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绸缪(2 / 2)
“那她住在哪里?”
“反正不在元朗,她只是在这边崇德中学读了八年书而已。”
“可是那天早上我见她......”
“同学家住一晚也不奇怪啊。”
“那她家在哪里?”
小胖子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好像是在九龙。可是远哥你就算知道她家在哪里又有什么用?你就这样找上门去?”
陆致远看了看自己一身的打扮,醒悟过来,于是把手中的纸袋丢给三人,引来了一阵疯抢。
他看着他们嘻嘻哈哈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
当晚,陆致远就跟刘荣华说了自己要去旺角挣钱的想法,刘荣华自然不会反对,语重心长地说道:“阿远,好男儿志在四方,去旺角闯一闯当然好。但是现在香港帮派很多,你自己孤身一人在那边要注意,千万别学了那些不好的习惯。我这里你随时都可以回来,反正也就40分钟的路。有什么事,你跟我吱一声就成,缺钱了,就回来拿,明白吗?”
陆致远感动地说道:“叔,钱暂时不用,我自个能应付。倒是您自个要多保重,养好身体等我来侍候你。”
刘荣华开怀大笑道:“那敢情好,我等着你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刘成果在旁插嘴道:“我也等着。”
陆致远爽朗地笑道:“好,你们都等着。”
三人顿时哈哈大笑。
第二天,陆致远在元朗招了两个人,名叫阿成和阿东。
三人一起带着烤串设备和炭火去了旺角庙街,然后在附近一条窄窄的巷子里租了个板间房。
所谓板间房,指的是房东把一个单位,以木板改建成多个小房子分租,几个家庭十多口人共享两个厕所和一个厨房。
陆致远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窗户,又看了看这间10平方米却要100港币租金的房间,叹了口气。
香港就是这样,什么都好,就是房子太贵。
就门口那招租传单上,还写着“有孩莫问,非眷莫谈”。
房东刚才也说了,如今亲戚乡友来港的规矩都是留食不留宿,这住宿的问题在香港谁也解决不了。
陆致远看着比自己大了四岁的阿东和阿成一脸拘谨的样子,笑着说道:“没事,我们坚持几个月就好了,来,干活吧。”
他们首先把今天买的羊腿肉拿出来,逆纹理切成拇指第一指节大小,然后跟洋葱和蛋清一起腌制。
这样一来去膻味,二来让肉质变得嫩滑,三来羊肉配上洋葱味道更好。
“阿东,你明天要注意油和肉的比例为1:4,也就是4块肉配一块油,这样烤出来的肉肥瘦相间,才最好吃。阿成,等到生意好了我们就租铺面,到那时还要去进些啤酒过来,要有甘蔗汁的话也要进一点。青梅竹马嘛,吃烧烤怎么少得了这些呢?我到时再去找些长凳子,那才是做生意的样子。唉,还是先顾着明晚吧。明天晚上,我和阿东负责烧烤,阿成你收钱和招待。先看几天,人不够我们再招。”
阿东拍马屁道:“老板,我们肯定马上就要招人的。”
陆致远意气风发地说道:“但愿如此吧,哈哈。”
陆致远离开元朗后的第三天,一位戴着茶色墨镜的女子走进了“粤州支竹羊腩煲”。
老板今天兴致好,亲自迎了上去,问道:“这位小姐,您想吃点什么?”
女子摇头道:“我不吃饭,只打听个人,陆致远是在这里做工吗?”
老板听了问话,狠狠地剜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的洗碗工一眼,叹道:“多好的员工啊,没做了,听说是被人一脚踢在胸口,动不了了。这可是我找的最好的洗碗工了,又听话,又勤快,既洗碗,又清扫,还跑堂,唉,可惜了,可惜了(liao)啊。”
老板像个怨妇一样在这里啰哩啰嗦,全然没注意到女子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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