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五二章 李莲峰(一)(1 / 2)

加入书签

在旧金山。

        当其他组织纷纷自我更新“洗白”之时,唯独致公总堂,帮派色彩日益浓厚。

        这一切,大约都与新老大李莲峰有关。

        2006年2月27日,致公总堂前老大梁毅突然在自家礼品店里遭蒙面男子乱枪射杀。

        此事轰动一时,凶手一直没有找到。

        出殡时,原帮会二把手李莲峰身穿一身白色西装到场,这一反常举止引来诸多猜疑。

        他的解释是:这象征着我和大哥是“兄弟”,来自“同一家人”。

        不久,他接掌了“五洲洪门致公总堂”。

        接班仪式一如帮派老电影里的呈现:接龙头棍、信印、上香、拜土地、少林五祖列宗,与众人一起高唱:“双手把住一条龙,洪家分明八字通,无论此杖何处用,反清复明第一功。”

        李莲峰从小就混帮派。

        他1959年出生于香港,因身材矮小被祖母昵称为“虾仔”。

        来到旧金山后,他沿用“Shrimp  Boy”之名,在华埠打响了知名度。

        “我8岁入道,9岁捅人,12岁找女人,只读到小学3年级。”谈到香港早年经历,他毫不遮掩。

        他的人生,就是一条血路。

        他在香港的第一场打斗,是为老大护驾。

        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把砍刀,照着老大仇家的头上连砍两刀,鲜血四溅,还露出了骨头。

        那一天,他成了帮派英雄,他很开心。

        当时,他不过10岁。

        16岁时,父母把家搬到了旧金山。

        他怀揣一封香港帮会头目写的推荐信,拜会了华埠一位大佬,顺利加入了当地帮会。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旧金山华埠帮会林立,竞争激烈,时常为争夺地盘火拼。

        一向凶狠手辣的李莲峰算是碰上了“好时代”,很快成了这股犯罪浪潮的中坚力量。

        唐人街每一条街道上,都有他与人交战的痕迹。

        最猛的一次,他一个人独战28人!

        他的“虾仔”威名,叱咤华埠。

        谈起这段人生经历,他就像普通人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很疯狂!学到很多!仍需成长,继续前进。”

        自1977年从香港来到旧金山以来,他三次入狱,有22年在监狱中度过,背负的罪名有持械抢劫、蓄意谋杀、贩药、销赃、拉皮条、敲诈勒索……

        用检察官的话说,他的“犯罪记录之广泛,骇人听闻,几乎涉及一切可能的诈骗形式”。

        2008年,他在纪录片《黑色帮派》中出境,一时得意,说:“在这个城市,我说了算。”

        李莲峰身材不高,健壮有力,顶着大光头,留着八字胡,身上盘着两条青龙刺青。

        这是一个典型的黑色帮派老大形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