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3蛮荒:慕容彻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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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知道惊为天人四个字该如何解释,直到遇见他,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这世界上还有这样漂亮的人儿。
漂亮的不似人,漂亮地让人难以自信,娘亲对我说的话,原来都是真的,她说,好好的活下去,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总会有仙人出现,解救你于水火之中。
当眼前这个漂亮的人,对我伸出干净漂亮的手,我把我的手往背后背去,我觉得自己脏极了,不配触碰到这么美好的东西!
漂亮的人,声音也是好听,犹如珠玉声声脆:“你是不是哪里伤着了?我拉你起来好不好?”
在刚下雨的天,我满身污秽在泥水里,他一身白衣外面披了狐裘,洁白的狐裘毛,把他衬托得越发高洁出尘。
我生来就黑,又沾染了泥水什么的更是面目全非,黑的不能见人,摇了摇头:“我自己可以起来,不需要你来拉我!”
我所在的地方是北魏,北魏皇族是鲜卑人,鲜卑人自古以来出产美女,尤其他们皇族不管男的女的,都是好看的不得了。
这是父皇跟我讲的,我觉得无论再好看的人,也比不上我眼前的这位,他才是真正最好看的人。
漂亮的人嘴角翘起,直起身来,负手而立:“那你就自己起来吧,地下很脏,天气又冷,你看这污水中都快结冰了!”
父皇说我,比森林的熊,比草原里的狼还要皮糙肉厚,父皇曾经心情不好的时候,在大冬天里,会直接把我扔进去结了冰的水池里。
头两次的时候,我会生病,我会咳嗽,后来看到娘亲看着我抹眼泪,在冬天里不用父皇说,我自己跳进水池里,把自己冰在水池里,时间久而久之,也许是习惯了冬日的寒冷,被父皇扔进水池的时候,我再也不会生病了,也不会咳嗽了。
我的娘亲,只不过是一个歌姬,是他国进贡给父皇的,她每日里想努力的生活,想为了我好好的活下去,可是别人不让她活下去。
我手撑在污水中,慢慢的站起来了,本来就穿着深色的衣服,颜色就更加深了。
漂亮的人,眼中闪过艳羡,“你的身体可真好,若是我掉在这个水坑里,今天晚上怕是过不去了!”
他那样细皮嫩肉的才让人艳羡,至少我的父皇喜欢细皮嫩肉的孩子,对于粉雕玉琢的孩子,他总是不吝啬的把他们抱在膝盖上,让他们在自己的膝盖上横行爬走。
而我这个,脸上颜色又黑,又不懂讨好他的孩子,他对我从来都是不遗余力地嫌弃着。
“你叫什么名字?”现在接近黄昏,冬日的天总是格外地黑的早,这么一个孩子,在大街上让人不由得担忧起来。
漂亮的人扬起细碎的笑容,好看的眼睛,都眯了起来,跟月牙儿似的,我喜欢他嘴角的笑,我想我更喜欢他笑起来像月牙般的眼睛。
“你可以叫我阿白,你呢,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叫什么名字?”
阿白?
阿白,我在心里咀嚼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跟他的人可真像,洁白的一尘不染,我的全身污秽,全身泥水水露露的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心里感觉到更加卑微。
是的,就算我出生于大夏的皇族,可是我很卑微,从心底往外冒出来的卑微。
我的娘亲是一个歌姬,没有任何强大的背景,她是一个孤儿,除了有一副好嗓子之外,好皮囊之外,我之外,她一无所有。
纵然父皇一时兴起对她宠爱有加,有背景的女子多的是,厌倦是没由来的,直接就厌倦了,更何况娘亲只有一副嗓子,模样不倾国不倾城,只是看着舒心而已。
我也不知道我长得像谁,至少娘亲看着小家碧玉,父皇高大威猛,父皇的肌肤不黑,我却很黑……全身的颜色,娘亲打趣我说,我的孩子,皮肤是最好看的,就跟古铜的颜色一样,耐看的不得了。
我认为这是黑,不是古铜的颜色,古铜的颜色有些沧桑感,我这纯属是黑。
阿白的小手在我眼帘下挥舞着:“你是怎么了?不愿意说出你的名字吗?如果不方便的话,那我就不问了!”
他说他叫阿白,只有非富即贵的孩子说话才会留一半,我咧嘴一笑,使劲的抖了抖身上的泥水,嗓门很大,“我叫繁夏!”其实我叫慕容彻,是大夏皇上第一个孩子,也是第一个过的卑微的孩子。
阿白雪白的狐裘上,被我抖上了脏水,点点黑色,颜色上的鲜明起来。
“好听的名字,繁星如夏,你一定是在夏天出生吧,因为夏天的星星才会被称为繁星璀璨!”
