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爱,触手可及(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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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经不说话的时候给人的感觉非常严肃,长眉入鬓,眼神颇有些犀利,加上与生俱来的一身正气,他被誉为A市最英俊的铁面刑警。

郑纶却觉得,哥哥是温柔的,一点儿也不凶。

他跟她说话的时候是温柔的,帮她挑衣服鞋子的时候是温柔的,就连训斥她的时候都是温柔的。

而现在,他做饭的时候也是温柔的。

她知道,这条鱼肯定是为她做的,哥哥其实更喜欢吃牛肉,还喜欢喝那种浓厚香醇的排骨汤。

但是郑经一定不知道,郑纶喜欢吃鱼,是因为他。

因为每次吃鱼,郑经都会细心的给她挑刺,然后才把鱼肉夹给她。其他的菜肴,都不需要这么费事,郑纶可以直接吃,唯有鱼,才会让他们多一些互动。

郑纶陷在这种贴心宠溺的照顾里无法自拔,与其说她爱鱼,不如说她是爱郑经,爱到近乎痴狂,近乎失去自我。

郑经曾经给妹妹做过很多次鱼,因此对鱼肉的处理非常的熟练。为了保证吃的时候鱼刺很少,他都会在下锅之前,尽量把鱼刺处理干净。

郑纶看着他细心的处理那条两斤重的肉质鲜嫩的鱼,看着他轮廓硬朗的侧脸,心中涌起阵阵悸动。

她知道自己不该爱上哥哥,可是,她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她的心,就像疯狂生长的藤蔓一样,爱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除了他,她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任何人。

郑纶的眼神太过专注,也太过灼热。

郑经因为职业的原因,对眼光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有人盯着他看,他立刻就会发现。

郑纶这么盯着他看,他早就发现了,事实上,没有人的时候,郑纶总是会像现在这样,专注的看着他,就好像要把他的样子永远刻到骨子里一样。

郑经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我的傻妹妹,你可知道,你这么看着我,我需要多大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去看你吗?

“纶纶,找一棵葱递给我。”

妹妹这么直愣愣的看着他,只需要一会儿工夫,所有人就都会发现异样。

他不想让别人误会妹妹,便开始吩咐她做事——有事情做,至少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

“啊?”郑纶突然听到哥哥开口,不由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哦,好,我给你拿!”

她转过身,纤细玲珑的身段儿背对着郑经,郑经才转过头去看她,目光里透出一种爱惜和温柔。

郑纶喜欢穿裙子,因为郑经曾经无意间说过一次,她穿裙子像是一个漂亮的公主,所以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穿别的,再冷的天,她也会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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