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剪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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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铨抱定了主意,要瞅准机会向杨烜进言,尽量辞去这个差使。

剪彩过后,杨烜召集校董会成员座谈,一来听取校董们的意见建议,二来研究学堂章程。

这本是一项象征性的工作,以示越王对船政学堂的重视,实际意义并不大。

第一届校董会,共有七名成员:

校长张铨举人出身,原在暨南大学堂学习法律;

总教习是英国造船专家费德罗,在黄埔造船厂兼任总工程师;

两名士绅代表,在船政学堂中出力甚大,报效了大量资金;

两名教师代表,一个教造船技术,一个教驾船技术;

一名监督,原是海军退役军官,因伤退役,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加强课程教育。

校董们坐在杨烜身旁,颇有些拘谨,也没讲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倒是有个士绅董事,壮着胆子问起了学员分配的事。

这件事看似功利,实际关涉极大。地方士绅之所以愿意资助船政学堂,无非想要保送本地子弟入学。待学生毕业时,再保证他们能够“有个差使”,也就是“有官做”。

这关系到士绅的切身利益,若是处置不当,很容易打击士绅办学的积极性。

但实际上,船政学堂章程草稿已有规定,实务学堂已有先例可循。学生毕业后,只要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差使”,通常到海军或者造船厂任职。

士绅董事还要询问,无法是想让杨烜亲口说出,形成“王谕”,心里方能踏实。

杨烜知道他的意思,微笑道:“照规矩,学生只要认真学习,通过毕业考试,都能获得差使。或者到海军担任技术军官,或者到造船厂担任工程师,都是件有前程的事。”

士绅董事吃下了这颗定心丸,满脸堆笑,说道:“有殿下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回头一定教育好自家子弟,让他们好好读书,跟着军政府干,日后必是前程似锦。”

接下来研究学堂章程。

学堂章程极严,课程抓得极紧。例如第四条规定:

“自开学之日起,每月考试一次,由教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法币三元;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惰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

校董们都是读书人,深知做学问的艰难,对章程无不同意。唯有第九条,规定父母亡故情形,学生可酌情请假,但不许守孝三年,引发校董争议。

华夏传统制度,父母亡故,儿子需守孝三年。即便是在朝为官,也要回籍守制三年。

此举虽然宏扬孝道,却与工业社会不相适应。军政府主张移风易俗,虽然保留了孝道,却并不鼓励为去世父母“守孝三年”。

最后,杨烜一锤定音,维护了学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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