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四十八章(1 / 2)
翁璟妩阿爹阿娘离开了金都, 阿兄留了下来。
翁鸣隽与谢玦商议之后,暂留军中为近身什长,待略有所成再引荐入大理寺。
翁璟妩出了月子后, 便搬回了主屋。
虽搬回了主屋,但因春猎已至, 谢玦必须留在军中, 接着再随御驾去往庆岭山,为期约莫半个月, 所以她这段时日都是自己住。
这满打满算, 谢玦几乎有一个月不能待在城中。
加上坐月子那一个月,他也是挤出时间, 每隔个几日回来一个晚上,第二日一早就离去。
这让翁璟妩觉得他们好似与上辈子完全置换了过来。
她以前总盼着他回来, 而现在, 谢玦则是在汲汲忙忙的嫌隙之中挤出时间回来的。
且说阿娘回到了云县后,不久就来了信, 说了阿兄的婚事。
信上说仔细调查了那何家的闺女,发现这姑娘先前确实与自家铺子伙计有私情。
家里不肯, 二人便珠胎暗结想生米煮成熟饭好让家里人同意,可谁成想家里人是同意了,但伙计却是遭了贼寇人没了。
信到最后庆幸听她的话调查了, 不然便对不起她阿兄了。
翁璟妩收到信后,也放下了心来。
这辈子阿兄再也不用再被旁人笑话得抬不起头来了。
开春三月, 天气逐渐暖和, 没有年初那么寒冷了。
澜哥儿也一个多月大了,满月的时候也就侯府与其谢玦外祖父家来的客人简单的设了两桌宴席,等到百日宴的时候再大办。
宴席后, 翁璟妩便从老太太手中接过了府中中馈。
由她来掌管侯府大小事宜,从这时开始,她才算名副其实的主母。
她经历过侯府的大落,也有了这么多年的经验,所以就打理侯府来说,早就得心应手。
她把明月提携成了管事,繁星也是小管事。
先前一直调/教她们俩管账,打理杂物,管理褚玉苑,现在也有了用武之地。
一切都很顺手,无须操劳。
老太太让自己身旁的宋婆子过来,若是她有什么不明白的,便问宋婆子。
所以虽无须操劳,但一下子太过顺手也会让人起疑所以还是演了演。
许多东西翁璟妩都是知道的,但都过问一嘴,以显得她是真的刚上手。
打理了半个月事务后,才逐渐不再询问。
虽是如此,但也是让宋婆子对她的能力惊叹不已。
明月送走了宋婆子后,入了屋中,便把小主子抱入了里间。
翁璟妩接过了儿子,望着白白嫩嫩,眼睛水灵灵的儿子,忍不住低下头在肉乎乎的脸颊上香了香。
被亲了脸颊的小家伙,虽然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但却慢慢弯起了眼睛。
明月倒了茶水端了过来,瞧见娘子与小主子的亲昵,笑道:“小公子才一个多月大就会哄娘子了,长大了可了不得了。”
翁璟妩笑道:“莫要油嘴滑舌,性子温润便好。”
说到这,她望着怀中笑眯眯的澜哥儿,心下不禁忧心了起来。
她虽未见过谢玦的父亲,但却也从是旁人嘴上听到过的。
旁人皆说谢玦不仅像他父亲,也像他祖父,一想到这,她就不免担心澜哥儿会长成为第二个谢玦。
这样可不行,她定要好好的把关。
明月把茶水递来,她动作轻缓地把澜哥儿放到了床榻上,轻轻捏了捏那小脸蛋,才接过了茶水。
饮了口茶,屋外忽然传来繁星兴奋的声音:“娘子,侯爷有消息传回来了!”
明月转身去把房门开了,满脸喜悦的繁星从屋外走近,高兴道:“娘子,侯爷让人快马加鞭送了一头活鹿回来,说是给娘子与老夫人补身子。”
翁璟妩眉梢微微一挑。
这还是第一回伴御驾围猎,谢玦人未回到就先送了猎物回来。
繁星又道:“听送活鹿回来的小将说侯爷在此次春猎取得了头筹,便是这次排兵列阵都大显风光,尽得圣人夸赞,小将还说侯爷约莫五天就能回来。”
翁璟妩闻言,愣了愣,余下谢玦要回来的话病没有听进去,只听进了前边的话。
仔细回想距今九年的记忆,不禁疑惑。
——谢玦掌管骁骑军的第一年春猎有如此大放异彩吗?
——有取得头筹吗?
好像有,好像又没有。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有些记不大清了。
回忆间,繁星问:“娘子,那头活鹿怎么处理?”
翁璟妩回神,暂敛心思,问:“那鹿有多大?”
繁星想了想,回道:“约莫一百五十斤左右。”
翁璟妩琢磨了一下后,吩咐道:“宰了吧,割下最嫩的地方给老夫人送去,也割二十斤给二房。”
想了想,又道:“府中管事都各送两斤过去,冻个十斤留着做吃食,其余送去厨房,让大家伙都尝尝鲜。”
嘴馋的繁星闻言,眼睛都跟着亮了起来,忙“诶”了一声后就转身出了屋子去安排。
明月轻笑道:“不成想侯爷远在庆岭山都还挂念着娘子。”
翁璟妩浅浅一笑,转头看向澜哥儿
小家伙嗜睡,不久前才醒的,现在又长着小嘴开始打哈欠了。
明月道:“侯爷这一个多月下来也就只回来了一回,等过几日回来了,小公子估摸着都认不出侯爷了。”
翁璟妩轻轻拍着昏昏欲睡的澜哥儿,放轻了声音道:“澜哥儿还没认人呢,但若是等他开始认人了,十天半个月见不着他的爹爹,估计还真的记不得。”
不一会,澜哥儿就睡着了,小嘴微翕的模样,煞是可爱。
也不知是不是看开了,谢玦又不是出去鬼混,而是建功立业,不常回来也无所谓了,只要他是记挂着孩子的就好了。
想起谢玦,才想起来方才繁星说的话,眉头轻蹙。
谢玦五日左右就要回来了。
她出了院子都有大半个月了,再过一些天就两个月了,按照医女所言,也是可以同房了的。
一年的缓和,倒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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