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章 悲剧三重奏(一)(2 / 2)
转眼间晚饭后,儿子的身体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尸首停在太平间中。一家人泣不成声,李敖的父亲誓要讨回公道。可惜,平凡的他并不知道:公道早已不在人间。
从那一天开始,李敖的父亲开始踏上茫茫的“告状”路。
高雄县级法院受理此案:县里交通局局长和交警大队队长口风一致,事故责任归属于李敖在公路上无视行车打闹而引起,现场有多名目击证人,由李敖负80%的责任。
经“鉴定”郭泰明的车速不足七十码,负百分之二十的连带责任,赔偿十万元TW币。
台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得到相同的结论,只是赔偿金额从十万变成十二万万。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驳回,同意原判。李敖的父亲找到现场的目击者,目击证人都不敢出来作证,而出庭作证所谓的“目击证人”,全是郭泰明的员工和家属。
交通部门没有物证,又没有敢站出来做人证,李敖的父亲无奈去桃园县找到就在现场的李敖的女朋友,但女孩家人已经不让李敖的父亲见到女儿。
因为自从这件事开始,她的家里连续接到恐吓和威胁,家里养的猫被人剥了皮,女儿出门就会有人流氓跟踪骚扰,有一次她的父亲还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殴打。
李敖的父亲四处告状,郭泰明是知道的,他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愿意坐在家里看热闹,想知道这个老顽固死了儿子还能耍什么花样。
最初郭泰明以猫戏老鼠的心态看着李敖的父亲告状,但慢慢就腻烦了。他登门去李敖家,扔下十万万TW币,告诉他们这件事从此就了结了,谁也不许再提,否则让你一家人都下地府陪孩子去。
李敖的父亲并不买账,他认为自己早晚会有一天感动知情人站出来帮助他的。但他错了,他没有等到那一天。
郭泰明派地痞每天跟在他的身后,寸步不离,不仅跟着他,还跟踪他的妻子。
李敖的父亲在那段日子经常会被地痞流氓暴打,以致半年后因脾脏破裂死于非命。李敖的母亲因儿子和丈夫的死在压抑和痛苦中得了间歇性精神紊乱,也就是间歇性精神病。
李敖的爷爷和奶奶因为失去儿子和孙子都在悲痛中去世,李敖的姥姥,也就是他母亲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女儿一家落得如此悲惨,也在日夜流泪中哭瞎了眼睛。
这件悲惨人心的事,很快就被郭泰明忘记,也被本地人慢慢遗忘,偶尔在大街上看到李敖发疯的妈妈四处哭闹,身后跟着瞎了眼的老太婆,摸索着找自己发疯的女儿时,会有人叹息着露出同情的目光。
仅此而已。
如果生命的悲剧就到这里,也许唐峰并不会如此动怒。第二个故事,随之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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