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正面交锋(2 / 2)
曹斌气极反笑:“好一张伶牙俐齿,把你的目中无人说的如此冠冕堂皇,你以为我们都是傻子吗?第一次‘百日攻坚’行动你就是隐瞒不报,这次又是目无领导,你这是惯犯,以为狡辩就能交差?怎么,形成既定事实拿来要挟我们?王鸿涛,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王鸿涛反问道:“公安机关有权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破,何来要挟一说?难道曹市长和白云宝有什么牵连不成?以至于如此气急败坏?我想不通!何况案件侦破后,我第一时间就来市委汇报,完全符合组织程序,如果哪里做的不对,请曹市长指出来,我改就行,没必要给我扣那么大一顶帽子,我承受不起!”
“王鸿涛,你凭什么说我和白云宝有牵连?你要是拿不出证据,就是污蔑,你现在居然敢平白无故污蔑一个市长,是什么让你如此有恃无恐?”
“我只是打个比方,反问而已,只是一种修辞手法。曹市长上过大学,应该懂得语言的艺术吧!”
“你,我看你就是意有所指!要是拿不出证据,我跟你完!”
“那我倒要看看,曹市长怎么个没完法,我也不是被吓大的,哪怕你是市长,也不能如此以大欺小!”
王鸿涛就是跟他胡搅蛮缠,哪怕吵个三天三夜都成。
古志强看不下去了,吵有什么用?重要的是解决问题,便打断了二人,说道:“鸿涛,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抓出白云宝这个蛀虫才是最重要的,我是没想到银州的干部队伍里竟然混入了这么无耻的一个败类,这是我们银州的耻辱!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实职呀,公安局值得表扬!”
忽然,古志强画风一转:“但是,毕竟我们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还得讲程序,要不然置纪委于何地?按照组织程序和原则,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先由纪委进行调查,涉及到违纪的,由纪委进行处理,涉及到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鸿涛,我就问你一句,纪委还能不能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利?公安局该不该将案件移交至纪委?根据《刑事诉讼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案不属于公安局管辖范围,我现在以市委名义要求,请公安局立即向市纪委移交白云宝案件,否则市委将采取问责程序。”
王鸿涛无话可说,软刀子才是最厉害的,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然要维护党的权威。
想了想,王鸿涛说道:“古书记,由于此案过于复杂,有大量的证据需要汇总,并形成案卷,加之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方式,正在大量的收集线索,等公安局把案件整理后,将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移交。”
看到王鸿涛态度有所改变,古志强也没得理不饶人,说道:“给你一天时间整理,市纪委也会向社会征集白云宝的犯罪线索,明天必须把白云宝向市纪委移交!”
王鸿涛走后,曹斌问道:“书记,为什么不要求今天就移交?多在公安局待一天,就多一天危险。”
古志强说:“狗急了还要跳墙,公安局完全可以向检察院移交,也符合程序。其实,王鸿涛打算做出妥协,他难道不知道政策?毕竟还是要讲大局,无论如何都要在规则范围内做事,对于这个,他懂!多一天、少一天,有什么区别?该交代的料想白云宝已经交代过了,等到了纪委我们在弥补吧!”
回到公安局,王鸿涛马上给艾旭下令,连夜征集线索,加快核实线索真伪,并将涉及到古志强和曹斌的案卷全部压下不报。明天,把白云宝移交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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