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6章 振聋发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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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最近京城关注比较多的热点事件吧。”

分组会议上,秦总发问之后,江云皓开始了自己的陈述。

“这个事件,是前段时间京城某主流媒体编辑引发的。该张姓编辑酒后本来是叫了代驾,但快到目的地时,代驾说是突然肚子不舒服,借故离开。见离家很近,该编辑就想自己开回,没想到刚开,就被一车剐蹭。结果呢,对方要求私了,索赔金额甚高。该编辑看出了对方的套路,坚决选择了报警处理。”

停顿了片刻,江云皓继续说道,“最终,该编辑被判拘留3个月,罚款4000元;同时赔偿被剐蹭的一方宋某2万元……”

聆听着江云皓的叙述,与会的中委、候补委员都是点了点头。

这起酒驾肇事案,是一个月之前发生的。

事情本身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是典型的酒驾肇事。

但问题就出在代驾和车祸的另一方身上。

只要是正常人,几乎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套路。

说白了,这就是一起典型的碰瓷案。

只是因为缺乏相关证据,加上法律上对于“酒驾方负全责”的判定,造成了最后这不合理的结果。

江云皓提起这件事情,显然有些出乎大家的预料。

一时间,大家都将目光看向江云皓,想知道他还想说什么。

“从人民群众朴素的感情而言,酒驾自然是应该严惩的。但这起事件,其中可堪捉摸的地方颇多。”

江云皓接着说道,“首先,当然是代驾的临时有事离开;其次,醉驾中张某与宋某的车只是发生非常轻微的剐蹭,并且还是对方主动碰撞了他的车。整个过程中,张某也并未超速行驶。”

迎向大家的目光,江云皓平静地说道:“按照正常的思维,张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之后,已经请了代驾,这说明他主观上是知道酒驾的危害的,并且也做了正确规避。”

“只是在已经到达了其居住的小区之后,且代驾突然有事要先离开的情况下,他才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按照法律条文来说,张某固然有错,但另一方包括那名提前离开的代驾有没有问题呢?”

说到这里,江云皓的神情逐渐凝重。

“在事实没有查清楚之前,我们不能武断地说,这是一起利用国家法律对于酒驾的严惩,所制造出来的碰瓷案。但这个可能性,绝对是非常高的。”

听到这里,辽东省省长吴耀飞不禁附和道:“我赞同云皓同志的这个观点。这起事件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我们的相关部门确实应该查的更细一些。”

吴耀飞省长在辽东省的改革,一向以大刀阔斧著称。

本身又是政法干部出身,他支持江云皓的观点,大家也不难理解。

江云皓对吴省长微微颔首,接着说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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