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2)
因为谢玉璋的受宠,朝霞宫的事在宫里便是大事。朝霞宫的吩咐,立刻就有人执行。
宝华公主想知道河西节度使李铭带来的两个义子都是谁,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有小内侍来回报了:“是行七和行十一的。行七的叫李卫风,行十一的叫李固。”
李十一郎。
那位陛下,原来在这个时候已经来过云京了吗?谢玉璋怔然,她竟全然不知道、不记得。
一个疑问不禁浮上心头——这个时候,她和他……已经见过了吗?
看着谢玉璋又神思恍惚,林斐担心地推推她:“殿下?”
谢玉璋回神,她看了林斐一眼。那黑黢黢的眼睛里幽幽的目光,让林斐感到陌生。
“来人!给我更衣梳妆。”谢玉璋忽然说,“还有,叫小膳房准备两盏香薷饮子,要冰澎过的。”
前世,她和他在这时候有没有见过,她不知道。
但今生,既已知道他来了,谢玉璋想,怎么能不去见见?
她必须去见见他!
“去送给陛下吗?”林斐看着宫人给谢玉璋梳头绾发,问。
“是。”谢玉璋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回答,“天热人乏,容易食欲不振,我送去给父皇解解暑。”
这是她从前做公主的时候常做的事。
母后临去前,唤她到跟前,贴着她的耳朵说:“你此生之幸,全系君王一念之间,勿忘,勿忘……”
她一直遵照着母后的叮咛,事皇帝至孝。冬日里往紫宸殿送燕窝、夏日里往含凉殿送冰饮子这种事,她做得比四妃都更多。
谢玉璋望着铜镜中的自己。
乌发如墨,肌肤胜雪,两颊粉红莹润,是保养得当、气血饱满之态。这是还没有及笄,养在深深宫闱之中,千娇百宠,不知人生疾苦的自己。
谢玉璋闭上眼。
在被远嫁到漠北汗国之前,她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理解母后遗言中的含义——失去母后怙恃的她,一生幸福与否,其实全在皇帝一念之间。
她继承了母亲的血脉,音律、舞蹈、字画,都极有天赋。虽然读书上弱一些,但是这些天赋,已经足以获得父皇的宠爱了。
“不愧是梓潼的骨血。”她那多情又善感的父皇摸着她的头,眼中含泪地说。
有这份宠爱,即便没有了母后,她也成为了这个宫闱中过得最好的女子。四妃对她,无不是笑脸相迎,温柔宠爱。宫中诸人,又有谁敢对她有一点点不敬。
母后临终的叮咛渐渐在耳边消散。
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母后所言是多么睿智,简直称得上一语成谶。
皇帝一念之疼爱固然能使她享尽尊荣富贵。
皇帝一念之狠心也能让她坠入地狱。
谢玉璋疾步走在长长的廊下,脑子里闪过这些胡思乱想。
因为是去见皇帝,林斐没有跟随,留在了朝霞宫里。身边宫人不知道公主近日究竟是怎么了,竟像换了个人似的,没人敢出声,不管公主走得多快,只紧紧跟随。
但谢玉璋的脚步忽然停住。
身后的一串人都跟着急刹。
“殿下,那两个就是河西节度使的义子。”內侍及时上前,告诉谢玉璋,“厚壮些的那个是行七的李卫风,清瘦些的那个是行十一的李固。”
谢玉璋凝目遥望树荫下的两个青年男子。
此时的李固大约不过十八九,还在少年人因抽条长个而显得格外瘦削的阶段。
可纵然年轻许多,青涩许多,瘦削许多,李固负手而立的身躯,已经有了令人生畏的锋锐气势。
在非正式的陛见中,皇帝更喜欢让臣子着便装。他还常常点评臣子的穿着。皇帝品味高雅,凡是被皇帝赞过的,立刻便成了云京城的时尚新标。
李固身着不合时下潮流的便服,腰间也无宝刀,可他身上在战阵中磨炼出来的铁血之气又怎么藏得住。
这样一个人,纵站在人群中,也不会叫人忽视了去。
谢玉璋茫然。
她既见过李铭,十有八九也在什么时候见过李固了,前世怎么竟对他全无印象?
她茫然了片刻,忽然自嘲地笑了。
现在的她,自然看人先观气。可从前未及笄的她看什么呢?
在云京城的盛夏里居然还穿着锦而不是今年最流行的单罗纱,那花纹、配色,无一不落后了云京城的流行风尚至少三年,身上也没有任何值得别人称赞的精致风雅的配饰——这样一个西北地界来的土包子,如何会被从前的她看入眼里呢?
大约看到了,也只当做空气吧。
所以的确那么早的时候就……见过了吗?
“云京可真热,带的衣服还是厚了。”李卫风对李固说,“我看张五郎他们穿的都是单罗纱,看起来很凉快。我们也置几身吧。”
李固对穿衣之类的事情毫不上心,只是却知道他们两个要突然换成了单罗纱,又是成衣铺子里置办的——他们此行并没有带裁缝绣娘,必然只能去成衣铺子购置,那必然又要遭受一轮新的暗讽和嘲笑了。
义父让他们两个结交云京城勋贵子弟,他们原以为不难,谁知道这些京城子弟天天走狗斗鸡,对今日穿的衣服是否好看流行,看得大过了天。
听说这是皇帝带起的风气。云京城上下,尚华服,爱美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因为生在天子脚下,个个眼高于顶。
靡靡中,他们两个人格格不入。还常常为这些人暗暗嘲笑,受了一肚子气。
李固正想说话,却发现李卫风的眼睛忽然直了。李固一怔,转过身去。
那数日前在含凉殿外回廊下令他惊鸿一瞥留下深刻印象的少女轻提裙裾,正漫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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