他的睫毛很长,眨眼之间,这两把蒲扇一样,挂在他的眼帘上,我不是夏天出生的,我是秋天落叶纷飞的时候出生的。
莫名的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我一直爆燥不安的心,平静了下来,点了点头,让自己笑得更傻气了一些:“我出生在夏日,繁星最璀璨的时候,所以我叫繁夏!”我希望我自己像我自己说的名字那样,繁华犹如夏日最璀璨的星星一样!
“那你要回家吗?”冷风微微吹起,阿白轻声问我:“你有家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他没有我高,没有我壮,在这冬日里,他的小脸被吹的苍白苍白的,我缓缓的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倒是阿白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就不怕家人担心吗?”
阿白佯装地看了看天色:“的确是很晚了,我该回去了,不然的话,我母亲和妹妹要担心了!”
有亲人的孩子,跟我这没亲人的孩子就是不一样,有人惦念仍,他也惦念别人,这种感觉会很幸福,“那你快回去吧,莫要回去晚了,你的母亲恼怒要打你板子!”
阿白嘴角略扬,眉眼弯弯:“那你要好好保重,下次走路莫要摔着了!”
“嗯!”我轻轻应了一声,内心从未有过的平静,可能我的心像我的肌肤颜色一样,是黑色的。
黑色突然有一天碰到白色的,发现了这世界上白可以如此纯白。
阿白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他低低咳声,咳得很压抑,他是一个身体不好的孩子,我总以为他很小,看他那瘦弱的样子,我以为他最多八九岁,其实他已经十多了,而我十五了!
因为摔在泥巴里,他把我当成一个孩子,其实我比他高大很多,比他强壮太多。
我之所以会在北魏,跌落在这里水里,因为我的父皇来北魏说好听点是商讨两国邦交之问题,说难听点,他就是为了北魏的美人。
鲜卑族在蛮荒没有建立北魏的时候,他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因为要么顶级好看,不管男女,都是其他皇族争夺掠取想要禁锢的顶级白奴。
她们肤白貌美,五官深邃,故而没有建立北魏的时候,他们对其他人而言,就是白奴,最顶级的白奴!
而我的父皇,大夏的大明宫里其实早年前隐藏了一个北魏的白奴,是一个妖娆阴柔的男人,父皇对他很宠爱,为了他可以冷落所有的人。
只可惜他是个男人,生不出任何孩子来,再加上父皇对他的宠爱过甚,后宫的那些女人们不乐意了,把他给杀了。
再妖娆阴柔的男人,皮囊再好,死的时候,眼睛也会无神,尸体放久了也会溃烂,爬满蛆虫。
而我的母亲,也是因为这个男人死的,后宫那些女人们的手段多厉害,杀了父皇宠爱的人,居然有人背锅,而这个背锅的人,就是我的母亲,一个除了嗓子好的女人,便一无是处的女人!
母亲就死在那男人旁边,她跟我说:“不要哭,好好的活下去,在经受磨难的时候,你要想一想,母亲对你说的话,一定会有仙人来拉你一把的!”
是啊,母亲总是会跟我说,在这蛮荒里,存在着仙人,他们穿一身白衣,超脱世外,悲天悯人,在你落难的时候,他们会对你伸出手,解救你于灾难之中。
我心里知道这是骗人的,潜移默化之中就算知道是骗人的,也会心里期待着,期待着自己落难有一个白衣胜雪的仙人来解救自己于水火之中!
阿白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我看着他消失的方向,走向他相反的方向,因为我住在行宫里,因为我是大夏的皇子,因为父皇带我来北魏,是让我来格斗的。
我的体格够强壮,帝王者总是有特殊的癖好,他们喜欢看人互相残杀,还有什么比皇亲国戚亲自下角斗场争斗会让人更加兴奋呢?
