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李坤(1 / 2)

加入书签

奚静晨衣裙飘飘,她站立在白云庵前面的台子上,继续道:“第二件事情,是让各位帮派,寻找一个人。说起第二件事情,小女子甚是害羞,感到耻辱。因为寻找的这个人,是我们芙蓉园的败类,叛徒。众所周知,芙蓉园是白钇鸣白氏家族,然而师傅寒楼主嫁给白相公之后,他与人比武,之后下落不明。寒楼主接管芙蓉园,收留我们十位女孩,十年之后,我们全部长大。我们十个女孩,赐名叫菊花仙子。”

奚静晨好像想起往事,眼眶红润,奚月落见状,立刻插话,接着道:“我们寻找这个人名字叫李坤。李坤是寒楼主收养的一个男孩子。他天赋异禀,悟性极高。寒楼主传他幻术。别人学习幻术需要十年,才能修炼成功。而他,一年就可以学会!”

云雨轩掌门人高千年道:“李坤这个人,江湖中从来没有听过。各位掌门人听过吗?”

他转头看了看其他掌门人。他们都摇摇头。他又问:“各位帮派的弟子们,你们听过没有?李坤。”

在场的所有帮派的弟子,全部摇摇头,不约而同地说:“没有,没有。”

高千年望向奚月落,道:“请问姑娘,李坤多大年龄?长什么模样?”

奚月落道:“他年纪和我相仿,二十出头。”

高千年问道:“恕在下冒昧,请问这位少年,怎样背叛寒楼主?做了什么样的事情,让你们芙蓉园花费力气去找他?”

奚月落道:“李坤不仅学会了幻术,还偷走锁月楼中的一本书籍,名字叫《变异》。按道理来说,李坤是在下的师兄,是二师兄。他学会了锁月楼中的冰火幻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变异》此书,是一本从人变为妖,变为魔,变为仙的书籍。亦或是变为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书籍。”

奚静晨脸面呈青色,她冷峻道:“《变异》是对人体结构改造的书籍,里面有医学、心理学、生物学、药学的知识。”

于帅问道:“你们有他画像吗?”

奚梦瑶道:“有!”

说完,一沓纸张出现在手里。她道:“在下画了很多张画像,现在依次发到各位手中。”

奚静晨道:“《变异》是芙蓉园的禁书。寒楼主在我们小的时候给我们叮嘱过,此书籍,要是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掌握到关键知识点,很可能会出错,引起身体不适,里面有药学,如果按照书上面的记载,拿错了药吃了,更加不得了。”

高千年若有所思,缓缓道:“在下听闻老人说过,人为了生存,会不断得进化。适者生存,强肉弱食。虽说国家制定刑法,有法律法规制约人的行为。但是所谓功夫在创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代比一代强,所以有些书籍已经提到一些秘诀。比如长生不老,比如身体进化,比如身体肌肉变为金刚不坏之身。比如身体会化为水,比如身体化为风。比如身体会时空转移。这些都是老人唠家常说过的。”

奚静晨面容平静,点头称道:“高前辈果然见多识广,对这本书一点也不惊讶。在下小时候有幸翻过一页《变异》里面的记载,提到梦境穿越之术。在梦境中可以杀人,那么现实中的人就会死去。具体方法,在下不知道了。”

于帅道:“在下听后,深感惊奇。说实话,在下亲眼见过神医嫡女斯皮尔曼给活人换过心脏。用另一个死人的心脏,去换一个活人的心脏。但是,方才菊花仙子提到的《变异》记载的内容,当然惊为天人,闻所未闻。本来生老病死是常事。相传,秦始皇为了追求永生不死,派遣了大批使者四处寻找长生不老药。最终,他们在东海的一座神秘岛屿上找到了这种神奇的药物。这种药物名为“还魂丹”,据说是由一种名叫“灵芝”的珍贵草药制成的。灵芝具有强大的药用价值,能够延年益寿,甚至起死回生。然而,灵芝是否真的具备如此神奇的效果,却鲜有人知晓。现在《变异》这本书也是来自东海岛的芙蓉园,可以断言,东海确实有惊人东西存在!”

高千年哈哈一笑,道:“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传说,它既可能是虚构的神话,也可能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事件。无论如何,这个传说都让我们看到了人类对永生的追求和对生命延续的渴望。同时,它也提醒我们要珍惜当下的生命,努力地活出自己的精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视为一个启示,引导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珍惜生命并追求真正的幸福。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芝罘岛岛主马新润道:“在下马新润,秦始皇被徐福骗到芝罘岛,到那儿之后他不肯离开,足足等了3个月。还没有徐福的音讯,怅然若失,在返回的路上,病死于沙丘(今河北世鹿东南)。他既没吃到长生药,也没有长命百岁,就连秦王朝也在他死后很快灭亡了。而徐福却在东瀛岛上逍遥自在地生活,他为岛国的百姓带去了童男童女、百工、谷种、农具、药物及生产技术和医术,对东瀛以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其本人则被东瀛人尊为“司农耕神”和“司药神”。

奚静晨闻言,感慨万千,她对历史一向敬畏,道:“我们是渺小的存在,在北宋时代,我们生活在这里,只是时空中的一个瞬间,生命有时渺小,有时伟大。它脆弱,它也坚韧。”

奚梦瑶手拿画像,脸面丝毫不慌,他对着众人,热情地道:“诸位已经拿到画像,看画像上的面相。他的长相放在大众人群中,是察觉不到的。请各位仔细查看,看看他有什么不同?”

