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抗辩事由 她被一个凡人吓破胆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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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朱三娘的话,兰青青大为惊奇。

不是惊奇于她居然要用自己说过的话驳斥自己,而是惊奇于

“我居然都有狂热粉丝了”

“白素素的案子在你们妖界传播得有那么广吗”

“那是当然。”

朱三娘点头“你现在在我们妖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谁不知道有个胆大包天的凡人,为了一介狐妖,居然上了天庭,找司命仙君伸冤数千年来,没有一个人肯为妖怪做到这个地步。”

最重要的是,她还成功了。

“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你。若非你是帝星之女,又与凤凰过从甚密,恐怕早已被那些大妖们生吞活剥了吧。”

兰青青有些奇怪“我明明帮了一个妖怪,为什么却有妖怪想要害我”

“当然是因为,他们是坏人。”

朱三娘理所当然地说“你不会以为,所有的妖怪都和那只狐狸一样,不仅没有自保之力,还傻得可爱吧”

了解了白素素的遭遇后,朱三娘觉得,她之所以会那么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太弱,又太蠢的缘故。

因为弱小,所以才会被凡人攀诬,送入地府,被阎王糊里糊涂地,当作安抚一个凡人的牺牲品。

因为愚蠢,所以才会乖乖地受那三世劫难,每一世,都被那凡人害得鲜血淋漓,却还忍不住爱他。

若是此事落到她朱三娘的头上,她一开始,就不会让齐氏孝子的魂魄有机会囫囵个儿地下地府。

不是想告我吗那就用毒汁把你的魂魄浸透,让你眼不能见、口不能言,到了阎王殿前,也说不出一句伸冤的话。

就算那齐子侥幸将她告了,她也要在阎王殿前闹上一场,叫阎王明白,孝子难缠,她更难缠。想把她赏给孝子,好叫他息事宁人做梦

若是阎王真的不惧她闹,也命她随那孝子三世轮回,那在这三世轮回里,就别怪她用法术将那孝子当作猪狗一样对待,如此三世。

再退一万步,就算她真像白素素那样,在三世轮回里吃尽了哑巴亏,最后还为了救孩子被判下血池地狱,她也不会像白素素那样坐以待毙,等什么凡人来救自己。

大不了,她就把齐国栋和那些来拘押自己的鬼差都杀了,从此远走高飞。

只要不被抓到,过个几百年风平浪静了,又是一条好汉。

明明有这么多条路可以走,这么多办法可以自救,白素素居然还会沦落到差一点就下血池地狱的程度。

真是太弱了太蠢了

虽然同为妖类,但在朱三娘心中,她和白素素,不是一样的人。

白素素如今遭遇的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

换了她朱三娘,一定不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因此,她不仅不同情白素素,反而对她的遭遇嗤之以鼻。

怪不得凡人、阎王和神仙都欺负她,都瞧不起她呢。

我是妖怪,我也瞧不起她

白素素的脱罪,并没有让她为之触动,只是让她觉得原来还会有人去帮那么蠢的人。

而且居然还成功了。

数千年来,从来没有人敢,也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的事情,叫那个凡人做成了。

她就像是在雉鸡的群里发现了一只丹顶鹤的猎人一般,不仅没有为鹤的风姿折服,反而被勾起了狩猎的心。

要是能把那个凡人弄到手里,囚禁她,折磨她,观赏她,该多有意思。

她知道,起了这种心思的妖怪,不在少数。

光是她能叫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位。

但大家都按兵不动,不敢做第一个出头鸟,就是因为畏惧凤凰与帝星的威势。

没想到她不去找那凡人,那凡人倒自己送上了门,还想让自己认罪伏法。

朱三娘觉得十分好笑。

若是那凡人直接带着凤凰与九尾狐杀上门来,踏平她的洞府,叫她以后滚出海市,不许在她的地盘上作乱,那她肯定头也不回,抛下这一窝孩儿们,自家逃命去也。

弱肉强食,她打不过凤凰和九尾狐,被赶出家门,她认。

但是,这凡人若是用人间那一套来审判她,要她低头认罪,乖乖地跟城隍去服刑,那对不起,她不认

她只是小本经营,卖货赚钱,可从不曾违法犯罪

好笑之余,又有些窃喜。

这凡人,思维僵化,不知变通。

若她证明不了自己犯罪,岂不是只能让自己逍遥法外了

兰青青不知道朱三娘心中的弯弯绕绕,她只是明白了,原来妖怪群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和凡人一样,有好有坏。

