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未来的计划 新面具 新潜能(二合一)(2 / 2)
“啵尼哦!”
夏叶刚一提起它的名字,厄诡椪就小跑着来到了他的身旁,它的手中提着一袋子碾成粉末的太晶结晶,至于过程,大概十分惨烈吧。
“厄诡椪,看样子你完成任务了啊,嗯,面具的雕刻还需要一会哦,不介意的话稍微陪陪我如何?”夏叶笑着问道。
“啵!”
厄诡椪举双手表示肯定,它露出喜悦的笑容搬来小凳子坐在夏叶身旁,乖乖的坐在一旁,轻哼着小曲,只要待在夏叶身旁,就算是什么都不做都高兴啵~!
“完成了,钢铁面具。”
夏叶露出满意的表情看向眼前的作品,这是他自主完成的第一张面具。
获得蕴含信念的太晶钢结晶是因为与苍响和藏玛然特的相遇,他干脆将狼的元素作为主体,加入剑与盾的元素,将两位英雄的特征完全融入了面具中。
毕竟厄诡椪想要让面具太晶化,它必须理解面具中蕴含的情感。
苍响与藏玛然特作为信念的化身,绝对是最好的参照对象。
厄诡椪没有亲眼见识苍响与藏玛然特击退无极汰那的过程,不过它听自己讲时倒是表现的津津有味,双眼放光。
“啵尼哦!”
厄诡椪高高的捧起全新的面具,喜悦之情毫无保留的展露在小脸上,它很满意这张面具,因为这张面具可是夏叶亲手制作的,努力的过程它可是都看在眼里。
【激活物件增加,增加内容:钢铁面具(钢/信念)。】
护林助手的声音响起,现在夏叶确信厄诡椪能够让这张面具太晶化。
“事不宜迟,厄诡椪,太晶化吧!”
夏叶举起手机说道,正好完成雪忠爷爷的请求,顺便测验一下面具的能力。
“嘎嗷!”
厄诡椪同样斗志满满,它迫不及待的将面具戴在脸上,钢铁银灰与纯黑烙印在斗篷之上,一瞬间它觉得自己的意志如钢铁般坚毅,无论何种困难都无法粉碎自己的信念。
信念,正是这张面具蕴含的感情,粉碎敌人,保护家园,这种信念早就在厄诡椪的心中埋下,就让自己成为守护夏叶的盾牌吧!
闪耀的结晶将厄诡椪包裹,巨大的面具挣脱结晶化身钢铁猛兽,长啸的狼嚎响彻四周,闪烁着金属独有的光泽,如百炼钢铁般坚硬,如巨狼利爪般锋利,铸造攻与守并存的奇迹。
无数柄虚幻的钢刃浮现在面具四周,闪烁着钢铁的锋芒,一道奇异的光壁立在厄诡椪身前,化作不破的神盾。
【厄诡椪(钢铁面具),草/钢系宝可梦,特性:钢之意志。】
【面影辉映(钢铁面具):每一次登场将释放一次王者盾牌。】
钢之意志,可以提升自己与同伴钢系招式伤害的特性,未太晶化的厄诡椪展现了强势的进攻性,就如一柄利剑。
而太晶化之后,面影辉映的效果变成了每一次登场释放王者盾牌。
作为坚盾剑怪的专属招式,这招可以防御对方的攻击,并且能让接触屏障的对手攻击下降,太晶化后转攻为守吗,还真是实现了剑与盾的转化啊。
并且草与钢系的属性组合极其出色,弱点仅有两种属性,无论是防守还是进攻都占有极大的优势。
不过钢系的增加并没有给厄诡椪增加新的打击面,冰,岩石,妖精这三种属性都被厄诡椪原本拥有的面具克制。
说起来,妖精系的唯二弱点都被厄诡椪凑齐了,现在的它可是货真价值的妖精杀手了。
【布莉姆温熟练掌握招式打雷,激活潜能天谴雷劫,它的超能力系招式有概率造成麻痹或混乱效果,小概率引发自然雷击。】
夏叶听到护林助手的提示露出惊喜的表情,布莉姆温也终于熟练的掌握打雷了,不知道它能否获得全新的潜能呢?
“姆温!”
还没等夏叶主动去找布莉姆温,它自己便先赶了过来,迫不及待的分享自己的成长与全新的力量。
“布莉姆温,我也正准备去找你呢。”夏叶回应道。
布莉姆温露出笑容,神情愉悦,这不刚好代表我们心有灵犀吗~
它转头看向结束了太晶化的厄诡椪,那张钢铁面具给它有种不舒服的感觉,算是天生的厌恶吧。
之前的惧毒面具还能靠超能力系招式压制,现在只能用魔法火焰才能反击了,不过布莉姆温可不忍心去烧厄诡椪,毕竟它这么可爱。
倒是钢铠鸦那家伙,如果见到厄诡椪戴着钢铁面具的样子,肯定会嘎嘎大笑吧。
在布莉姆温在心中嘟囔的时候,一旁的夏叶观察起布莉姆温身上浮现的文字。
只见奇妙梦幻的雾气漫过潜能栏的文字,一行淡粉色的字体随着雾气的散开现身。
【潜能:幻之领域】
【幻之领域,眼见并不为实,或许是梦。条件:精通十种以上的妖精系招式,亲身感受妖精气场,得到三种妖精系传说宝可梦的祝福,效果:提升妖精系招式的威力,你的附近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并且一定对你有利。】
妖精气场?这不是大地的掌控者,生命的赋予者,卡洛斯地区的传说宝可梦哲尔尼亚斯的专属特性吗?
要知道它平常都是会化作巨树沉睡,只有在对应的伊裴尔塔尔掠夺生命时才会复苏阻止它,是很难相遇的存在。
说起来,作为掌握生命能力的存在,轰擂金刚猩的潜能森林律动也与它有关。
不过,布莉姆温这项潜能的效果还真是奇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并且一定对它有利,换句话说好运常在?
看起来是个很具有随机性的潜能,但仔细一想,它的潜力可以说是无限,有了这项潜能,作为布莉姆温的对手,甚至可能会被天上陨星砸死。
看着思考的夏叶,布莉姆温侧着脑袋注视着他,夏叶正在想什么呢,不过看他的表情,一定是好事吧~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