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09票房冠军(1 / 2)
第183章 09票房冠军
当初,徐戈为了获得华艺百分之二的干股,不惜与王家兄弟定下8亿赌约。
双方约定,一但《捉妖记》票房超过8亿,华艺便将以2千万价格出售百分之二的干股给徐戈。
如今,王忠军直接了当的绕过赌约,并且以一元的价格将价值2亿的干股双手奉上,
这无疑是在表达他对徐戈的诚意。
“王总,你真这么舍得?”徐戈玩味笑道。
“换成是别人,哪怕是周星星、洪胖子,我也肯定不舍得,”王忠军真诚回道:“但换成是徐导你,我心甘情愿。”
徐戈眉头一跳,心中不禁对王忠军有些刮目相看。
他心道王忠军到底是圈内大佬,能走到今天,绝对有其过人之处。
表面上看,王忠军是白白送出2亿股份,对徐戈,那真的好的没有话讲!
但实际上呢?却远不是这么简单。
第一,《捉妖记》是有九成以上把握能突破8亿票房的!
当初,徐戈说的8亿,指的是全球票房,
而现在,国内2.5亿,日韩加起来5千多万,这就是3亿了。
再加上即将上映的其他东南亚地区,以及被徐戈通过朴树霖关系,即将运作到丑国上映,
不出意外,8亿票房绝对是板上钉钉!
也就是说,王忠军真实付出的,其实仅仅只有2千万。
第二,《捉妖记》替华艺赚的太多太多了!
《捉妖记》有华艺15%的投资,
明面上,单是票房突破8亿,就能获利最少5千万以上!
然后是股价促进作用,这一个星期,随着《捉妖记》票房成绩一天比一天好,
借此机会重点宣传的华艺,其股票也是一路看涨!
短短的一个星期,华艺股价已经上涨了12%,总市值从之前的90亿,上涨到了现在的106亿!
仅凭这一点,王家兄弟的身价就暴增了至少3亿以上!
幸好徐戈也不傻,早早在华艺刚刚上市的时候,便低价吸了华艺抛出来的近百分之三股票,
再加上现在王家兄弟送的百分之二,
徐戈手上的股票价值己经近5亿。
只能说割韭菜太爽,怪不得是个公司都想上市。
第三,王家兄弟其实是提出了条件的。
给出这百分之二的股份,他们的诉求便是再投资一次徐戈的新电影,
以徐戈现在的名气,
就算他下一部电影和《三枪》一样口碑稀碎,
华艺也能闭着眼睛赚钱。
综合以上种种,王家兄弟做出赠送股票这个决定,便不难理解。
不是他们真的舍得2亿股票,而是徐戈可以让他们赚的更多!
“好,王总的好意,那我就心领了。
过二个月吧,等《捉妖记》全部结束,新电影上马,我一定登门拜访。”
尽管知道王家兄弟的小心思,但徐戈也并不吃亏,
这世界上吃独食可是会被群起而攻的,
适当的让出一些利益,才是真正的长久之道。
而且华艺对徐戈的助力还是很大的,有它的投资,
无论是排片还是宣传,都有莫大的好处。
“哈哈哈,徐导,合作愉快!”王忠军领着弟弟举杯以茶代酒。
“合作愉快!”徐戈将杯中碧螺春一口喝光,三人对视一眼,皆是会心一笑。
………………………………
次日,《捉妖记》正式登陆丑国,在丑国300家影院小规模上映,
不过很显然,丑国人民对小胡巴不怎么感冒。
上映首日,只拿到了60万美元的普通成绩,
其后数日,票房一路下滑,看这情况,没有特殊意外,基本上总票房不会突破500万美元。
不过即便是如此,对绝大部分华语片而言,这个数据也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
毕竟,除了国师,
整个大夏也几个导演的片子,能成功在丑国上映,获得超过百万美元的票房成绩。
与此同时,借着日、韩大卖的东风,《捉妖记》在东南亚各国陆续同步上映,
虽然这些地方的票房成绩都不是很出色,
但这边60万,那边80万,数量多了,凑在一起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
视线移回国内,自首周票房大爆2.5亿后,《捉妖记》引发现象级观影热潮。
很多从没进过电影院的观众,天天被捉妖记的消息洗脑,出于好奇,纷纷买票一窥究竟。
于是第二周,《捉妖记》的票房跌幅不大,当日票房始终稳定在三四千万左右。
两天之后,票房就成功突破3亿,
又过了四天,票房顺利突破4亿!
这一下,所有人都兴奋了!
“我靠!这《捉妖记》真是牛逼啊!半个月不到,就弄出4亿票房了!”
“看这势头,没准5亿都不是尽头,6亿真的很有可能突破!”
“啧啧啧,这下张卫平可要难受了,现在《三枪》多少票房了?好像才刚刚2亿吧?
这下他真要退出电影圈了!”
“国师这回真是输的不冤,《捉妖记》都火到海外去了,听说日韩的票房都快突破一亿了,这片子真给我们大夏人争气!”
“就是,以前能在国际上卖出高票房的片子,如《卧虎藏龙》,纯粹就是丑式内核,算不上是国产片,
国师的《英雄》三部曲,都有丑国投资,还有刻意西化的嫌疑,
而《捉妖记》,无论是投资还是内核,完全都是大夏国产的,这样一部片子,取得这样突出成绩,
大夏电影真的崛起了!”
“现在说这些话还太早了,兄弟们,咱们再加把劲,争取在这2009年的最后几天,把《2012》的菊花给爆了!拿回属于我们的票房冠军!
这样大夏电影才算是真正崛起了!”
“对!我们再加把劲,助《捉妖记》票房突破5亿!拿回票房冠军!”
“冲啊!拿回票房冠军!”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