我来到北魏的作用,就是到角斗场赢得三场,父皇就能得到一个最顶级的鲜卑人。
至于是不是皇族?不得而知。
我不相信父皇如此对待我,把我当成一个物件,所以我恨恨的跑出来了,遇见漂亮美好的人,可惜这么漂亮美好的人,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和他有交集。
回到行宫之后,父皇房间炭火烧得噼啪作响,穿着一件里衣都不会感觉到冷,颠凤倒龙糜烂的气息在他房间里蔓延着。
我回去了,侍卫禀报他,他就把我叫到他的房间,跪在地上,我的父皇从来不会是一个好皇上,也不是一个好父亲。
为我的忤逆,让他失了面子,他惩罚我跪在地上,看着他那恶心地侵略了别人,他们的声音高亢的令人作呕。
一夜,他们是舒爽了,我便见怪不怪,还能欣赏了,真的像别人口中所说,身为皇族人,帝王家的人,心思本来就怪异带着扭曲的变态感。
我第一次见到大面积的北魏皇族人,他们真的很美,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
他们跟我的父皇一样,坐在角斗场的高台上,父皇的眼睛带着侵略般的扫视着他们的皇族所有的人,我知道他是在挑选,我在他心中是必赢,所以他现在要好好的挑选,挑选出一个像他后宫曾经那样一个妖娆阴柔的男人。
他爱男人胜过爱女人,女人只是给他传宗接代的,男人对他来说才是必不可少的。
大冬天里,角斗场结了冰,他们穿戴厚厚,个个翘首以盼,我穿着黑色短打,还是最粗劣的短打。
薄薄的衣衫,看着干练,一点风寒都不挡的,父皇说我皇族人的身份,只有北魏的王知道。
高高在上的北魏的王,现在看来,不算太丑,比起父皇宠爱的那个死去的男人,他差的远了。
似手撑在座位上,双眼闪过兴奋虐杀,随手扔了一个馒头:“吃饱了,就赶紧干,朕等着看呢!”
馒头落地,沾满了灰尘,北魏出战跟我搏斗的孩子,像个狗一样扑过去,把馒头捡起来,不顾馒头上的灰尘,大口朵颐.........
北魏的王,看着哈哈大笑,抛下诱饵道:“北魏的好男儿,把这个臭小子给朕剁碎了喂狼,朕重重有赏,好吃好喝的赏着你。”
想把我剁碎了,我还想把他给剁碎了呢!
父皇自然要给我加油打气,高声道:“臭小子把北魏的狼给吃了,寡人重重有赏,要什么有什么!”
要什么有什么,真是笑话,我想要他的皇位,他肯定不愿意给,托词托大让人就厌烦了。
跟我搏斗地那孩子,跟我差不多年岁,十来岁的样子,他狼吞虎咽的把一个馒头吃光了,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舌头,舔了舔手指。
跟他比起来,我发现我好太多。至少我的衣裳是完整的,至少我可以吃饱饭,还有一个大夏皇子的身份。眼前这孩子,除了凶狠警惕,衣不裹体,连饭都吃不饱,不知道困在这个地方,困多久了?
我警惕的看着他,他舔完手指,变成像狼一样,警惕的看着我,因为没有兵器,我的父皇和北魏的王喜欢看别人赤膊血淋淋的相互撕斗。
用的是最原始的方法,赤手空拳,谁的拳头硬,随便胜者为王,自小我就狠,打起人来,既然不留余地。
不过这种刀口上舔血,为了一个馒头,拼命厮杀的人,他的意志力更强,他的拳头更硬,我挂了彩,脸被打肿了,眼被打肿了。
最后还是我胜了,我把他按在地上,用拳头使劲的砸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脑袋都砸出一个窟窿来。
鲜血染了我的手,用力手都肿起来了,我胜了,父皇的就欢呼了,北魏王耍着赖来大声的说道:“不算不算,再来一场,再来一场…”
父皇高兴的哪里顾得上我身上的伤,大手一挥,自信满满道:“输就是输,来多少场你都会输,来吧!”
父皇的言语惹着北魏的王极度不悦,他匆匆吩咐手下的人,这次进场的人,依然是个孩子,比先前的孩子还要小。
看起来没有我大,北魏王这次大方无比,扔下了一只鸡,他扔东西下来的样子,仿佛就是在说,站在这角斗场里面的人,就是畜生,给鸡给馒头全看他心情。
先前一个馒头都让那个孩子吃的意犹未尽,这次一只鸡,更让这个孩子哪怕吃得满嘴都是泥,仿佛像人间美味一样。
啃食地嗤嗤作响,满嘴满手都是油,我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一直在等那孩子,把一只鸡啃完。
我不会让自己死,所以死的只是他,让他临死之前做个饱死鬼,也算是他碰到我的造化。
他吃完之后,肮脏的手指全被他吸吮了一遍,我弯下腰,捡过他扔在地上的鸡骨头,他仿佛言语退化了一般,发出桀桀的笑声,瘆人中带着得意,仿佛这人间美味,他一个人吃的,满足至极。
我把鸡骨头拿在手上,那个孩子就对我冲了过来,小巧玲珑身手灵活,我的眼太疼了,我就想速战速决,不想在这里被人当猴子一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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