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 66 章(2 / 2)
不过那纸下锅竟然没黑没烂,再有,空气中香味满满,众人已经开始偏向,姜云珠做的真是纸包鸡了。
大家立刻兴奋起来,今天可算来着了,他们今天可能见证了历史?
台下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知道这纸包鸡的神奇来历了。
台上,孟知县跟那十位公子也听见了那些议论。孟知县进士出身,十位公子也饱读诗书,他们很快想起了纸包鸡相关,再看姜云珠正在装盘的那道菜,都有些迫不及待。
这真是纸包鸡,汉高祖吃过的纸包鸡?那他们今天可有口福了。
相比于这道菜,高顺做的那道大煮干丝,好像没什么稀奇的地方了。
高顺没读过书,并不知道纸包鸡的来历,他只觉得姜云珠这鸡肉做法有点意思。不过等他发现所有人都看向那道纸包鸡,根本没人关注他的大煮干丝时,他登时黑了脸。
姜云珠做的是纸包鸡吗?确实是。这道菜,在清朝时才被人重新做了出来,兴盛于民国,到了现代,又要失传了,不过这次却不是因为做法,而是裹鸡肉用的玉扣纸太难得了。
这玉扣纸是用长汀所产的嫩竹制作而成,制作工序繁琐复杂,成品莹润如玉,在这个时代就价格不菲,到了现代,机器普遍取代了人工,但这种纸却只能人工做,就有些难以为继。
所以一道菜,有时候也能看出时代变迁。
姜云珠现在做这道菜,却是时机恰好,玉扣纸还能随用随有。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她这道菜,弄得潞州玉扣纸贵。
姜云珠想着,举手示意她这道纸包鸡做好了。
立刻有人过来,把这道菜端到了孟知县他们身前。只见一个洁白的细瓷盘子上,绘着青竹花纹,边角有“栖山居”三个龙飞凤舞的小字。
正中间,一卷东西色泽洁白。这纸包鸡下锅炸过以后,这外面的纸,竟似分毫没变。
光这样子,就称得上美食、美器了。
这时,有人拿了剪刀,剪开那纸,顿时,一股热气伴随着香味喷薄而出。
热气散开,大家往里面看,只见鸡肉金黄如玉。
众人早被那香味勾了魂,有人把里面的鸡肉夹出,先放到孟知县盘子里一些,然后是那十位公子。
一盘纸包鸡,即便姜云珠特意多做了些,十一个人分,每人也就分到两到三块而已。
当然,这很正常,现在是品菜,不是让你吃饱了,两三块足以品出味道来了。
众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孟知县,等他先吃。
孟知县也早忍不住了,拿筷子去夹那鸡肉。谁想到,第一下没留神,那鸡肉竟然滑开了,可见这鸡肉的嫩。
纸包鸡用这种隔着纸浸炸的办法,就是怕把鸡肉炸柴了,又能锁住里面的所有味道。
孟知县面不改色的夹了第二次,将那块鸡肉夹到嘴里。
香,就这一个感觉,各种调料的香味,鸡肉的香味,竹笋的香味,所有香味混合在一起,冲击着人的味蕾。
孟知县慢慢品着嘴里的肉,想把所有香味一一分辨出来,记在心里。
这大概是人在看到美好景色,美好事物,吃到好吃的东西,下意识想做的事。
其它人见孟知县吃了,也纷纷动了筷子。
然后他们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汉高祖都赞不绝口的菜,果然好吃!
孟知县吃得很慢,但三块鸡肉也很快下肚,其它人也差不多,他们看看空空的纸包,意犹未尽。
有人忽然想到,那纸不知道能不能吃?好像这纸是嫩竹做的呢,又沾了调料,又过了油锅的……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当然,这只是私下里的想法,谁也不会说出来的。
高顺的菜比姜云珠的菜先做完,其实刚才侍从分鸡肉以前,已经把那道大煮干丝给孟知县他们分好了,只是大家都急着尝纸包鸡,所以谁也没在意那道菜。
现在吃完鸡肉,大家自然要尝尝大煮干丝的,不然怎么评定谁胜谁负。
高顺的手艺了得,这道大煮干丝,他虽没全力做,但也口感柔韧,味道珍美。
只是大家刚吃了醇厚的鸡肉,再吃这道菜,就没那么惊艳了。
这其实也是姜云珠的策略,先声夺人。做菜,有时候比的也不止是色香味。
开始投票,按流程,评委觉得哪道菜好吃,就把自己手里的勺子放到哪道菜前面的盘子里。
孟知县怕影响大家公平评选,让众人先投,他再投,免得起了带头作用。
第一位公子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勺子放在了纸包鸡面前。
第二位公子也如此。
第三位,第四位,轮到第五位时,他很想将勺子放到大煮干丝那道菜前的盘子里,毕竟收了孟掌柜的钱。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敢。大家包括孟知县都看着呢,他投了大煮干丝,总要有理由吧?
到时说不出,他可丢不起那人。
第六位,纸包鸡,第七位,纸包鸡,第八位,他十分纠结。宋掌柜托人让他帮忙,他托的那人正好对他家有恩,他已经答应一定会帮忙,现在?