而那群坏妖怪,还因为某种猎奇心理,对自己产生了一些并不友好的兴趣。

若是普通人知道这些,恐怕得吓坏了吧。

但兰青青异常淡定。

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律师,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一个群体里不可能全是好人。

甚至一个“好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变成“坏人”。

永远对人性充满希望,永远不要对人性产生依赖。

这是兰青青的座右铭。

把“人”换成“妖”,也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那些妖怪的恶意

从小拥有充足被绑架经验的兰青青表示习惯了。

身为兰雅茹女士的女儿,她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多一些来自妖怪的,也问题不大。

这些妖怪和兰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唯一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一些神奇的法术。

除此之外,无论是对她的仇恨程度,还是绑架她时的执着和创意,都远远不及前者。

要相信凡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违法犯罪这一途的智慧。

因此兰青青根本没在怕的。

她只是想着,回去之后,要针对这些妖术,做一些反妖术特训。

不过,眼前需要解决的,是朱三娘的案子。

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无罪。

兰青青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嘴硬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自己的行为真的心里没数。

明明干着杀人放火的事儿,但心里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苍生。

另一种,是明知自己在作恶,但觉得警察和法官都没自己聪明,自己能够通过强词夺理的狡辩,逃脱法律的制裁。

兰青青觉得,朱三娘应该是属于后一种。

她明知道自己卖的那些东西会引人走上邪路,但却振振有词我只是给他们了工具、了条件,作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而且,她居然还知道用自己曾经给白素素辩护时说过的话,来反驳自己。

看来朱三娘也明白那个道理想要反驳一个人的观点,最有力的论据,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她用阎王曾经的判决来反驳阎王一样。

这让兰青青觉得有些惊喜。

她不喜欢和笨蛋辩论,因为辩赢了也没什么成就感。

朱三娘掌握了辩论的精髓,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

兰青青笑眯眯地“你说,因为我认为白素素在齐氏一案中无罪,所以,你也应当无罪,对吧”

朱三娘点了点头“没错。”

“这可都是兰律师你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你不会要反悔了吧”

“我当然不会反悔。”

兰青青说“反悔是无能的表现。我想要说的是,你的情况,和白素素的情况,有根本上的不同。”

朱三娘轻笑“我和白氏,有哪里不同呢若无白氏之举,齐母并不会死,若没有我卖出去的商品,我的顾客不会有害人的能力。但我们却都不是作恶之人,因此无罪。”

兰青青问“你知道什么是抗辩事由吗”

朱三娘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

兰青青向她解释“就是当有人指责你应当对某项损害负责时,你用来为自己辩护,使自己脱罪的理由。”

哦,原来如此。

朱三娘点头“我明白了。”

“白素素的抗辩事由是第三人过错。”

兰青青说“因为齐母是被齐子的小气和不孝气死的,这是第三人齐子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白素素的过错。”

“试想,假如齐母并没有生过这位孝子,她一个人生活,养了两只鸡,某天,鸡被狐狸偷走了她会气死吗”

朱三娘想了想,诚实地摇摇头“应该不会。”

她很想反驳这个凡人,但她还是说不出“齐母当然会被气死”这句话。

毕竟,生活在乡下村庄里的人,谁还没遭遇过点偷鸡摸狗的事儿呢

要是被偷个鸡都会气死,早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看,白素素因此无罪。那么,我们再来谈一谈,你和白素素的不同。”

“你向某个人用力挥拳,打中了他的脸,他受伤了。只要你挥拳打人,就一定会有人受伤。所以,我们要惩治挥拳打人的行为。”

“你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打中了某个人的脸,他受伤了。但不是你每次抻懒腰,都会有个倒霉蛋无意间路过挨打的,所以我们不惩治抻懒腰的人。”

“带入到你们二人的行为里你卖给顾客害人的药水,他一定会去害人,一定会有人受害,所以我们要惩治卖害人药水的行为。白素素偷鸡,但不是每偷一次鸡,都会有一位大孝子气死母亲,所以,我们只惩罚她偷窃的行为,而不会把齐母之死也归结在她的头上。”

“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强因果,弱因果。”

“可是,又不是我指使他们拿药水去害人的。”

朱三娘说“他们明明可以克制心中的恶念,不去害人呀。就像你在天庭说过的,拾得黄金的兄弟,明明可以克制贪念,兄友弟恭;遭遇狐狸偷鸡的母子,也明明可以母慈子孝,共度难关买了我药水的人,如果不想作恶,明明可以把药水藏起来,一辈子不使用的”

