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章 出征悉尼(2 / 2)

加入书签

    “……”

    刘玉民无语,你到底想说什么?

    周权其实只是说了一些感慨和自己的想法,对国内的体育发展,他也没有自己的主张。

    目前国内在篮协注册的职业篮球运动员只有几百人,这些人都是体制中培养出来的,而在美国,估计有数百万。

    几百万职业篮球员,这就是NBA的发展基础。

    几百人,他不敢想象CBA以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就那么点人,恐怕打得好一点的球员,个个都是大爷。

    一想到在NBA可能连饮水机都没有资格守的人,在CBA成为大爷,就让他看不到CBA的希望。

    ……

    28号,NBA选秀日。

    周权懒得关注,今年是选秀小年,没什么出色的年轻人。

    他关注的是超音速有哪些人留下来,哪些人走。

    有好几个底薪球员,都是一年合同,拿了总冠军,肯定会有人想走要走的。

    本华莱士应该能留下来,惠特希特曾经明确地告诉他,会给大本一份不错的合同。

    罗德曼可能不想打了,跟着他搞投资赚了不少钱,他原来希望罗德曼再打两年,不过回来之前他和大虫说过了,让他自己决定是否退役。

    最主要的原因,是本华莱士表现不错,罗德曼的重要性减小了,要退役就退役吧。

    只要大本能留下来,内线有一个核心在,其他人没有决定性的重要性,阵容不大动就行。

    月底,姚民打来电话,说俱乐部开出了条件,二百万美元,这是大鲨鱼俱乐部的底线。

    “周哥,别说二百万美元,我们家连二十万人民币都得卖房子。”大姚叫苦道。

    周权笑着道:“你小子别急。我问一声,俱乐俱什么时候放你走?”

    大姚道:“明年,打完下赛季就可以走,可以参加明年的选秀。”

    周权建议道:“如果你的顺位能进入前五,合同小不了,中锋是很值钱的,甚至一年三到四百万是有的。

    不过你的合同再大,第一年的钱还税之后,估计剩不下二百万美元。这样吧,你再和俱乐部谈谈。

    但如果谈不下来,这个价也可以答应了,毕竟你除了工资,肯定还会有商业收入,一年时间应该是可以拿出二百万的。

    而且人家培养了你这么多年,你拿一年的时间还债也是可以接受的,你觉得呢?”

    姚民说道:“周哥,我倒不是说不该出这个钱。我从开始练篮球开始,国家每年就有补贴给我。

    我记得最开始是一年一万块钱,那时候整个篮球处的费用只有八万还是九万块钱,我一个人占了十分之一还多,我爸我妈那时候工资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

    “那行,这件事情你好好处理一样,争取不翻脸,以后也好相见嘛。”周权说道。

    “谢谢周哥你帮忙说话。”

    ……

    周权在常沙待到七月底,其间离开过几次,都是与申奥有关的事情。

    “铁拳,我决定了……”

    16号这天晚上,罗德曼打电话给他,说是准备退役。

    “丹尼斯,别玩脱了啊,我给你买的那些股票你可捂好了,别泡妞没钱了,打股票的主意。”周权说道。

    “放心吧,那都是我的养老金,你不说卖,我不会卖的。”罗德曼笑嘻嘻地道。

    7月25号这天,惠特希特联系了他,球队和大本续约了,但索普离开了。

    周权在常沙一直待到周君结婚为止,到了8月30号,才前往京城报到。

    “大至,你的事情搞定了吗?”见面后他问道。

    “哥,我已经退伍了,手续办好了。”大至心情非常好。

    周权点头道:“如果你愿意,我把我的NBA经纪人介绍给你,他不会亏待你的。”

    “好啊!”大至兴奋地道。

    周权问道:“你国内的经纪人有吧?”

    “有。”大至道。

    周权点头道:“国内的经纪人就负责你在国内的事务,美国那边交给那边的经纪人。”

    “大姚,你呢?”说完大至的事情,他又问道。

    大姚说道:“周哥,我和沪市政府和大鲨鱼俱乐部也谈好了,就二百万美元。”

    “你经纪人有了吗?”周权问道。

    姚民说道:“周哥,我有了。”

    “几个月了?是男是女?”周权调侃道。

    “哈哈……”

    在场的人大笑起来,大姚一怔,随即也笑成了一块囧脸。

    接下来,周权开始和队友合练。

    他发现一件事情,巴特对他有点意见。

    从资历上来说,巴特确实应该打主力,姚民打替补。

    从实力上来说,巴特的实力也不错,低位更站得住。

    但没有办法,巴特的低位进攻能力在莫宁和加内特的防守下,他可以肯定打不出什么名堂。

    而且巴特的移动能力还不如姚民,姚民别看高一截,但速度还不错,甚至可以防出来,攻防转换时持球快下都可以。

    另外姚民打莫宁,拥有绝对的高度,这个优势是不能放弃的。

    在京城合练了十天时间后,9月11号,男篮出征悉尼。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