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五章 所谓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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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她其实是在利用这种方式图谋更多?

勒索的金额,有没有可能只不过是障眼法?她的本意根本不是想让男主自首,而只是希望能把他逼到绝境,让他不得不屈服于自己呢?

至于她告诉了受害者的父母这件事,有没有可能也不过是她在加重自己的筹码?

再有,那张照片,是P出来的,可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其实照片的确是P出来的,只不过,P掉的是镜子里面的人影?

受害者的母亲,有没有可能就在现场?

甚至于她一直在等着他们窝里横,因为如此,她们才有机会为自己的儿子复仇?

有这种可能吗?老影人认为是可能的!

影片的名字叫《看不见的客人》,那么男主房间里,女律师到来后,实际到来的还有另外一个看不见的客人,就是男孩的母亲。

在杀人的密室中,翻来覆去讨论的,就是要想出来那个看不见的客人,袭击了男主,又杀死了劳拉。

这样的客人,有多少次反转,就有多少客人!

最后,电影的结局,给我们的感觉是,男主坦诚了自己的杀人的事实,可是实际上呢?他真的会被入罪吗?

未必吧?

首先,假扮律师这件事本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通过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能够作为呈堂证供吗?

再一个,知道了抛尸的地点,就算捞到了尸体,可是不要忘记了,劳拉的手链,在车上。

这里电影的镜头给过特写,那么是不是男主的律师完全可以把这个作为劳拉才是凶手的证据?而劳拉已经死了,死无对证。

当然,影片本身,真相就是时间可以战胜金钱,也展现了父亲的执着和母亲的伟大!

但是两个人只是讲了两个故事而已,一个是男主为求自保编造的故事,把所有的罪行归于死去的人,自己是个受害者,另一个复仇的母亲,为了出了心中的怨气,把所有的罪行归于活人身上,一定要让其遭受苦难和惩罚,才能让心头得到宽慰。

最后男主看到真正的古德曼站在门口,他无奈的哑然失笑,仿佛他的罪名已无力回天,真的是这样吗?

片头有假古德曼进入电梯的监拍画面,有她留下的窃听器,带指纹的怀表等等,而她带走了地图标记和整个对话录音,难道这就天真的以为盖棺定论了吗?非也,还记得死者和劳拉的丈夫为何同为银行职员?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劳拉是否真的那么无辜?她到底是良心未泯,还是也是蛇蝎女人?等等,等等,如果从这些方面分析,那么结局是否更耐人寻味呢?

或许有人会说老影人是在胡说八道。

可是实际上,老影人是有支撑这个说法的证据的。

首先从电影的色彩方面来分析,男主和劳拉产生第一个冲突的房间。也是故事的起始,因为在这个房间,女人被杀了,男人被警察定为凶手。但是男主人公拒不认罪,坚持说有第三个人在这个房间。是那个人打晕了他杀死了女人,我们这个时候不知道谁说的是真话。但是看这个房间,除了一些微微的黄色壁灯,还有主人公之间的那一片不知道哪来的白光外,全是绿色。大面积大面积的绿色,不仅是绿色,而且是墨绿色。只有毒液会是这么的墨绿,黑中有绿,那么这是否代表了,这个房间有着危险和谎言,不知道从哪就会冒出一条喷着毒液的毒蛇。

紧接着男主人公发现这是个陷阱,他和女主人公要离开,于是他穿上了外套,一件墨绿的外套。我不禁说,这大概是导演的一种暗示吧。你说那条毒蛇是谁呢?

很多人可能会说,是男主,毕竟,他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外套,可是重点来了,紧接着女人死了。但是她的裙子也是绿色的,我们不知道到底谁才是那个毒蛇了,亦或是都是,他们是同伙,谁的绿色更多,谁就更狠毒吧。

其实最让我瞩目的就是这个古德曼律师的红色嘴唇。不是因为她是个涂了红嘴唇的老女人。只是因为你要留意的话就会发现,整部电影只有她涂了红色的唇膏,而且是饱和度特别高的红色唇膏。相信在电影院看过这部电影的小伙伴都能看出差别,电影院里这个红嘴唇简直像是马上要滴出血一样。

我们不说别的,为什么只有她涂了厚厚的红色唇膏?电影里那些年轻女孩,职场女性,情人约会,甚至模特走秀都没有这么红的唇膏。难不成是有含义的?是的,我认为就是有含义的。我们要在影院,第一眼就会被这个红嘴唇吸引。那导演为啥这么做?因为她是律师,靠嘴吃饭,靠着说话就能把案件说成另一种事实。这也是她一开始说的,我打得官司从没输过。而且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这张嘴即将告诉我们不一样的故事,而且是血一样的事实。她具体说了什么希望大家去了影院自然就知道了。而且,她每一次变得更红都会引发故事朝着更加血腥残忍的真想走一步。那隐藏在墨绿下的真相被这张嘴,一层层的撕开。

那么问题又来了,律师的嘴能相信吗?还有,她不是真正的律师,所以,这又是一个有趣的点!

当然,这也可能只是老影人的臆想,仅供大家一乐!”

事实上,各种更奇葩,更离谱的解读都还有。

因为电影的最后也没有说男主就真的被绳之于法了,所以,这给予了很多观众更多的现象的空间。

而的确有不少人在下面讨论了起来。

“被害人父母这样获取的证据应该来说都是非法的吧?能在法庭用上么?

唯一车子捞起后可能可以查一些指纹啊,遗落物什么的。但我觉得男主的自我供词应该是不能上法庭的。”

“我也觉得,感觉受害者的父母唯一能够获得的就只是,儿子的尸体的抛尸地点吧?”

“谈话录音并不能作为关键证据和孤证,但是可以作为事实证据采纳,也不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盗录完全可以。因为你完全有权记录和公开你和他人的对话,不需要任何人同意,除非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特殊职业。但是非谈话录音的窃听就不行。不过要法庭认证没有经过删改,最好是原始录音记录,并且呈交录音设备,一般录音证据不被采纳或者无效,主要是这点做不到。

但是有一个细节就很牛逼了,最后老人直接用的是磁带录音而不用电子录音设备。这个细节太赞了,这样的录音证据可以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本来男主杀情妇证据链就完备,铁证如山,再加上藏尸点,这录音再上庭,跑不掉了。

这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冒充律师是不是属于诈骗性质?

可是我们必须要注意这里并没有冒充,男主开门,妈妈只说了句我是谁谁谁,你律师叫我来了。男主就先入为主认为这个人是她了,妈妈根本没有出具任何伪造的证据去证明自己。关键是这个冒充的人还不是律师。注意看剧情,这不过是退休律师,普通人一枚,但是能力超强关系通天,来过来帮男主圆谎。狗导演真牛逼,什么都想到了。闲话一句,这部片子的细节做得真的很用心,比如假律师和真律师通话那段,细节控会觉得有问题,怎么会听不出陌生人的声音,电影里面用飞机起飞声盖过了电话通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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