“他们之所以作恶,都是他们自己的错,我只是一个开店卖货的,我什么错都没有”

兰青青笑了笑。

“拾得黄金是天降横财,狐狸偷鸡是遭遇盗窃。”

“普通人的一生里,谁没得过一两笔横财呢谁没遭遇过一两次盗窃呢这些都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

“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一瓶致幻药物,只要让讨厌的人喝下去,就能控制她的整个人生。”

“要求他人在常见的事物面前保持道德,是人性的底线。”

“要求他人在很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控制他人人生的权力面前保持道德,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我们要惩罚那些因常见之物而作恶的人,更要惩罚那些将不常见之物放在他人面前的人。”

“所以,我们惩罚贩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致幻药物的人。因为我们不期望大多数人能在这两样东西的面前保持道德。”

“所以,朱小姐,你的行为,和白素素一点也不一样。”

“你看,我在陈述你的过错时,用的甚至是虚拟语气。”

“我说,若是有人买了你的药水,用于作恶。我甚至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买了你的药水,也不确定那人是否已经作恶。仅仅是你卖药水的这个行为,就足以给你定罪了。”

“朱小姐,你不应该将超出他人承受能力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你不应该满足他们的一切欲望。”

“须知,欲望放纵到极致,一定会归结于作恶。”

就连象牙塔里的高中生,在接触了朱三娘的幽灵旅社后,想到的也是利用她的药水,毁掉他人的人生。

朱三娘冷笑一声“凡人,我真是看错你了。”

兰青青“嗯”了一声“你怎么看错我了”

“你在天庭之上时,振振有词地说,你所求的,无非是一个公平。”

“可是现在,你又不讲公平了”

“你可知,我的顾客们所求的,都是哪些欲望”

“他们有的希望心上人能够喜欢上自己,有的希望自己变得非常非常有钱。”

“或许在你眼里,他们贪得无厌,他们放纵欲望,几近作恶。可是,他们这些欲望,在他人眼里,却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生得漂亮、性格讨喜的人,只要招招手,就有数不清的人追求。长相平凡,性格木讷的人,付出多少,都得不到一颗真心。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挥金如土都不会有人觉得浪费。家境贫寒的人,想要一件好衣服、一双好鞋子,就要被视作贪婪。”

“这何尝不是一种不公平”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兰青青,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哦,我忘了。兰律师你可是出生在天下第一的豪门,又生得美,自然不会理解普通人的不甘。”

“恐怕在你眼里,那些出身不如你、容貌也不如你的人,居然也有欲望,居然也想要和你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最大的作恶了吧”

兰青青摇了摇头“不,我倒觉得欲望是最公平的东西。”

“你说得对,我拥有远比其他人更好的条件。”

“但是,我也有求而不得的东西。比如,我想让年糕和麻团活过来,但这是不可能的。”

麻团和年糕,是她最开始养的两只小狗。

年糕通体雪白,麻团比年糕多了几缕黑毛。

早在几年前,它们就寿终正寝了。

“我也有需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满足的欲望。比如,我想和妈妈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生日,不会过到一半,就眼睁睁看着妈妈被一个电话叫走。”

不过转念一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比小狗复活更难实现的愿望。

“如果我为了过一个生日,就把妈妈绑在家里,不许她接电话,不许她出门,难道我就不是在作恶了吗”

当然,她也只敢想想。

如果真这么做了,兰雅茹女士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头拧下来。

涂靡忽然低笑了一声,以手掩唇,偏过了头。

兰青青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回过头来,继续对朱三娘说“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事事如意。人活在世上,谁没几样求而不得的东西。”

“我和你的顾客们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不会为了实现我的求而不得,就去作恶。”

“无论你将你的顾客们描述得多么可怜,多么不甘,多么委屈,都无法掩盖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他人的事实。”

“他们委屈,被他们用药水控制的人,就不委屈了吗”

朱三娘恨恨地咬牙,却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在这场辩论里输了。

这凡人实在牙尖嘴利,难怪连神仙都辩不过她。

她实在是不甘心。

早知道只是开个店卖点货都要被这凡人上纲上线地审判,她就放开手脚,狠狠地敛财了

她所做的这一切,没有其他缘由,单纯只是她想要钱罢了。

凡人的世界里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都需要钱来买。

作为一个道行高深的大妖,她其实是有能力通过暴力犯罪来迅速敛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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