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再踏征途(1 / 2)
叶晨轻笑了一声,然后对着三姐杨树影说道:
“三姐,家里人是个什么德性我就不相信你不清楚,他们是想我了吗?想我兜里的钱还差不多。当初把我从家里赶出来,让我单立户口的是他们,现在看我有钱了,让我回去的还是他们。他们想干什么?当我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正常的赡养费我可以负担,但是其他的就不要谈了。
至于其他的几个姊妹,当初我打架的时候,大家是帮过我不少,可我也没亏待他们啊,要知道当初分家的时候,我可是净身出户的,好处全让他们分了。现在还想趴在我身上吸血,他们是打错主意了,因为他们还差着道行呢。”
杨树影的神情一黯,因为当初家里人是怎么对待叶晨的,她看的是最清楚的,眼瞅着大年三十儿了,把人往外头赶,甚至在叶晨受伤住院的时候,跑去跟他撇清关系,这种做法无疑是非常让人心寒的,换成是自己,摊上这种事情,恐怕也是不会轻易原谅的。
杨树影突然想起了什么,笑着对叶晨说道:
“对了,我店里来了个服务员,前几天我俩闲聊的时候,我跟她提到了你的名字,没想到她居然说认识你。”
叶晨的眉毛一条,看向了三姐,然后问道:
“哦?她叫什么名字?”
“贾小樱!”
叶晨笑了笑,目光中透露出回忆的神色,然后说道:
“原来是她啊,我在太山屯下乡插队的时候认识的,她是支书贾世发的女儿,跟谢老转的关系不错。”
这时一直在一旁心事重重的叶菲,突然看着叶晨问道:
“茂弟弟,你这次去香港,见到史晓娜了吗?”
听到叶菲的问话,叶晨自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这些年来叶菲对自己有想法,叶晨也都一直很清楚,只不过在原世界里,这個女人过于矫情,这让叶晨不喜,所以他一直没做回应。想到这儿,叶晨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见到了,她在那边挺好的,已经大学毕业了,我去的时候,给我当导游来着,领着我四处游玩。”
在原世界里,宿主杨树茂自以为有所成就,在史方仁面前一通吹嘘,结果导致史晓娜的大伯,靠着杨树茂提供的信息,抄了他的后路,把原先已经谈好的楼盘,给溢价收购了,让他损失了几十万。
叶晨才不会跟那傻货似的,凡是生意这一块,全都是自己操盘,即便是到了香港之后,他跟史方仁也几乎没怎么接触,反倒是抄了他的后路,把他闺女给拿下了,叶晨甚至能够想象得到这老家伙抓狂的模样,这也算是给他好好的上了一课,让这老东西狗眼看人低。
叶晨突然想起了什么,帮着叶菲倒茶水的工夫,对着叶菲问道:
“菲姐,你那边大学毕业了吧?去哪儿工作了?”
叶菲淡淡一笑,然后对着叶晨说道:
“毕业后给我分配到工厂当了技术员,也算是坐办公室了,比以前在厂子里车间忙碌的时候强的多了。对了,我在厂子里碰到贺新洋了,你还记得这个人吧?我跟伱提过的,平时也喜欢摔跤,听说还是专业的,拿过奖牌。”
叶晨瞟了叶菲一眼,到这个时候,她还在拿别人来试探自己对她的态度,不得不说,这有些可笑。有什么话大家开诚布公的说不好吗?非要绕这么大一弯子?叶晨笑着对叶菲问道:
“我记得那会儿你跟我说你们俩在处对象,这都几年了?我都大学毕业了,你们俩还没修成正果呢?”