他站在那里,左右摇摆不定,最后一闭眼,把勺子放到了大煮干丝面前。
罢了,以后他再不欠那人的人情了。
投完后,果然,所有人都看向他,他只能把脸扭到一边,假装看不见。实则,他都恨不得地上有个缝,让他钻进去。
有他带头,第九位也投了大煮干丝。
第十位投了纸包鸡。
最后轮到孟知县,他笑笑,“我个人而言,觉得还是这纸包鸡更好一点。昔日这一道纸包鸡,象征着汉朝几百年的辉煌,现在纸包鸡再现,说不得,咱们县也会越来越好。”
可不是,武陵县有铁矿,百姓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富裕。
“大人说的极是。”众人纷纷应道。
第一道菜的比试,姜云珠胜。
姜云珠一直站在旁边看着,那两个把勺子投给大煮干丝的人,她也看见了。她隐约猜到,这两个人可能跟宋掌柜或者孟掌柜有点关系。
不过也没办法,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
幸好,还是她胜了。
台下,薛京等人高兴不已,第一局姜云珠赢了,后面就轻松很多。
跟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掌柜跟孟掌柜等人,他们如丧考妣,怎么输了呢?
他们都看向高顺,这就是安平侯府的顶级厨师?还比不过一个县城里的姑娘。
高顺被他们这么一看,本就恼火的心立刻火冒三丈。刚才他没出全力而已。而且,那个女人,搞什么炸纸,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没防备才输的。
接下来,他就让所有人看看他的实力。
马上开始第二道菜的比试。此时距离比赛开始已经过了半个多时辰,眼看着到了午饭时候,可围观的人一个想走的都没有,人反而越来越多。
大家虽然吃不到台上两位大厨做的菜,可是看看,闻闻味也好。
况且这么好看的比赛,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
第二道菜,高顺直接拿了一只鸭子,一只鸡,一只鸽子,鸭用的是老雄鸭,这种鸭肉质最为紧密,鸡则用的是野鸡,鸽子用的雏鸽。
把老雄鸭身上的骨头一点点去掉,却不改变它的样子,这就是个技术活,高顺却做的异常麻利。
姜云珠也开始做第二道菜了,第二道菜,她本来想做洛阳燕菜,可是看见高顺的做法后,她临时改了主意。
她知道,他这是要做三套鸭。即把处理好的鸽子腹内塞入火腿、冬笋等东西,然后把鸽子塞入野鸡腹内,空余的地方再用各种配料填充,然后再把野鸡塞到老雄鸭肚子里,也用配料填充。
最后将鸭子放进带有竹篾的锅里焖熟即可。
这道菜,用了鸽子、野鸡、老鸭三种飞禽,俗话说“宁吃飞禽一两,不吃走兽半斤。”这三种禽类,每一种都鲜美异常,三禽齐聚,处理得当,那是鲜上加鲜。
有人称赞这道菜的鲜美为“闻香下马,知味停车”,可见其殊绝的味道。
而姜云珠要做的洛阳燕菜,则是另一种路数。首先这道菜它好看,成品后,这道菜就像一朵白牡丹漂浮在清池中,让人分不清这是菜,还是真的放了一朵牡丹花在盘子里,在这萧瑟的冬末,绝对让人眼前一亮。
还有,这道菜也有历史。相传它是女皇则天曾经吃过,并御赐下菜名的。
当然,这道菜的味道也很好,以酸辣鲜香为主,滋味无穷。
不过用这道菜跟高顺的三套鸭比,有点鸡同鸭讲的意思。
姜云珠看看自己之前放在火上煨着的坛子笑了,他想比鲜?好,她就跟他比鲜。论起鲜味,什么能胜过她坛子里的东西呢!
没错,姜云珠这坛子里做的便是佛跳墙,“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连佛爷都爱这坛东西,何况凡人乎?
于是姜云珠直接站在那里不动了。
高顺那里忙得热火朝天,她这边一动不动,大家就猜到,她可能想用坛子里的东西作为第二道菜跟高顺比,只是,那坛子炖了这么久了,一点香味也没冒出来,能好吃吗?
又想到之前有人以茶比喻姜云珠这坛东西,便有人问,“谁记得,她这坛子里放了多少种材料?”
人多了,什么人都有,还真有特意数过的,“五十八种,全是顶级鲜美的材料。”
众人听了,都沉默了,他们实在难以想象,这坛子里的东西会炖成什么样。
高顺做的三套鸭也很耗时间,姜云珠的佛跳墙也耗时间,于是等高顺把三套鸭焖上以后,大家颇有些大眼瞪小眼,都无事可做的意思。
“不然,先开始做第三道菜?”司仪提议。
姜云珠没问题,高顺却觉得太累了,他昨晚折腾了半宿,现在精力不济。
孟掌柜给他搬了一把椅子,他坐在那里养精蓄锐。
姜云珠便也坐下等着。
台上,孟知县倒是精神很好,跟众位书生聊起各种。
台下,有人觉得肚子饿了,想去吃饭,可又怕错过精彩的时候,便站在那里忍着。
这时,高顺的三套鸭开始往外冒香气。
“好香啊!我都流口水了。”有人闻着那香味道。
“可不是。”有人附和。
“这做的是鸭子、鸡、鸽子吧,闻着就想吃。”有人说。
也有人惦记姜云珠坛子里的东西,只是又过了这么久,“怎么还没一点味道冒出来呢?”
“不至于啊,就算炖成一锅烂粥了,也该有点味道散出来。”
……
大家议论纷纷。
又过了半个多时辰,高顺站起身,他的三套鸭,差不多该好了。
姜云珠见此,也站了起来,她的佛跳墙,也差不多了。
高顺揭开锅,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飘香四周。
姜云珠也揭开坛子盖,一股淡淡的酒香配着一种鲜香到极致的味道冲坛而出,闻到这种香味的人都觉得自己好像醉倒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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