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章 认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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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非很会做事,确定了老头的身份后,便带着老头去了自己的家中。

车子开到半路上,坐在了副驾驶的李晶就忍不住把手放在了罗非的大腿上,狠捏了一把。

罗非明白李晶的意思。毕竟,李晶还不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肯定心存芥蒂,当然不希望自己在狠心的父母面前露富。

不过,罗非倒是脑子转的很快,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样更能达到你的目的。”

李晶顿悟:“好吧,先饶了你这大坏蛋!”

……

到家了。因为已经接近中午,罗非很快去厨房里做饭了。

李耀邦望着罗非考究的别墅,不由会心一笑:“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李晶暗暗一笑,脸上却不动声色:“是啊,他人可好了。很会赚钱,而且人品端正,还会烧菜,会做很多我爱吃的菜。”

“你和他在一起几年了?”李耀邦笑问道。

“很多年了。”李晶给了一个概数,“我们算是青梅竹马了,自从我记事起,我就认识他了。跟他的关系比谁都近。”

听到这,李耀邦半天没说话。毕竟,谁都不是傻子,能听出李晶的弦外之音。

……

许久之后,李晶开口了:“叔叔,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李耀邦叹道:“我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寻找你和你的母亲,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直到今年,我才……”

随着李耀邦的讲述,李晶被带入了另一个时代。

九零年代,天州作为北方最重要的码头,才刚刚迎来了第一次的出国热。当时,家风严谨的林家,破例把优秀的女儿林清秀送到了米国读书。

那一年,林清秀才17岁,她年轻貌美,长相出众,而且极为聪明,刚进入学校,就成为了学校中的焦点。

林清秀当时所在的城市里华人很多,很多同龄人甚至比她年纪大几岁的男孩子都苦追她,但她一个也瞧不上,就一直专心致志的读书。她本以为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考入大学,并在学成后凭借自己的能力进入米国上社会。但她没想到,就在她在米国读书的第二年,她遇到了自己命中的克星。

那一年,学习成绩优异的林清秀实现了高中三级跳,即将考入大学。可就在此时,林家却因为林父生意失败而家道中落。

当时,林家已经没有钱继续供林清秀上学,林清秀面临着艰难抉择。最终弄,她决定留在米国,勤工俭学,供自己读书。

这个过程极为艰苦,甚至一度让她崩溃。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林清秀一如往去打工。

她打工要经过一条渡口,从渡口上船,去河对面的一家餐厅里做见习生。在船上,林清秀遇到一个有钱的少爷,这人,就是李耀邦。当时,船上的两个白人男子要调戏她,却被李耀邦阻拦。李耀邦本想英雄救美,可没想到被白人男子推倒了海里。当时船长报警,船员相救,才让两个人转危为安。

不过从这一刻开始,李耀邦和林清秀产生了感情。

李耀邦真心喜欢林清秀,为了林清秀,他出手极为大方,经常请林清秀出去吃饭,而林清秀则是个非常贤惠的女孩,经常给李耀邦做饭吃。久而久之,两个人坠入爱河。

后来,李耀邦为了让两个人更好的生活在一起,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子,两个人住在了一起,整日亲亲我我。

可是,林清秀也因此耽误了学业,在大二的时候,因为学习成绩落后太多,被校方勒令退学。

而此时,李耀邦给了林清秀一个承诺,那就是自己会在继承家业之后,娶林清秀为妻。

林清秀带着对李耀邦的信任回到了天州,却意外的发现自己已经怀了李耀邦的孩子。

当时,林父大怒,让林清秀打掉这个孩子。而林清秀死活不肯,还多方打听李耀邦的消息,并想尽一切方法来到了大马。

结果她看到的,却是李耀邦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本地大户的女儿。

这,是李耀邦的父亲病逝之前立下的遗嘱,如果独子李耀邦不娶这个女孩,他将无法继承家业,并将被赶出门。

李耀邦终于和他不爱的女人结婚了,而在结婚当天,李耀邦看到了林清秀。

这一刻,两个人的心都死了。

林清秀回家之后,拼命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可是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七个月大,做手术会有危险,于是林清秀只能郁闷的生下了孩子。

而那几个月,林家连续遭遇不幸,林清秀的父母相继去世,林清秀生无可恋,于是就在女儿李晶生下来之后,把她放在了云天孤儿院门口,自己则投海自尽了。

讲到这里的时候,李耀邦老泪纵横,已经哭得不成人形。

李晶恍恍惚惚的望着李耀邦,心中已经说不出是该恨他还是怎样了:“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

李耀邦道:“在一个月前,我找到了林家的邻居,邻居家大姐,一直留着清秀的日记。我看到日记,才知道她的事情,才知道你的下落的。清秀已经死了,我无法挽回了,我唯一能挽回的,也只有你。

所以,我找了很多关系,找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你。”

李晶咬牙切齿:“你那样对待妈妈,你还有脸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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