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七章 晋升仪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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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铁狱办公室,艾登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一手拿着《无字法典》,另一只手轻轻拂过封面。

几个概念在他脑子里浮现,并非是以声音或者文字的形式,而是单纯的概念,就仿佛这些事情本就是他完全知道的,只是突然想起来了而已:

“法则”的仪式——制订同一条规则,令至少千人同时持续遵守;

“惩戒”的仪式——对自己以外的圣徒以上的非凡存在施加惩戒,将其处决,或持续监禁;

“回归”的仪式——强迫一名圣徒以上的存在回归没有神性的凡人,或者协助变成凡人的非凡存在回归原本的权柄位置。

不久前,艾登凑齐了“秩序”权柄的全部拼图,成功晋升为“秩序”的圣徒。

晋升圣徒后,他所有的“秩序”权能都得到了极大幅度的提升。

权能的领域变得更大了,“回归”变得可以作用于精神和记忆,还可以记录某件事物在某个时刻的状态,将其定义为“规整”的状态,然后在权能持续时间内多次回归这个状态,就如同存档和读档,而“惩戒”权能则增加了直接剥夺对象生命的死刑。“法则”的权能,在不使用特权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抵抗同等级圣徒的权能效果。

在晋升为圣徒的瞬间,接触着唯一权柄的他便理解了进一步晋升支配者的仪式内容。

并且在那一瞬间,他发现自己竟然当场就达成了两道仪式——“法则”和“惩戒”。

“法则”要求在晋升者制订一条规则,令一千人同时遵守。蔷薇铁狱容纳犯人的最大数量为四千人,常驻犯人在三千上下。作为典狱长上任的时候,艾登颁布了一些新的内部管理条例,强制犯人遵守,自然而然地满足了这个仪式要求。

应该说,这个仪式,只要是大团体的领袖或者某个有权力的政客,都能非常轻松地达成。

至于“惩戒”的仪式,就比较戏剧性了——他能完成这个仪式,纯粹是因为他是梅丽菲利亚的看守者,对一位支配者执行监禁刑罚,自然符合仪式的条件。这种巧合,简直就如同白送的一样。

现在他完全理解了为什么阴谋女神和幻想家会说“秩序”是最合适的他的权柄。

阴谋女神将他最先接触到“秩序”归结为他的幸运,而幻想家却表示这其实冥冥之中的命运,是“秩序”的权柄通过某种因果呼唤他一步步接近。

后者的说法听上去多少有些神棍,但现在,艾登反倒更相信起幻想家口中所说的“冥冥注定”。

不过这两个仪式,都额外存在着“进行时”的要求(除了用处决手段完成“惩戒”仪式),关键在于晋升的时候这些要求必须处在满足的状态,仅仅在过去么某一个时刻或者某段时期达成过条件是没有意义的。

问题在于“回归”的仪式。

这个仪式必须借助另一位圣徒或者支配者来完成。要么剥夺一位圣徒的神性,使其变回凡人——这个过程还必须是对方非自愿的情况,要么反过来,协助一名失去神性的圣徒回归原来的地位。当然,对象换成支配者也可以。

这个仪式他最接近的一次就是丰穰母神教团事件的时候,击败奈维修女。但当时他其实是杀死奈维修女之后,才抽取的神性,并不符合将对象变回凡人的要求。而且亲手杀死奈维修女的,还是巴列斯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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