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七.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1 / 2)
脚步声渐行渐远。
他静静听着,只有长睫在不停颤抖,沾上了湿意。
走吧。
小月亮。
走得越远越好。
永远,永远,不要回头。
直到最后一点脚步声都听不见了,傅时奚僵硬维持的身躯终于一点点崩塌,伪装的面具裂纹如蛛网般层层蔓延,彻底崩裂,他的身体摇摇欲坠,"砰”的一声,双膝重重跪在地上,满目绝望,一身倾颓。
他把她逼走了。
这辈子,她都不会再要他了。
傅时奚垂着头,碎发散落,遮掩住猩红的双眸,他的背脊佝偻着,木偶般扯了扯嘴角,起初只是很轻的笑声,到后来,撕心裂肺,充斥绝望。
而他握成拳的左手渐渐松开。
一滴血珠,凝在指尖,再滴落,砸在佛珠上。
左手的袖口处,血液如一条小蛇蜿蜒在肌肤上,不停往下流,他摊开的掌心中全是血,连掌纹都完全被浸透了。
傅时奚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痛。
他撩起西装外套,里面那件浅色衬衫已经被血浸透,他面无表情地从口袋里摸出小刀,往小臂上又深深划了一刀。
利刃嵌入肌肤。
鲜血迫不及待溢出。
他眼底映着疯狂的猩红,闻着腥甜的血腥味,感受着胳膊间的疼痛,才让他渐渐活过来。
疼痛。
有时候,是个好东西。
至少,能在关键时刻提醒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随着疼痛渐缓,想追出去挽留她的冲动也渐渐淡去,他依旧跪在地上,双手颤抖着,去捡散落在地面周围的佛珠。
一颗,一颗。
眼睛如同染了血般的红,直到眼眶再也承载不住眼泪的重量,他一边掉泪,一边以模糊不清的视线去捡佛珠。
捡起来后,小心翼翼吻着佛珠,放进西装夹层里,隔着衬衫,紧贴胸口。
怎么会不痛呢?
那是他最爱的女孩。
他爱了她那么多年,怎么舍得去伤她?
他说的每个字,诛她的心,却也是百倍千倍地反噬着他,往他心里捅,捅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支离破碎,捅成一个大洞,反反复复地疼,到最后甚至连疼都不知该如何去疼了。
可是……
他没办法。
诺兰被刺杀并非意外,而是精心谋划的局。
从菲丽丝遇见沃尔森开始,这个局就初具雏形了,菲丽丝以孤女的身份接近沃尔森,和他相爱,可实际上,她知道沃尔森的亲生父亲并不是为了保护傅时奚在绑架案中牺牲的那位,而是傅澜的亲弟弟。
也就是说,沃尔森身上流着柯林斯家族的血。
真相如阴霾般,蒙在沃尔森心头,也让他在菲丽丝的策反下,渐渐萌生反意,并借助菲丽丝,成功搭上古斯塔沃家族。
而菲丽丝,和她那头标志性的红发一样,是古斯塔沃家族的人。
一名从未得到认可的私生女。
等到傅时奚察觉到一切,做出反击的时候,沃尔森已经先他一步,控制了大半柯林斯家族。
傅时奚被“架空”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