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规范银行业(2 / 2)
这其中的门门道道也就不用多说了,反正朱启也跟那些银行的职员们商量的八九不离十,剩下的就是进行实践了。
而推行了货币制度之后,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也是朱启目前觉得最紧迫需要去处理的,也就是借贷这个问题了。
谁都知道借贷这种事情是一门暴利,不过借贷也是有风险的。
自古以来民间就已经有借贷的业务了。
而很多老百姓也经常会使用的借贷,这种事情大多数都是去借粮食,毕竟这老天爷也不可能年年都风调雨顺,总会有一些年景收成不好的时候。
没饭吃也只能出去借粮食,不然饿死吗?
而这个时候就会以家里面的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进行抵押了。
可不要觉得这借出来的粮食就不用还了,今年借粮食,明年可都要还13分甚至14分,有些比较黑的甚至需要还双倍也都有呢。
一开始的政府部门,自然没有注意到民间借贷这种事情,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借贷业务导致了不少老百姓家破人亡,自然是不用多提。
而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这些事情之外,秦始皇也注意到借贷对于民间的影响。
至此,规定借贷的利息不得高于九出十三归这个标准。
往后历朝历代也都以这样的标准来进行衡量借贷这个行为。
也就是说民间的借贷最高只能到九出十三归,这个行列如果高于这个水准的话,那就要受到官府衙门的惩罚。
不过说出来可能大家不相信,在借贷这一行,做的最出色的反倒不是那些有钱的附身土豪们。
而是大家看上去清心寡欲的寺庙和尚。
尤其是在历朝历代统治者信佛,崇尚佛道昌盛的情况之下,越是明显。
那些和尚们嘴上吃斋念佛,但是背地里却在喝着老百姓的血,他们自己有着大量的产业不说,还对外放出贷款。
表面上好像在施粥救济老百姓,但其实给老百姓的利息是非常高额的。
甚至于双倍奉还都是很常见的事情,而老百姓自然是还不上这些债务,如果不能买卖儿女来还债的话,就只能把家里的田亩和房产抵押给寺庙的和尚。
即便是明朝时代,最大的民间放贷组织机构,依然是寺庙里面的和尚。
不过经过前面几代皇帝的整治之后,现在寺庙的放贷情况已经收敛了不少了。
而朱启的银行对于借贷行业来说,必然是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因为朱启设置的利率将会远远低于9出十三归这个利率。
不仅如此,也不再是只要拿着财产过来抵押,就能够给予放贷借贷的时代了。
而是要详细的评估他的个人信用,以及家庭财产等等多方面的情况,再决定借不借钱。
反正借贷这种事情一定要规范起来,谨慎起来。
而民间的借贷行为也需要用法律法规去严格约束,不然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
说白了,这年头如果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谁又愿意去外面借钱呢。
即便是现代的享乐主义盛行的时候,年轻人们借钱也是因为手头上没钱,才会去超前消费啊。
如果有钱的富二代,你看他们谁没事借一大堆的钱去花费呢。
自己父母都随手给个几亿上百亿的给他们了。
而朱启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制度上面确保那些老百姓们不会因为借贷而导致家庭贫困。
能够想办法解决的事情,尽量不去借钱。
可能有些人要说了,借贷可是有利于刺激经济的行为,为什么朱启要搞得这么保守呢?
说白了借贷确实可以刺激经济行为,但你要看在什么时代呀。
在现代这种快节奏有钱就能生钱的时代,通过借贷获得高额的本钱,然后来获取利润,确实是可行的。
但是在明朝这时候,你有钱可不一定就能够做到钱生钱。
毕竟金融游戏会玩的人不是很多,大部分的人借些钱也只是为了度过眼前的难关。
说借贷这种事情,大部分还是普通老百姓在干的,有钱人真的不会去碰。
而想要开展借贷的业务,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成的。
按照朱启现在的估计,恐怕也得等到两三年之后才能推出借贷的业务了。
而且借贷业务也不能一开始,就在全国进行推广。
起码也得在一些类似于应天府,这样的省会城市进行试点。
才能够渐渐地往下推广,而借贷业务也绝对不能去乡镇。
必须要固定在某几个大城市的范围之内,因为在大城市,明朝的朝廷对于这些地方的控制力,是最强的。
而到了县城,甚至村落,控制力大不如在城市之中了。
基层的官员将会拥有大量的实权,他们没准就会利用银行这个体系,来为自己牟利,而坑害的最后当然都是老百姓了。
俗话说得好,有多大的本事就去干,多大的事情,既然已经知道明朝官府,对于地方上掌控的力度,也仅仅只在大城市。
乡镇和村落的掌控力就会衰弱不少的情况,还去把银行铺在那些基层的地方,不是坑害老百姓又是什么呢?
而构思这些事情的同时,朱启也要把这些所有的构思都给写成一个方案,交给朱元璋。
方便以后进行执行,不仅如此,还要在银行里面培养接班人。
起码要能够向朱启这样了解整个经济运行的模式,掌控钞票印刷的数量,绝对不能多印等等。
而除此之外,银行不仅仅能够便利于百姓,最主要的目的,朱启还是想将钞票和金融作为一种武器,来对付周围的国家。
最先处理的自然就是北元了。
以大明和北元现在的经济体量,想搞点小动作,还是轻而易举的。
朱启很快就行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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