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那个不好笑的笑话(1 / 2)
被白慕川拍过的肩膀,有些沉。
那一句“晚上见”,也让向晚心里慌慌的。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很奇怪地亢奋着,不受控制。
向晚一个人默默站了片刻,抱着资料回座位。
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大家表情都很正常,可但凡别饶眼光在她脸上多停留一秒,她就觉得脊背僵硬,总觉得别饶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促狭的情绪……
这种怪异的情绪一直持续了十分钟,她才明白。
……那叫做贼心虚。
所以,白慕川什么一切都不会改变,根本就是假的。
事情与心情都发生了变化,又怎么能回到最初的状态呢?
想着想着,她心乱如麻,神不守舍。不想再被这种“假型恋爱后遗症”所左右,索性打开电脑看书评与论坛。
《谋杀男神》是向晚写作以来成绩最好的一本。也是话题最多的一本。
以前她默默无闻地写,不火不赚钱,从来没什么事,谁也不会来关注她。可《谋杀男神》火了那么一阵,她的是非从此就没有断过。
尽管文泉论坛上那个她在培训期间乱搞男女关系的帖子和相关话题早已删除,但这件事对她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都有一个共性:宁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
她身上也从此被贴上了标签。
这是网络舆论的特点。
大概也是那个曝贴之人泼污水之前早就预料好的。
只要把她泼脏了,就再也洗不干净了。
不管澄清不澄清,不管贴子删了没删,只要有过这件事,就永远会有人相信,并以此攻击……
有一阵,向晚很讨厌看论坛看书评,因为三不五时的就会有人跳出来,几句似是而非的话,膈应她几句,让她很是烦躁。
不过很快她又调整了过来。
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别饶嘴里,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每句话都去在意,她就可以不用活了——
因此,她不再看那些东西,那些腌脏事儿就被屏弃在了她的世界之外。
但那个神秘id除外。
向晚一直很关注它,在意它。
可惜,id已经很久不出现在书评区了。
不管向晚的情节写什么,它再也不来评论。
这让向晚有些怀疑以前的判断……
难道真的没有什么“神秘人”在操作,那根本就只是一个用手机号注册的普通id,人家完下线再也不管了,只有她自己还在耿耿于怀?
想了一会,向晚头皮发麻,借着倒水的机会偷偷看了一眼白慕川的办公室。
那道门始终关着,不知道他跟邢烈火在里面谈些什么。
唉!
心里一叹。
她有一点六神无主。
这个顾问的工作性质本就随性,目前除了曹梦佳那个案子,又没有什么别的大案要案,因此根本就用不着她,她也没有发挥的余地。
不过,队上的同事都很忙。除了白慕川安排的两个组重点抓叶轮那条线外,辖区内总有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需要他们去处理,工作永远都没有消停的时候。
可以刑警的工作就是……每睁开眼,就为了解决事情的。
向晚走了一圈,最后可耻地发现,她是整个刑侦大队最为清闲的一个。
于是,她自觉自愿想为大家承担添茶倒水,复印文件这些杂物工作……
“来,刘,喝点水!”
她的主动,吓得刘一个激灵站起来。
“向老师,我来我来,我自己来!”
刘坐在她隔间,是刑侦队里资历最浅的一个协警,接过水杯脸都红了起来,不停地道谢。
“客气什么啊!”向晚轻笑,“我看你们都忙,倒水的时间都没有,顺手帮忙嘛!”
刘嘿嘿一笑,再次道谢后,与她闲聊了几句,突然斜过头,瞄一眼白慕川办公室的方向,声:“向老师,你发现没有,今儿老大有点不对呢?”
对于白慕川的八卦,向晚还是有兴趣听的。
她声问:“有什么不对?”
刘皱了皱鼻子,摇头,“我也不上来。反正觉得今儿咱们队上的气情况好了,老大的脸色也突然阴转晴了……还有,你奇不奇怪,今在门口碰到老大,他居然主动向我问好。笑得那叫一个好看……”
“……”
他笑得灿烂,不是很正常么?
向晚发现,从同事那里了解到的白慕川,有些不一样。
好像他们认识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他不是对每个人都笑的吧?
向晚内心充斥着一种怪异的甜味儿,单单听到他的名字,神经竟也紧绷……
完蛋!她真的中毒了。
“向老师,你在笑什么?”
刘看她勾起唇角,一个人傻傻地笑得诡异,有一点莫名其妙。
“我怎么觉得你这笑,跟老大有点像啊?”
向晚呃一声,回过神来,收敛笑容轻咳一声,“哪有?我这不是听你起来,觉得好笑么……”
“也是!”刘点点头,又猜测:“你,老大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呃!”向晚喉咙一卡,吐不出声来。
“我觉得有可能。很像,太像了。”刘自自话,着着,突然又兴奋起来,“如果是真的就太好了。我们队,再也不会被人叫着光棍大队了……”
“光棍大队?”
这称呼,有些稀奇。
“可不是吗?你没听唐元初啊?咱们队从上到下,包括大队长和教导员,清一色的光棍,唯一一个结了婚的王成明,还特么被他媳妇给离了。不是光棍大队又是什么?”刘摇摇头,一脸无奈地:“干刑警的人最苦逼了,工作时间不稳定,没时间谈恋爱,薪水也不高,哪有妹子喜欢啊?”
这么惨?
向晚只知道刑警辛苦,还真不知道刑警是婚恋困难人士。
“不对啊,我觉得做刑警挺好的啊!正义英勇,很有男人气概……”
“得了吧你!哈哈!”刘笑了一声,突然眨眨眼,“唐元初的那个笑话你听过没有?”
“没樱”向晚有一点心不在焉,突然觉得应该想个什么办法,为这些“困难群众”解决一下大龄单身问题。
“呵!你看唐元初,长得算是帅气了吧?是挺招姑娘喜欢那种吧?其实,他分到队上之前,有一个谈了一个月的女朋友。就因为他要到锦城来工作,还是刑警,那妹子果断提出了分手……”
“啊!”向晚微诧。
唐元初还有这样的历史?她真没听。
想了想,向晚轻叹,“因为男朋友做刑警就分手,这也太荒唐了吧?”
“不是荒唐,是现实。那时候唐元初见习期嘛,也没什么钱,女票过生日,他连人家要的包都买不起,女票当着他的面儿,跟一个买得起包的走了——”
挺辛酸的。
向晚抿了抿嘴,“可这,算什么笑话呢?”
刘愣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搞笑的事情,低低嗤笑一声,“我了,你可别问他啊。要不,那子得收拾我!我也是那次他喝了酒,不心出来的……”
没想到刘还有这八卦的属性。
向晚有点好笑,重重点头,“保证不。”
刘压低了声音,“那晚上唐元初被女票当众打了脸,回来想不过,给人发了一条短信,讽刺人家:恭喜你,为了一个包,贞操终于保不住了!”
“然后呢?”向晚挑挑眉,好奇起来。
“那妹子绝了。给他回了一条:也恭喜你,不仅找到了好工作,还保住了一辈子的贞操!”
“哈哈哈哈!”
“哈哈哈!”
两个人笑了起来。
这笑话初初听上去搞笑,可仔细想,却有点难受。
也足以证明刑警在婚恋市场上的种种无奈是真的。
当然,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认识妹子。
向晚突然萌生了一种想法——
这种职业跟他们网络女作者,不就很搭配吗?
网络女作者同样没有时间和机会认识优秀男士,工作性质决定她们非常需要清净,很讨厌人家打扰,如果跟刑警在一起,完全合拍啊。你办你的案,我写我的书,平常有时间了见个面,没时间了各干各的事儿,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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