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凡事要讲证据(2 / 2)

加入书签

张律师提着公文包,配合着往前踏了一步。

微微仰首,起范十足!

“律师啊?”

“还请了律师……”

“一看就不一般,看来林哥有救了……”

张山和其他几人面面相觑,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嘴硬道:“你请就请呗,管我们什么事……”

沈晓君故作惊讶,“怎么可能不管你们的事呢?我要是没记错,你们几个都是参与者吧?你们是怎么和林哲打架,你们自己清楚的很!可你们是怎么和公安同志说的?如果没有依据事实说话,那么构不构成欺骗公安系统?构不构成做假证?”

她看向张律师。

张律师轻咳一声,非常上道,“构成!按我国律法,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参与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沈晓君默默的竖起大拇指。

对面的几人更不安了。

沈晓君继续,“王小军提出要林哲私下拿出五万和解,完全超出了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再加上这一切的前提是以欺骗为先,那么算起来,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张律师默默的看了一眼沈晓君,接下话道:“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你们胡说!我们没有!”张山几人慌了。

“没错,你以为你随便找个人来,吓一吓我们,我们就信了?谁知道你从哪里找的人跑到这儿装模作样!什么狗屁律师!”

张律师目光一沉,从公文包里掏出几张名片,上前几步,一一递了过去,“这是我的名片,请仔细看好。”

敢说他是狗屁律师!

哼!走着瞧!

张山等人拿了名片,还真是律师啊!

怎么办?

几人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

其中一人不知想到什么,目光一亮,扯着嗓子就喊:“凡是要讲证据!你们没有证据!他们没有证据的,对,我们不用怕!”

喊出来的同时,还不忘自我安慰一下。

“对!不用怕他们!”一说到证据,这些人就像是吃下了定心丸。

沈晓君双手环胸,“证据?没错,一时间我是拿不到证据证明你们做了伪证。”

说道这里她一顿,“但是!你们别忘了,你们斗殴的地方并不是什么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而是城中村的一处小巷,斗殴时间是晚上十点,这个时间段再加上地点,要找出旁观者并不是什么难事。我可以守在哪里以有偿的方式找到目击证人!一天找不到我就找两天,两天找不到,我可以找一个月,我还可以花钱登报,花钱上电视,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个愿意出来作证的人!”

沈晓君越说神情越是凛然,“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也不会让害人的恶人得逞!”

哗!

人群里议论声起,众人被她的气势所凛。

要是他们出了事,自家媳妇能为了自己做到这个地步……

林哲真有福气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