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7章 杀人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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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在长安城,报长安最好,武卫府可以报,各级官署也可以报,但报京都府最好。”书生道:“听说,京都府令乃当朝大臣柳长卿,素有清廉之名,任谁财大势大、位高权重,只要犯了法,在他那里都别想徇私。”

        “真真有如此青天老爷吗。”

        “当然。”书生道:“大秦治下,是历来对平民百姓最好的,从乡亲们人人都有田种便可以看出来,这天下,是新的天下,再也不是以往民不聊生的岁月了。”

        如今,他太想考取功名了,这山河统一,新朝景象,令人向往,尤其是他最近读了些策论文章,与以前列国政治盘剥相比,深感大秦之重民生。

        识字不多的时代,读书人,在老百姓心里是非常高大的,老妇闻言,已是看到了希望,忙说道:“那咱们这就去报官吧!”

        “李大婶别急。”书生正色道:“报官之前,需要将问题都捋顺,以免恶人颠倒黑白、倒打一耙。”

        说完不等老妇言语,又接着道:“事情我已经清楚了,现在得知道,秀秀是不是被卖到严家的。”

        “当然不是!”老妇立即道:“我就是再穷再苦,也不可能变卖女儿啊!”

        “那就好。”书生点了点头,因为秦法,是严禁人口买卖的,若王秀秀是被卖到严家的,那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那秀秀与严家有契吗?”他又问。

        “有的有的。”老妇忙道:“秀秀说是去城里大户人家帮工,平时洗衣端茶什么的,与那严家签了三年的契。”

        “那张契还在吗。”

        “在,在。”老妇说着,忙不迭跑回屋内,于床头下拿出了压着的契约,又跑回递给书生:“就是这个,秀秀说留着家里保管。”

        书生接过,仔细看了一遍,上面日期文字,记的清清楚楚,王秀秀于严府做工,以洗衣端茶为婢,为期三年,每月二两银,上面还有画押。

        等他看完,也缓缓点了点头:“这就对了,此乃工契,若秀秀是被严家害死的,那严家就是杀人罪!”

        “工契?”老妇不识字,亦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乡亲们也好奇追问:“陈家小哥,这工契是什么意思。”

        在村民们眼里,王秀秀是去大户人家做了婢女,性命就在严家手里,被主人家打死虽然可怜,但却没办法。

        这还是现在穷苦百姓的想法。

        书生解释道:“这并不是过去的卖身契,大秦也不允许人口买卖,打个比方吧,就像酒楼掌柜,招个店小二帮工一样,秀秀是去严家做工的,此为一个性质。”

        “因而,此乃恶意杀人!”

        他说的没错,王秀秀于严家,就相当于保姆。

        啊?人们心里一惊,有人嘴快:“如此说来,真能告了严家恶人?”

        “当然!官府必得受理!否则,就是渎职之罪!”书生义正言辞。

        “若是如此,秀秀便可以安歇了,谢谢陈家小哥,谢谢陈家小哥”

        老妇连连说着,泪水又流了出来,本以为,此事只能怨自己家命苦,没想到还有律法管着恶人。

        “李大婶别客气,遇此不平之事,是小可应该做的。”书生说着,递还了工契:“这张契约,一定要收好,届时,对簿公堂,有大用。”

        “好,好,陈小哥放心,我贴身藏着。”老妇连连应道。

        书生道:“如此,我再帮你写份诉状,明日,便让几个乡亲陪着,上告京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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