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永夜无光(13)(1 / 2)
利达斯城, 西街尽头。
发疯的子爵被捆缚在床上,四肢敞开,腹大如锅。一个活物在他的腹腔转来转去, 恍若婴胎,时不时还顶起肚皮凸出一张怪脸。
他声嘶力竭地惨叫, 声音震得红砖房玻璃尽碎。猎魔人顶着音波朝他靠近, 一边将布团塞进他的嘴里,一边等待着厉蕴丹的到来。
十分钟左右, 满身血味的厉蕴丹从窗外跃入。
甫一落地,她便问道:“这个是什么情况?”
猎魔人早已习惯她的处事方式,直截了当地陈述道:“子爵昨晚带回了一位歌女, 与她共度一晚。结果歌女是‘弗灭’,他成了繁衍恶魔的器皿!”
弗灭,一种由男女之欲塑造的、拥有双重性别的恶魔,具备着让凡人看一眼就沦陷的美貌皮囊。
当它遇上对胃口的健康男女, 便会读取他们的心声化作他们的“理想型”爱人。往往, 男女总会被它蛊惑, 并将自己交付给欲望。
殊不知, 他们所享受到的感官快乐,都是一步步把自己推入绝望的基石。
待云收雨歇,弗灭便与人体建立了最深的联系——它会进入活人的身体, 将自己化为魔胎。再在孕育的过程中分裂成男女两个个体,进化成更高阶的两个恶魔。
故而, 与其说弗灭是独立的恶魔,不如说它是恶魔的子房。它自诞生起, 就在寻找一个健康的培养皿。
偏偏, 中世纪的贵族滥情无度, 又标榜“这是浪漫”。久而久之,只要是有不染上脏病的个体,几乎都会成为弗灭的目标。原因无他,纯粹是他们好上手。
“达诺琳大人,圣水对它没有作用!”猎魔人大声道,“往子爵嘴里灌入圣水,弗灭并没有死亡,涂抹在身上也不行。我们该怎么办?”
猎魔人所得的女巫传承不全,自然不晓得该怎么应付这情况。若是厉蕴丹来得晚些,他们大抵会杀死子爵。
厉蕴丹:“圣水对它没用很正常,它被包裹在‘母体’的羊水中。”
她没有藏私,把要点给他们补全:“孕育生命是一种生的创造,处于孕育期的人会被认为是‘造物主’。无论生命的好坏,只要它处于人体中就会受到保护。”
“那、那该怎么办?”难不成要等魔胎吸干子爵、撕开肚皮出来?
厉蕴丹:“给我一盆圣水,一个锤子和三枚纯银长钉。”
圣水和锤子很快送到,但纯银长钉却没有,只好用银桩代替。厉蕴丹将银桩和锤子放入圣水,再从随身背着的皮革袋中取出紫杉、花楸木、金雀花木放入其中。
搅拌、渗透、溶解药性,她一手持起锤子,一手取过银桩,说道:“紫杉种在墓地附近,带着生死的力量,可以除魔;花楸木能保护人远离恶灵和黑巫术,可以除魔。金雀花木也是一样,能净化能除魔。”
不过,金雀花木一般会被做成女巫专用的扫把,用来扫除厄运。
“锤是雷电的化身,长钉是力量的定向传导。”厉蕴丹将银桩尖锐的一端对准子爵的肚子,以极强的控制力和把握力,让银桩悬于肚皮半寸之上。
接着,她稳住左手,右手提起锤子狠狠砸下。待锤子与“钉子”接触,发出“叮”一声脆响。但见一股无形的锥刺力从尖端骤发,隔着肚皮打入内部的魔胎之中。
蠕动的肚皮突然静止,子爵的惨叫声缓缓停下。
厉蕴丹不紧不慢地捻起第二枚银桩:“第一枚钉子是‘打断孕育的进行’,第二枚钉子是‘打断恶魔与人体的联系’,第三枚钉子是‘打断二者灵魂上的契约’。”
将银桩悬于半空,厉蕴丹击落第二锤。刹那,子爵惨叫起来,可他发出的声音不光有自己的,还有恶魔的。堪称三重魔音绕耳,刺得人头昏脑涨。
子爵抓狂哭喊:“不要再打了!求求您!我会死的,求求您!”
厉蕴丹冷静地打下了第三枚银桩——
这就是代价。
恶魔从不是什么善良的物种,一旦人类与它做下交易,势必会被带走最珍贵的东西。要么是亲人,要么是生命,最严重的是被带走灵魂,永生永世都要受恶魔驱使,成为它的奴隶。
弗灭给人类带来感官享受,要的却是人类的性命。她不难想象这个男人最后的下场,即使驱逐了魔物,凭着这具快被蛀空的身体,他也活不了几个月。
“叮!”
灵魂与灵魂的契约断开,子爵再也发不出叫声。而他鼓起的肚皮剧烈地蠕动了一阵,又在瞬间干瘪下去。
没多久,漆黑腥臭的血块从他的口鼻排了出来,染脏了整张床单。子爵晕死过去,而猎魔人开始收拾现场。
事毕还没多久,一名猎魔人匆匆赶来:“尊敬的达诺琳大人!太阳快下山了,有一只恶魔跑进了城外的丛林,我们不知道该往哪儿找?”
厉蕴丹:“我教过你们灵摆占测法。”
“丛林的能量很混乱,灵摆没办法给出方向。”
“去取七根蜡烛,要白色。”
“是!”
越是深入运用女巫传承,厉蕴丹就越明白这是一套系统地针对恶魔的打击方式。想来女巫的历史远不止明面上的几百年,她们更可能传承了数千年。
或许,千年前对她们这个群体另有称呼,不叫女巫;或许,她们其实一直在遭受迫害,所以要不停地更换名称。可无论是何种情况,都不可否认女巫传承拥有强大的力量和智慧,她们是守护这个世界的光。
如果世上仍有强大的女巫,那么试炼场永远不会变成试炼场。
可惜了……
厉蕴丹将七根蜡烛一字排开,给每一根都点上火。她站在原地不动,任由丛林的风拂过蜡烛,不论是吹灭还是更改火势,都由它们自行调节。
夕阳西斜,她的授课却没结束:“这是蜡烛占测法,很费劲,但答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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