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2章 兴到起时才提刀(2 / 2)

加入书签

    赵传薪就是故意不让巴克斯死。

    狗日的,敢跟老子皮皮溜溜?

    赵传薪淡淡道:“朱尔典死前,你不要将此事说出去,能做到吗?”

    “我……”莫理循其实很善良。

    因为善良,所以矛盾。

    他对中国有很深的感情,尤其对京城的感情最深。

    他死后,在他的墓地栏杆上,刻了几个字——北-京人莫理循。

    但是,每每有事,他又必须将英国利益放在第一位。

    而朱尔典差不多是英国驻华最高长官,所以他为难。

    赵传薪笑了:“你怕不是有些误会,以为我在和你商量?”

    莫理循悚然而惊。

    他可不想落得巴克斯的下场。

    赵传薪对丽贝卡·莱维说:“你住哪?等尘埃落定,接你离开。”

    当他得知这个傻娘们漂洋过海来找他,顿时心里不明朗。

    孤家寡人·赵,向来不喜欢羁绊。

    再说,他也没日-她,追的那么紧干啥?

    情感方面,赵传薪在这个时代,有种广大的消沉。暮色四合时分,不宜动情,而黑夜还要持续好长一段时间,黎明来的挺晚的。

    那会儿大家都老了,谁他妈还能谈的动情说的动爱?

    干脆少点牵挂。

    丽贝卡·莱维咬了咬嘴:“我,我去……”

    “去什么去?干脆就先在莫理循家里看会书吧。”

    丽贝卡·莱维:“……”

    她居住的租界区饭店,今天那里暂告不安全。

    莫理循将自己家改造成了图书馆。

    这老小子平日里以书会友,名声日彰,导致每个来京城的洋人,人力车车夫问都不问直接拉到莫理循家里保证没错。

    去他家应该还算安全吧。

    赵传薪说完,自顾自推门走出。

    因为他太神出鬼没了,丽贝卡·莱维头天听说他在草原,第二天就跑去了关外,第三天就到了京城,或许再一眨眼就又消失不见。

    于是赶忙推门,想要说什么,却发现已经不见了赵传薪的身影。

    ……

    暗杀的手段,其实也一直在进化。

    小鬼子在这方面是很有天赋的。

    比如医生救死扶伤时候,俏摸的给你治死,就问你怕不怕?

    也有没那么高明的手段:人群里放冷枪、炸药、突发拔刀刺杀等等……

    从德川幕府的“网红”武士,到二战前,小鬼子尤其热衷搞暗杀。

    在韩国被赵传薪搞死的伊藤博文,曾经是个愤青,就组织过一波接着一波的“天诛”行动,是幕府倒台的最终动因。

    赵传薪爬上了一栋洋楼的屋顶,换上了集火甲,盯梢通往BJ饭店的必经之路。

    他是绕了好一圈路,才偷偷爬上来的。

    这里已经出了租界的围墙,无甚防守。

    只是外面围观的百姓太多,在街巷外站的满坑满谷,摩肩接踵。

    这究竟是一种何等不怕死的精神?

    赵传薪蹲点的技能早就点满了,在楼顶有吃有喝,烧水不生火,烤肉不用炭,盘膝而坐,静看云卷云舒,细听鸽哨如铃。

    ……

    朱尔典本来给自己买了双重保险。

    可其中一道保险,居然因为跟踪的士兵太蠢,跟丢了而失去。

    他痛骂了跟踪者一通后,也只能焦灼的在屋里徘徊,时不时地掏出怀表看时间。

    午时将近,他又开始焦灼于穿着。

    此时位于古典步入现代的最后节点,英国人在穿搭上有故步自封者,也有前卫时髦的。

    朱尔典想穿的看上去像是旧时贵族,又想起搜集到的关于赵传薪资料中显示,赵传薪是个时尚弄潮儿。

    赵传薪自带流行趋势,许多款式现在都没有,或者没有流行起来。

    但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想了想,朱尔典换上最新定制的细条纹西装。

    这种正装,起初在银行职员和银行家种流行,渐渐普及,要到十来年后这股潮流风才会刮到美国。

    此时的美国时装是落后世界至少十五年的,所以欧洲列国很瞧不起美国人,觉得他们是土老帽。

    穿戴整齐,戴上礼帽,朱尔典出门。

    他其实内心很矛盾。

    一方面,他想要尽量取悦赵传薪观感,争取“宽大处理”。

    另一方面,他又有着老牌帝国贵族的矜持,不愿意向一个中国人低头,哪怕这人很恐怖。

    刚迈出军营的那一刻,他看到了各国使馆派出的护卫联军。

    京城使馆区,从某方面讲是一个整体。治安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好像残破的瓷片,每当面临外界压力,就要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

    出门前,朱尔典心里还有些放不下面子。

    可出门后,看见联军军警脸上多少挂着惶恐不安,朱尔典本来干爽如京城上空的心情,顿时秋雨绵绵。

    连他们都怕,我该不该怕?

