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整肃官场,泪流满面的老朱!(2 / 2)
百姓监督司的大小官员,都不授品级,也不像考取功名的秀才举人一样,享有不交税的特权。
但给予的报酬,却十分丰厚。
同时,百姓监督司完全独立于朝廷诸多机构之外,财政直接给付,由太孙亲批,单独列出,不再向户部申请经费。
人事独立,所有人员任命都由总管定夺,直接向太孙禀明,不受吏部考核的约束。
办案独立,百姓监督司有独立的调查权,拘捕权,审讯权。
实际上,明初之时,老朱便授予了老百姓扭送不法官吏的职权。
但这一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形式上的。
老百姓想要扭送官吏,又谈何容易呢?
老朱时期,一共也没有发生过几次。
到了后来,这个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百姓监督司则是将这一制度转移到了受控的机构中。
百姓监督司没有品级,但有办案权。
不过,朱允熞同时规定,百姓监督司不得用刑。
若是在地方上拘捕,原则上审讯之后,仍移交地方上一级的衙门法司处置。
确有必要押送京师的,也要知会地方,且获得上面同意,才能押送。
而在京师拘捕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日。
两日之后,要么移交刑部,要么便必须释放。
除非有太孙的特殊命令,才可以例外。
也就是说,百姓监督司只有查案办案的权力,但没有给人定罪的权力。
最后的起诉,审判,必须移交法司。
除此之外,百姓监督司刚一成立,就在内部设置了反贪反腐机构,严厉告诫所有人员,不得贪污腐败一文钱。
招募而来的人员,先进行了培训。
朱允熞多次亲自给他们讲课,因为百姓监督司的特殊性质,所以在办案上,手段要尽可能柔和。
其次是不放过任何一件小事。
因为官员眼中的小事,在百姓眼中,可能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同时,他命令《百姓日报》大造舆论,宣讲百姓监督司,让老百姓们来此举报官员的不法行为。
而在此之前,百姓想要告官员,前提必须是官员所犯的罪非常大。
一般的事情,百姓们只能忍着。
因小事状告官员,只会被认为是“刁民”。
百姓监督司的成立,直接扭转了这一局面。
小到收几文钱的税,乃至衙役官差向商人索贿几文钱,大到官员家盖豪宅,置田地……都在百姓监督司的监管范围之内。
老朱曾经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却仍然有不少官吏,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
可随着百姓监督司监管的不断深入,这种现象,慢慢变消失不见了。
谁也不愿意因为一点点小事,就被百姓举报,被百姓监督司邀请前去“喝茶”。
虽说不致于丢脑袋,连板子都不会挨,但却是会狠狠挨一顿臭骂,同时也会记上一笔的。
考功的时候,评功就要低一等,仕途从此受累。
谁会这么傻呢?
于是乎,上至一品朝中大员,下至无任何品级的官差衙役,每个人办事都变得规规矩矩起来。
再也不敢在老百姓面前过于嚣张霸道。
金陵官场的风气,为之一变。
以前朝廷杀贪官污吏,百姓们也就是围观旁看。
毕竟,大多数时候,与他们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交集。
他们痛恨这种行为,但切身感受上,又有点麻木。
如今官场上的转变,特别是日常打交道的官差都态度大变,却是更加的看得见,摸得着。
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官老爷变了,官差变了。
不敢再随意欺压百姓,因为他们真的害怕老百姓去百姓监督司举报。
一时间,金陵城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
阳山。
老朱虽然离朝。
可对金陵的动向,却是一清二楚。
“处死黄子澄、齐泰,也不向咱告状,顾念骨肉之情,咱果然没有看错他。”
“好啊!好一个百姓监督司!”
“咱制定了那么多严厉的刑罚,杀了那么多人,可贪官污吏,却是越杀越多。”
“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
“与其等到贪六十两银子再杀头,不如从贪一文钱便惩处开始。”
“从小处着手,小贪杜绝,则社会风气大好。”
“风气大好,则大贪之土壤难存!纵不能尽绝,亦能减去十之八九。这才是治本之策啊!”
老朱看着手中收到的情报,突然老泪纵横。
一生反贪,到老却越来越觉无力。
今日才知,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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