叶菲的心凉了半截,看来叶晨对自己是真的没什么想法,他的一颗心全都放在史晓娜身上了。叶菲苦涩的一笑,然后对着叶晨说道:
“别提了,上大学那会儿,我妈时刻叮嘱我好好学习,别整天想些有的没的,结果几年没见,人家都已经结婚了。”
叶晨坐直了身子,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然后看着叶菲说道:
“虽然背后议论人有些不好,可是有些话我还是要跟你说一声。自打你跟我说你和贺薛洋在处对象,我就找朋友私下里了解了这个人。这个贺薛洋不是什么好鸟儿,在圈儿里的名声简直不能再坏了,坑蒙拐骗无所不为,所以菲姐,在厂子里尽量少跟这种人来往,要不然容易吃亏。”
叶菲从小就跟叶晨一起长大,知道他的性子不是信口开河的人,他对贺薛洋的评价让叶菲的心中一惊,有些狐疑的看着叶晨问道:
“茂弟弟,这种事可开不得玩笑,你说的都是真的?”
叶晨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叶菲开口说道:
“菲姐,光哥你也认识,东城这一片儿没人比他更熟悉了,他对贺薛洋的评价,就是这个人是个典型的人渣,而且是属于狗皮膏药那种的,黏身上就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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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和李晓光的酒吧如期开业了,就在三里屯南街,几套房子连在一起,拆了之后重新翻建的三层小楼,一楼大厅,二楼VIP包厢,三楼除了办公区,还有给玩的晚了,喝的多了,没处去的客人专门准备的客房。
能来这里消费的,一般都是大使馆那边的,还有外企的白领,身份非富即贵,所以叶晨和李晓光在装修上狠下了一番工夫,酒吧被捯饬的富丽堂皇,很有后世量贩式KTV的味道。
叶晨还给酒吧请来了驻场歌手,人是他去香港时,陪着史晓娜逛街挖到的宝。七十年代中期开始乐队风潮暂息,仅余温拿一枝独秀,然而到了一九八三年,新的萌芽渐开始抬头。首先诞生的是华人乐坛影响最大的组合Beyond。
初成军的Beyond主唱是邓炜谦,Beyond这个名字也是他取的。那时夹Band的年轻人大多自由松散,交换组合很常见。邓炜谦年底便和贝斯手李荣潮离队,余下的阵容以黄家驹为首,以其无与伦比的才华、热情、和领导力,带着兄弟们披荆斩棘,一步步杀出血路。
黄家驹这时才二十一岁,背着一把旧吉他走出屋村,跟琴行中结识的鼓手叶世荣一起,白天卖保险,晚上搞乐队,日子枯燥却又简单的欢乐。他们首次以Beyond的名义组队参加了《吉他》杂志举办的山叶吉他大赛,凭一首风格前卫的纯音乐《脑部侵蚀》获得冠军。
当时叶晨就在现场,因为这个比赛实在是小到不能再小,不像后世的Beyond在红磡体育场开演唱会的那种气派。比赛之后,叶晨找到了他们,询问他们有没有兴趣去他开的酒吧里驻唱。
这时的黄家驹还没有后来的风光,此时的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保险推销员,每天的日薪三十元左右,所以在叶晨开出一千五月薪的时候,他是真的心动了,随即跟自己的几个伙伴商量,最终接受了叶晨的邀请。
当然,叶晨也是用了点小手段,他从黄家驹的手中接过了他的吉他,随机演奏了一段指弹吉他,绝对原创的那种,一下子就把这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给惊到了。
叶晨每天忙完自己的事情,晚上吃过晚饭总是喜欢开车来到酒吧逛一圈儿,在Beyond演唱的间隙,他会一个人悠闲自得的来到舞台上秀一段吉他,自从养成了弹吉他的习惯后,这些年他无论是在哪个世界,都没有丢掉,他喜欢上这种徜徉在弦乐里的感觉了。
这天叶晨弹奏结束,正要下台,却看到服务生拿着一束鲜花走过来,对着叶晨说道:
“茂哥,七号台的那位女士送你九十九朵玫瑰!”
叶晨的眉毛微皱了一下,因为九十九朵玫瑰的花语是愿和你天长地久,自己又不是少爷,这不是有病吗?他抬头看向了七号台的方向,结果却让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史晓娜。
叶晨笑着接过了鲜花,然后对着服务生说道:
“行了,你去忙吧,给七号台送去一瓶莫斯卡托起泡酒,记在我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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