胎,这一胎终于得偿所愿。

        而赵成的父母,却是反了过来,有了儿子,又想要个女儿,同样心想事成。

        而赵成和这个堂姐,虽然小时候相处的时间不短,但实际上关系并不是太好。

        那个时候,赵成的叔叔还没有发迹,赵父赵母的工作也才刚起步,是以都把孩子丢给了爷爷奶奶。

        而小孩子么,不懂事,自然是矛盾不小。

        本来这样没什么,等到大些,就好了。

        但后来,差不多是在赵成六七岁的时候,赵曼云的父母突然发迹了,生意做起来了,将他们姐弟接了过去,他们也从留守儿童,摇身一变,变成了所谓的富二代。

        这种骤然的变化,对孩子的冲击自然不小,一下子上了贵族学校,接触的同学,也完全是另外一种,外加赵成的叔叔婶婶,因为忙于生意,只能说是物质上做好给孩子最好的,亲情上却是不能了。

        于是乎,再等到寒暑假回来的时候,这一对姐弟,就陡然变得骄纵起来了,颇有几分发达了,看不起穷亲戚的意味。

        除此之外,也大抵是有几分不服气的原因,那时候,在村里,赵成上蹿下跳,属于是孩子王,而赵潇湘也生的可爱,在小伙伴里很有人气,两个都属于是村里的风云人物,赵曼云姐弟,却是差了一些。

        后面自己的境遇变好了,成了所谓的有钱人,感觉自己和村里的孩子不一样了,自然是忍不住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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