马新润迟疑地望着面容焦急的奚梦瑶,道:“此少年,右眼上方有一道疤痕。请问菊花仙子是这样的吗?”

奚月落抚掌微微一笑,道:“马岛主所言极是,各位帮派兄弟姐妹,前辈们。寻找他,只要关注每一位少年的右眼上即可。因为这道疤,是二师兄小时候被寒楼主带进芙蓉园的时候,就已经有的,听寒楼主说,这是一位江湖中人用刀划下的。至于这道疤的详细过程,在下不知道。”

于帅手持画像,端详片刻,道:“有一些标志性的东西,识别起来就方便很多。”

徐金宇道:“在下会将事情报给总部,让总部发号施令,去寻觅这位李坤。”说毕,对一位手下窃窃私语说了几句话,这位人就要离开。

奚月落道:“徐教主,有劳了,他可以离开天柱山。”

此刻,菊花仙子端详面像。忽的,一位男子翻墙而进。见这少年,贼眉鼠眼,端的不像好人。别的坏人会打扮得像好人,这样才能欺骗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你看这少年,身穿泛白的粗制滥造的衣服,杂草般的头发,一双干枯的手掌,黑黝黝的皮肤。怎么看都不如一位正常的男子。

他嬉皮笑脸,对在场的人,逢人便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撞到您了!”

他在人群中,东撞西倒,走路踉跄,丝毫不慌,还不停露齿大笑,一点家教都没有。摸鼻涕,打喷嚏,还哈哈一笑而过。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他似乎浑然不知。依旧我行我素,好像把所有人当成了空气一般。

于帅愤怒之气,充满眼眸,他呵斥道:“哪来的毛头小子?竟然来到天柱山,看你穿着狼狈不堪,黑魆魆的脸面!”

这男子道:“老不死的,看你老成这样了,还不去死?死了还能为人类做贡献,少一个人,少一份粮食!我不是毛头小子,我是你爷爷,你大爷爷!你妈让我来带你去叫她!”

于帅气的面红耳赤,怒气冲天,道:“我父母早就过世了!”

“对呀!她们叫你去阴曹地府!他们想你了!你要做个孝子啊!”

于帅一双拳,立即出来,一边朝少年急速出拳,一边呵斥道:“初生牛犊不怕虎!”声音洪亮,犹如钟响!

这位男子,一个翻身躲过一劫,哈哈一笑,道:“虽说我们两个之前没有见过面,但是今日相见真是有缘。在下什么功夫都没有,逃窜的功夫,倒是天下第一。”他一边说一边嬉皮笑脸,似乎对于帅更是不屑,他继续道:“一个人若要是连逃窜的功夫都不行,那么他距离死亡就很接近了!虽说我不怕死,死有何惧?不过念及我还年幼,二十出头,死了多可惜。我未来的老婆,也是不同意我去死的!”

众人见到,似乎在看跳梁小丑一般,对于帅有点看不起了,刘家成老人家见多识广,哈哈一笑,对于帅道:“于堂主,您何必和一位小伙子,大动干戈啊?他既然来天柱山,也是来欣赏一下这边的风景名胜。您放过他,也算是积善行德,功德一件啊!”

于帅不听刘家成的劝说,依旧一意孤行,小伙子见状,口口声声,道:“哎,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日改月化,便是长进。”他边说边模仿于帅的招式,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反击,使出的功夫,皆是于帅方才使用的,众人见状,先是一惊,后是一笑,最后吃惊。

因为小伙子方才使用的招式,只有招式,没有内功,没有学到精髓,但是能学到招式,已经很是厉害了,这是众人先是一惊。忠义堂于帅的招式,变幻莫测,拳拳到肉,一拳未到身旁,接着又出一招一式,交互出现,小伙子学习困难,很难学会,这是众人一笑,算是嘲笑。小伙子学完招式,开始学习内功心法。一般人习武也是按照这样的顺序,只不过时间过长,但是这少年惊人之处,是他速成练就,内功更是迅速,众人猜测,可能是这少年本身就有内功。转眼一想,招式和内功心法是一起配套出现,也就是说,人在练就功夫,脑中一边是心法口诀,一边出手动脚,开始招式,而这少年,竟然通过招式,悟出口诀,当真厉害。因为一句口诀,一个招式。稍有偏差,便会身体筋骨疼痛。正所谓差若毫厘,缪以千里。这是众人,为什么吃惊。

于帅满脑疑惑,问道:“小子,什么时候偷学我们忠义堂的上乘功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