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一封道歉信(求订阅!)(1 / 2)
“心潮澎湃,相见恨晚,百万虽巨,亦难表吾之喜爱!一剑破万法打赏《微微一笑很倾城》1000000万天香币。”
“心潮澎湃,相见恨晚,百万虽巨,亦难表吾之喜爱!”微雨燕双飞打赏《微微一笑很倾城》1000000天香币。”
“哈哈哈,打赏又来了,大家快去领礼包,这次的ID终于不是眼熟的那几个了,夜盟那群土豪打赏后赠送的礼包已经领吐了。”
“夜神一爆更,打赏的就出来了,哎,大丈夫当如是也。”
“垂死病中惊坐起,原来是夜神又在爆更,那没事了,继续躺平。”
林辰在天香书院作家后台发完七章后,也注意到了评论区的飘红打赏。
他这次一改以往对打赏不闻不问的态度。
他在这两个打赏帖子里面亲自留言。
“多谢打赏。”林辰回复道。
“卧-槽,夜神竟然回复了!这个沉默是金的男人今天是怎么了?一反常态啊,先是高调的说要爆更,然后竟然在打赏的帖子下面回复了!这还是我熟悉的那个高冷的夜神吗?”
“夜神这波不太对劲啊,兄弟们,赶紧上,咱们要验明正身!(滑稽)”
“有打赏,但我不回复,哎,就是玩儿。这个绝壁不是我夜神,夜神是不是被人绑架了?(滑稽)”
“活捉夜神一枚,大家觉得要怎么吃比较好?清蒸还是红烧还是烧烤?还是烧烤好了,再放点孜然下去。(阴险)”
“夜神你还有空回复,你的笔名在天香书院被人占用啦!”
林辰罕见的回复,使得网友们都大为吃惊,网友们发着一些调侃的话语和一些搞笑段子来议论着林辰。
林辰回复打赏帖子后,又在评论区中发了一条信息。
标题:关于我的笔名被人占用一事。
内容:各位读者们想必你们应该也有所了解,在天香书院某一个1级作者笔名跟我在风云中文网的笔名七夜是一样的。
首先,这个笔名已经具有了相当不错的社会知名度,而且是我一笔一笔写出来的知名度,所以这个笔名我不可能放弃的。
而那个1级作者,不管你用这个笔名时候的心态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但是现在请你立刻停止你的侵权行为。
如果有网友因为误信天香书院的这个笔名以至于造成网友经济或其他损失的,这位作者你将负上法律责任,并且我也会坚决的捍卫我自己的合法权利。
另外,我号召全网的知名作者都行动起来,呼吁所有中文小说网站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保护那些知名作者的笔名。我之所以为什么会说是保护知名作者的笔名,而不是那些普通作者。
原因是,知名作者的笔名都具有不小的社会知名度,如果被人恶意占用则会波及到社会上很大一批人。
知名作者的笔名应当受到保护,这样网文圈才能稳定和谐的向前发展。
林辰这个帖子发完后,便没有再去管评论。
他预料到了他这句话会给网文圈带来惊涛骇浪。
但是没想到这个帖子一经发出,便直接火遍全网。
直接掀起了网文圈知名作者笔名是否应该保护的大讨论。
东风夜放花千树:“我觉得夜神这个举动是非常正确的,知名作者的笔名确实具备着不小的社会知名度,就像那些明星一样,他们的言行举动都会影响着各自领域内的人们。
如果有一天知名作者的笔名被占用之后,并且利用这个知名作者的笔名去干些不法的勾当,那这个责任谁来担当呢?还是说这个责任最后还是要原主来担当?”
一位知名的法学博士说道:“首先夜神的这个建议非常的好,目前的龙国在保护网文作者笔名这一方面,确实还非常不完善。
就我个人觉得网文作者笔名应该享有跟公民姓名权一样的保护规定。而且不仅仅是网文作者笔名,诸如明星艺名,网名,以及姓名和名称的简称,字号,译名。
这些都应该同样享有和姓名权一样的保护规定。”
春风不度玉门关:“知名网文作者那肯定是有着一大批的粉丝的,如果知名网文作者的笔名被人占用后,被那些粉丝误以为是原主的话,是可能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的,”
接天莲叶无穷碧:“果然,正能量还得看我夜神啊!真是网文界的一股清流啊。支持夜神的保护知名网文作者笔名这项行动。
同时建议那些中文网站将那些知名网文作者的笔名都设置为不可注册。至于普通作者?普通作者的笔名有意义吗?
被抢了就换一个呗,普通作者的笔名值几个钱啊?特别是那些扑街作者,太监了就赶紧换笔名继续开新书,他们根本不介意笔名被人占用。”
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评论道:“随着文娱事业的蓬勃发展,针对文娱方面的法律也急需更加完善,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酿成悲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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