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怪诞都市(二十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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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皱了下眉,想到宁微尘那不堪一击的a+级异能,就头痛。

        他现在终于懂程则那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是怎么回事了。

        叶笙现在也想逼着这位玩世不恭的太子爷,好好去学学海妖异能,不然下次再遇到危险的情况,宁微尘怎么自保?

        这个想法出来后,叶笙表情有点裂,眼神古怪烦躁。

        他是疯了吗?算了吧,遇上宁微尘自己就没有正常的时候。

        宁微尘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就知道是叶笙来了。他偏过头,见到叶笙后,眼里的冷淡转瞬即逝,浮现出温柔笑意,道:“真聪明啊哥哥,今晚又是你救了所有人。”

        夸个屁。

        叶笙面无表情,然后低头,两只手拿出手机打字。

        他手机只剩百分之六的电了,必须速战速决。

        宁微尘很喜欢看叶笙哑了后想说话必须低头打字的样子,很不情愿,很烦躁,但又不得不为。叶笙低下头,露出清瘦的一截脖颈,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划动,一笔一划都是戾气。

        明明跟可爱两个字毫不沾边,但就是可爱得他心痒痒。叶笙打完字后,看到宁微尘的表情,就知道他想什么,心里又骂了声脏话。

        于是他在前一行字的下面又加了一行。

        手机上写道。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们必须在晚上到来之前,找到出去的办法。

        ……

        宁微尘,我的嗓子到底什么时候能好?!】

        宁微尘回答了他的第二个问题,含笑道。

        “今天应该可以说话了。来,宝贝,张嘴。”

        叶笙拧眉看着他,但宁微尘已经靠过来,手温柔地捧起他的脸。

        叶笙抿了下唇角,选择张开嘴。宁微尘轻笑一声,吻了上去。

        他们已经接吻了很多次。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叶笙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接受了宁微尘的气息入侵自己。

        他们那在外人眼中一直不清不白的关系,真的不清不白了。

        这一次的接吻后,叶笙觉得嗓子确实好受了不少。他张嘴,已经可以发出一些短促的声音。估计再等几个小时,自己估计就能完全恢复说话了。

        叶笙舒了口气。

        他开始在宁微尘手心写字。

        【你在看什么?】

        字不是很多的句子,为了选择省电,他都是选择在宁微尘手心写字的。

        宁微尘笑起来,他身形高挑,在狭窄的长明公馆,伸出手就可以碰到柜子的顶部。他指尖碰到一块脱落的墙皮,然后把它扯下来,说:“在看王小胖安放在程小七房间里的监控。”

        墙壁掉下来后,取出一块摇动的石块,里面赫然又是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珠子,跟房东放在浴室,提防租客超额用水的监控器一样。

        这是一个仿人类眼球的摄像头。

        叶笙看着那个摄像头。想到怪诞都市的第九篇,眼神晦暗。

        他们下楼的时候,洛兴言坐在103的圆桌旁,手边摆放着一堆东西,怪诞都市的八篇文稿和夕阳下长明公馆的照片。

        他旁边是那个卷发女郎,卷发女郎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早起就被这些外地人迷得神魂颠倒,就跟毒/瘾犯了一样。

        她恨不得整个身子都贴到洛兴言身上。

        洛兴言用铁盆挡住了她的靠近。

        “大姐,光天化日的,你自重。”

        “哎呀,小伙子真是的,我这不是看你长得像我弟弟吗,想和你亲近亲近而已,姐姐没别的意思。”卷发女郎完全不知道自己昨晚被这个“弟弟”捏断了脖子,她掩着唇娇笑,风情万种地坐直身体。

        看到后面跟过来的叶笙和宁微尘二人后,更开心了,媚眼如丝,开心得合不拢嘴。“哎呀,怎么昨天没发现,你们长得那么俊呢。姐姐我工作那么多年,就没见过比你俩更俊的小孩了。”

        不过她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因为她的男朋友走了进来。混混瞥了在座的几个外乡人一眼,嗅了嗅鼻子,觉得味道有点古怪,但他注意力没在几人身上停留太久。

        走过去,拽住卷发女郎的手臂道,恶声恶气道:“今天跟老子出去一趟,省得你一天到晚在公寓给老子偷人。”

        卷发女郎嗔了一声“人家哪有偷人”就搂住混混的手臂,婀娜地扭着跟水蛇一样的腰,走了出去。

        她出门的时候,撞上了要送孩子去上学的妇女。

        妇女对丈夫儿子有流不干的泪,但是她对外人确实极其刻薄恶毒的,也不顾还牵着孩子,脸色扭曲,肮脏的词汇层出不穷:“臭婊/子,死贱人,只会勾引男人的狐狸精,迟早得病死床上。”

        小武背着书包当做没听到,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天空。

        房东醒来后,第一件就是去看水表电表。不一会儿,杨宗和欲魔也魂不守舍地下来的,知道真相后,现在他们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唯一的念头就是紧抱着这三人的大腿,死也不放开。

        洛兴言开口道:“我们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这里,我确定程小七不在外面的城市、也没有回老家,他就在长明公馆附近。”

        欲魔颤巍巍开口:“可是洛哥,长明公馆从一楼到五楼,每个楼道,每个隔间,我们都搜过了啊。”

        杨宗也加入讨论,猛地瞪大眼睛:“洛哥,你说他会不会住在墙里?我们需要凿开墙,才能看到他?”

        洛兴言否定了他:“不会,程小七他在这个故事里一定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他可以住在墙里,那么他还可以住在空气里,住在水里,根本无解。程小七是每篇怪诞中的‘我’,他是主人公,只能是人。”

        是一个被同事抄袭倒打一耙后,被裁员被污蔑,没钱租房,流落于这个大城市的年轻人。

        “长明公馆一定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去过。”洛兴言说。

        杨宗苦着脸道:“洛哥,我觉得我们的时间限制,不是明天天亮之前,而是今天天黑之前。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异能了,就是个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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