    什么骄傲,都飞到九霄云外。

    阴沉着脸,在联军军警保护圈内,一步步朝BJ饭店走去。

    即将抵达的时候,朱尔典忽然转头问:“巴克斯呢?他为何不来迎接?”

    “这……不知。”

    朱尔典皱眉,看着莫理循大街南口,熙熙攘攘的百姓,正朝着他们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洋人军队,就是齐整。”

    “其实咱们的也不差……”

    “胡说八道,新军我也见过,精气神比不过洋人,我听舅丈的儿子说,新军弹药的火药量,都比洋人子弹少,否则那枪一打一腚墩!”

    “……”

    被百姓交口夸张的洋人军警,此时却是紧绷着脸东张西望。

    联军军警,数量达到了五百多人,一眼望过去,挤满了街道。

    而这时,南边传来密集的碎步跑动声。

    尘土飞扬中,一队同样不下于千人的新军队伍正汹涌而来。

    百姓哗然。

    联军军警立刻戒备,转头,连枪都上了膛。

    原来是驻扎于南苑的第四镇新军。

    南边来的只是个开头,旋即驻扎于京北仰山的第六镇也有一营炮兵、一营步兵自东边而来。

    西边,从天安门有一标的禁卫军马队踢踏而来。

    自从编练了新军,还没有过特别大的阵仗,尤其在京城。

    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也难怪,巴克斯到处嚷嚷赵传薪要来和朱尔典议和,连没被通知到的赵传薪都收到风声,更何况是咫尺之遥的慈禧。

    慈禧好像遇到危险的野兽,炸毛了。

    和联军军警一同被夹在中央的百姓坐蜡。

    还想着这是一次盛会,有热闹可看,现在却觉得进退维谷——这要是打起来,先遭殃的不得是他们吗?

    刚刚说新军精气神不行的旗-人子弟,此时只觉得头皮发麻。

    那些着装整齐,军容严肃的新军,谁敢说他们无害?

    气势不落下风,人数更是占优。

    在屋顶的赵传薪同样吃惊。

    他料到朱尔典会带小联军军警,但没想到驻扎京城的新军也会参合一脚。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赵传薪仔细打量,发现南边来的新军,战力应是最强的。

    东边的新军,应该是以前的京旗常备军编练的。

    他一边用牙线洁齿,一边端详几支队伍。

    慈禧应当只是防备或者震慑,而不是真的想干什么,否则东西两边夹击,东边还放了炮营,那岂不是要打自己人?

    朱尔典见了,不是怕,而是恼火,派人去质问:“你们要做什么?难道想要包围攻打我们?”

    这时站出来一个山羊胡中年将领:“我是第六镇统制段祺瑞,告诉朱尔典,我们只是维护治安,不必惊慌。外围还有大军严阵以待。”

    第六镇统制亲自上阵,也不知算给足了朱尔典面子,还是给足了赵传薪面子。

    当朱尔典得知消息后,先是愤愤不平,觉得受到了威胁。

    旋即想通:是啊,如今这里聚集了数千兵丁,赵传薪可还敢造次?

    人数上的优势,笼络住了朱尔典的胆量,勇气在驰骋。

    他重新挺胸抬头,矜持的对手下说:“去饭店里看看,赵传薪到没到?巴克斯到没到?”

    手下匆匆而去。

    人虽多,但很静。

    军队加上百姓,成千上万人挤在丁字街口,高高的看去还挺壮观。

    片刻属下回转,告知朱尔典:“没在,都没在,只有厨子和侍应生等待上菜。”

    朱尔典的胆量更盛。

    他捋着胡须,展颜笑道:“呵呵,看来赵传薪是不敢来了。我都不怕,他却怕了,呵呵,呵呵呵……”

    人多,真好!

    正在这时,属下忽然抬头,张大嘴巴望着上方。

    朱尔典皱眉,转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也张大了嘴巴。

    “兴到起时才提刀,怕?你他妈够格让我怕么?”

    声音剽悍、生猛、精力旺盛又低沉,响彻莫理循街的上空。

      兄弟们破费了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