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再战虎大威(1 / 2)
第123章 再战虎大威
朔州自古便是北疆重镇,是南下入主三晋的兵家必夺之城,位于大同西南两百里余。
雁门关,宁武关等诸多险关要隘,都在朔州南面的群山之中。
东北面和东面则地势开阔,河流众多,土地相当肥沃。
西面虽也是崇山峻岭,却不似南面那般险峻,有小道可通陕西。
“报,禀大帅,反贼打头车队再有一日就可抵达朔州!”
此刻,朔州城外的明军大营内,听着夜不收传来的消息,山西总兵虎大威脸色非常难看,一旁的将领也个个面露忧色。
“大同的兵马可有出动的迹象?”
“回大帅,没有。”
“啪,直娘贼,老子一定要弹劾王朴那个狗东西,老子要上奏陛下弹劾他…”
听说王朴仍窝在大同城内按兵不动,虎大威再也忍不住,拍案而起,怒声咆哮。
这么好的机会,如果王朴带兵南下,他们绝对可以在朔州南北夹击这伙反贼。
“大帅,他娘的,咱们是山西的兵马,大帅也是山西总兵,他大同总兵都眼睁睁的看着反贼打城下经过不拦截,凭什么要咱们拼死拼活的去拦截?”
“不错,那些狗东西,当初求咱们出兵的时候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可王朴一来,就他娘的过河拆桥,翻脸比翻书还快,我看就该让反贼将他们全部抄家灭族,咱们干脆回山西去算了!”
“是呀大帅,咱们还是别趟这趟浑水了,那帮反贼能在野战中和王狗贼他们,还有两万建奴打的有来有回,被夹在中间,也丝毫不落下风,实力绝对不容小觑,一个不好,咱们说不定都得搭进去!”
众将领也都是一肚子的火,显然对于当日三方会战的具体战况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三方都损失不小,明军先撤,建奴后撤,至于反贼压根儿就没撤。
“都闭嘴,你们以为老子想打吗?可这他娘的是刚上任的宣大总督卢象升传来的命令,要是咱们不打或者直接退回山西,你们认为他会轻饶了老子吗?”
虎大威再次咆哮道,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呀。
众人一时也沉默了下来,对于卢象升他们自然不陌生,所有督师中治军最为严厉,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关键是手中还有一支隶属于他的天雄军。
一旦不遵他的军令,搞不好还真会先斩后奏,先捆了他家大帅,再上奏陛下治罪。
“大帅,那怎么办?打又打不赢,不打又不行,这他娘的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天杀的,早知道当初咱们就直接退回山西去好了,这样也可以说,咱们赶到时反贼已经走了。”
“好了,都不要再抱怨了,不管怎么样,都得打一场,张鹤,你率两千人留守大营,其他兄弟明日随我当道拦截,
一旦战局不妙,直接退回大营,那帮反贼带了那么多大车,应该是不会揪着咱们不放的,记住,要告诉兄弟们,千万不能向四野逃跑,都下去准备吧。”
虎大威最终还是决定打一仗,毕竟输了最多损兵折将,被责罚一顿,要是不打,搞不好今后就无法立足了。
“是大帅!”
众人也只得纷纷抱拳答道。
至于朔州的各城门早就关闭了,往常也就东门每日开一个时辰,显然防贼防盗防明军,所以一旦吃了败仗,想往城里逃,那是门儿都没有,而虎大威似乎也有自知之明。
次日一早,虎大威就带着大军来到了城西的官道上列队拦截,没办法,朔州四周地势开阔,只有在野外拦截。
而这边的动静,早就在骑兵的监控下,娜木钟并没有贸然发起进攻,而是将情况立即汇报给了后面的林锐。
………
“啥?那虎大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还敢出营来拦截?”
“艹,老子不打他就烧高香了,他还敢窥视老子的粮食,怕不是穷疯了吧,也不称一下自己有几斤几两!”
“他们有多少兵马?”
林锐也是火冒三丈,原本只要虎大威老老实实的龟缩在大营,他也懒得去打,谁曾想他们竟然还敢主动出营拦截,这就大大的省了不少事儿。
毕竟他们一时半会儿还过不了大河,有这么一支明军在边上呆着,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威胁。
“回公子,两万不到!”桑娜赶忙答道。
“贝儿,这里交给伱,让车队停止前进,明日再上路。”林锐交代一句,就下了马车,翻身骑上一匹战马。
“夫君,我也要去打仗,我好久都没打仗了,带上我吧…”哈贝儿一听说又要自己留下来守着车队,顿时就不乐意了,赶忙拉着林锐的大腿哀求起来。
“听话,以后有的是仗打,区区一万多明军,也就一个回合的事儿!”
林锐将她的手拨开,然后一夹马腹,就朝后方疾驰而去,也只点了三个步兵营。
少年营在队伍的最后,娜木钟在队伍的最前,相距整整五六十里,所以林锐带着少年营,足足跑了两个多时辰才赶到。
“锐郎,那些明军都跟叫花子似的,其实仅凭雇佣军和我的五千铁骑就足够了,不用这么麻烦让少年营跑过来的。”
看着少年们一个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娜木钟不由的说道。
她只是请示一下林锐,可没有求援。
“不可大意轻敌,狮子搏兔,还需尽全力,对方有没有什么动静?”林锐摆摆手,他可不会犯轻敌骄狂这种低级的错误。
“也就是往队伍的前面又抬了许多拒马桩。”
“嗯,那就在休息两刻钟,我领步兵正面进攻,你率骑兵攻击侧翼,雇佣兵伺机而动。”
林锐点点头,便快速的布置下作战任务,对方以为他们最厉害的是骑兵,殊不知他们的步兵才是强攻的主力。
“好的。”
此刻娜木钟也终于体会到了步骑结合的优势,那拒马桩挡得住骑兵,可挡不住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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