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二少爷很快?(1 / 2)
第111章 二少爷很快?
叶氏影片公司,《火烧红莲寺》拍摄现场。
听说天一影片公司要和自家打擂台,张石川、郑正秋等人立即来了斗志,这是他们加入叶氏后拍摄的第一部戏,力求一炮而红。
为此叶氏也下了足够多的本钱,光是搭建规模宏大的红莲寺,便花费了五千多大洋。
此时的底片4.5分钱一尺,付片2分钱一尺,洗一套拷贝约300大洋,一般电影的编导演员的片酬也不高,女主角一天的工资4-7大洋,或月支200大洋,像电影皇后胡蝶的1800大洋月薪毕竟是凤毛麟角,所以拍一部片子仅需4000大洋左右!
可见《火烧红莲寺》的拍摄成本之高,当世罕见。
而在叶洛授意下,他们也决定将其拍摄成连续剧,而非单一影片。
其实现在的民国电影和后世的电影概念不同。
后世电影和电视剧彻底分割开,是因为有了电视机的存在。
而此时,连收音机都还是奢侈品,所谓的电影,说白了便是电视连续剧,只不过会一集集在电影院播放而已。
这一次张石川等人准备先拍摄3集试水。
携手胡蝶来到拍摄现场的叶洛笑着观摩过程,见大老板都来了,演员们更加卖力演出,张石川等人也不敢懈怠。
然而这场戏,张石川已经喊停十余次,总是感觉不太满意。
趁着休息功夫,叶洛拉着胡蝶上前询问:“张经理,怎么一直在重拍呢?”
“唉,二少爷,我这.”张石川满头大汗,偏偏最不好的一幕被叶洛看见,让他有些尴尬,犹豫片刻,他还是说了出来,“我觉得宣景琳小姐不适合甘联珠这个角色。”
戏都开拍许久,这时候要提议换女主角,不正是叶洛最不提倡的导演编剧一言堂制度吗?
而且宣景琳是编剧郑正秋力推的女星,贸然换掉,是在打脸老搭档啊。
提到宣景琳,倒还有几段小趣闻。
她1907年出生,1925年明星公司正在筹备拍摄最后一部戏《最后之良心》,还缺一个女配角。
张石川偶然在风光画报上看到一个骑驴巧笑的女子,相貌妍丽,没有小家碧玉的青涩,神情气质与所缺的角色很符合。
演员王吉亭恰好认得她,便将她引荐到明星公司,深度近视眼的郑正秋凑近瞧这位金玲小姐,见她生得秀丽,表示认可,便询问金铃小姐是否愿意签约。
金玲面有难色,和郑正秋一番深度交流后,才吐露实情。
原来她是四马路会乐里的妓女,那地方是上海滩有名的烟柳巷,15岁时,金玲因父母去世哥哥染病,而不得不卖身风月场,支撑家庭,看到这个机会,她既不想放弃,又担心身份问题遭到排挤。
这个时候,影坛甚至有女人客串男角走上银幕的逸闻,但妓女从良参影还是第一次,郑正秋不敢贸然公布她的身份,便替她想了谐音的“景琳”二字。
她本姓田,为了纪念一个宣姓的要好姐妹,她就改姓为宣,从此叫作宣景琳。
宣景琳还有一个红颜知己,是王家六公子,但王家是死也不肯让她一个妓女进入家门,几番波折,居然是郑正秋做媒,带她去提亲,这亲事才勉强成了。
今年21岁的宣景琳风华正茂,但身上的烟火风尘气改不了,和甘联珠的女侠人设非常不贴切,这一角色,恰好需要和她性子相反的天真纯洁女生来演绎。
叶洛对这些小事也有所了解,看了眼郑正秋,又看了看和他关系亲密的宣景琳,便笑着冲他们招了招手。
两人见大老板召唤,立即飞快跑来。
宣景琳媚骨外露,一双大眼睛即便没有刻意传情,也仿佛有情丝在里面游荡。
“琳儿,这位就是我们的大老板,二少爷叶洛。”郑正秋是明星影片公司一起打包送来的职工,但叶洛很器重他,给他的月薪涨了100大洋,他笑着拉来宣景琳和叶洛打招呼。
“二少爷好~”宣景琳拉着裙摆,微微一福,大眼睛却忍不住偷偷打量着叶洛。
王六公子在上海滩也颇有名气,他的父亲王石是租界名绅,也算豪门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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