獬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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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比司命仙君更适合接受她的二审申请吗

没有了

现在只要写一纸上诉申请,就可以请司命仙君受理此案。

这份申请里,需要写明上诉的情由。

她们究竟因何上诉,是对定罪不满还是量刑不满,这些不满有什么依据,她们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改判

而这一切的陈述,都是对一审判决的驳斥。

兰青青的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既然咱们要针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就要深入分析一审判决的错处。”

她不能去驳斥一个根本不了解的东西。她需要深入地了解一审判决,抓住它的每一个漏洞,狠狠地攻击,直至对方丢盔弃甲。

她问白素素“当时有裁判文书留档吗”

白素素不知道什么是裁判文书,但顾名思义,推测应该是记录阎王下对她的判决的文件,思考了一下“阎王金口玉言,判我三世历劫,判官将阎王的话记在了生死簿上。”

那就是有判决书留档。

“不过,判官的生死簿,却不是我们这等妖怪有资格查看的东西了。”

这倒没关系。

兰青青想。

妖怪没资格看,司命仙君总有资格看了吧

到时候,当庭申请调取证据,让司命仙君亲自去看生死簿就好。

反正那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不怕一审法院不认。

“虽然看不见生死簿,但我却记得那判决的内容,一字不差。”

白素素说。

毕竟那是让她陷入无尽劫难的判决,她永生永世都无法遗忘。

兰青青立刻道“那你背一遍我听听。”

只有听过判决的原文,她才知道应该从哪里找漏洞。

“狐女白氏,”白素素幽幽地说“放纵口腹之欲,盗窃齐家母鸡两只,致齐母郁愤而死,齐子不得全其孝道。着齐子入轮回后三世为人,与白氏三世孽缘纠缠,皆有小人作祟,以至兰因絮果。及第三世,白氏所食二鸡转世为其二子,受白氏怀胎生养、哺乳抚育,以偿白氏杀生之孽。襁褓之中,遭妖道掳掠,剥皮拆骨,魂飞魄散,使白氏领受至亲命丧之痛。”

听完判决之后,兰青青沉吟道“这样吗”

不得不说,这份判决,从头到尾都是漏洞,漏洞与漏洞连成一片,竟然逻辑自洽了起来,让人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这漏洞是什么特殊的设定一般。

如果这是一份由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她早就拽着委托人把整个司法系统都告上一遍了这么极品的判决书,看一眼造成的伤害都值得她为委托人争取国家赔偿

不过,这却是一位完全不了解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官出具的判决,她要让另一个,或许也对法治精神一窍不通的法官明白,这份判决是极其扯淡的。

所以,她不能仅仅在上诉申请中写上一行大字已阅,狗屁不通火葬场文学在晋江发发就行了,不要写进生死簿里。

虽然她很想这么做。

她得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一字一句地把这份判决的不合理之处解释给那位司命仙君听,并且说服他,让他同意改判,或者至少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的精彩之处,就是律师说服法官的过程。

不过,根据法系不同,说服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冥界与天界,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呢”

她喃喃自语。

白素素疑惑“什么”

兰青青回过神来“哦,就是以成文法为法律渊源和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区别。”

白素素更懵了。

见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白素素依然不懂,兰青青于是拿出了自己对委托人的敬业态度,耐心地解释“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在大陆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法律条文中来的。法条怎么规定,他们就怎么判决。

而在海洋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判例用入乡随俗的话来讲,xx案例精神里来的。因为某法官曾经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决,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为。

兰青青觉得,天界和冥界遵循的,未必是大陆法系。

因为大陆法系需要一套周密严谨的法条作为依托,而天冥两界,显然是不会存在这种东西的。

但凡是个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都不会允许法官做出判盗窃犯三世劳改的判决。

连约法三章都只是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就可以了。冥界的法制建设连约法三章都不如

兰青青严重怀疑,由于管辖权的混乱和法律人才的缺失,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文法

大陆法系走不通,那就只好走海洋法系。

她不能一条条地引用法条驳斥一审判决,那就只好借助过往的判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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